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律师事务所准入项目招标公告
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律师事务所准入项目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 (略) 大庆分行(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律师事务所准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律师事务所准入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
1.3服务范围:代理 (略) 类贷款本金 3,000 万元(不含)以下、小企业类贷款本金 1,000 万元(不含)以下、个人类贷款本金 300 万元(不含)以下诉讼、仲裁等业务;免费为日常经营、公司治理、预防风险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免费提供法律知识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培训。
1.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采取1+1形式签订合同)。
1.5采购预算:全风险代理类案件按不高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4%计取费用;一般风险代理类案件按不高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2%计取费用。
1.6付款方式: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与龙江银行大庆分行签订框架协议《龙江银行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框架不涉及付费。协议期内,如需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实行一案一议,但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的上限,签订《龙江银行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准入后将依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酌情制定付款方式。
1.7服务地点:龙江银行大庆分行指定地点
1.8入围数量:3家
1.9入围原则: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三名入围。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够提 (略) 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3.3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00至2024年1月22日16:00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仟圆整)
5.2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7:00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9:00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5日9:00
7.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大庆分行
地 址:大庆高新区商贸西街26号 (略) 大庆分行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0459-*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杨女士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我公司接受 (略) 大庆分行(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律师事务所准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律师事务所准入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
1.3服务范围:代理 (略) 类贷款本金 3,000 万元(不含)以下、小企业类贷款本金 1,000 万元(不含)以下、个人类贷款本金 300 万元(不含)以下诉讼、仲裁等业务;免费为日常经营、公司治理、预防风险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免费提供法律知识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培训。
1.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采取1+1形式签订合同)。
1.5采购预算:全风险代理类案件按不高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4%计取费用;一般风险代理类案件按不高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2%计取费用。
1.6付款方式: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与龙江银行大庆分行签订框架协议《龙江银行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框架不涉及付费。协议期内,如需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实行一案一议,但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的上限,签订《龙江银行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准入后将依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酌情制定付款方式。
1.7服务地点:龙江银行大庆分行指定地点
1.8入围数量:3家
1.9入围原则: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三名入围。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够提 (略) 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3.3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00至2024年1月22日16:00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仟圆整)
5.2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7:00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9:00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5日9:00
7.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大庆分行
地 址:大庆高新区商贸西街26号 (略) 大庆分行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0459-*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杨女士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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