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冶金渣公司2024年全年氧气、乙炔、氩气及二氧化碳气体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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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冶金渣公司2024年全年氧气、乙炔、氩气及二氧化碳气体采购

项目编号 KM* 项目名称 包钢冶金渣公司2024年全年氧气、乙炔、氩气及二氧化碳气体采购
发布日期 2024/01/15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1/19 -- 09: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1/16 -- 09: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1/19-- 09:00
项目类别 辅材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项目条件
(略) (略) 受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委托,对包钢冶金渣公司2024年全年氧气、乙炔、氩气及二氧化碳气体采购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制作并上传“竞价采购-响应文件”(详见附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应材料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并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KM* 采购人: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质量与技术要求: 1.所供货物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同时保证质量,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规格、材质、技术要求、服务规范提供,并提供合格证。如因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人无条件赔偿所有损失; 2.对充装的气瓶要求,气瓶扫码能显示以下信息:气瓶条码,登记单位,充装单位,末次充装日期,气瓶状态,气瓶检验有效期; 3.供货周期1年。合同总价和期限任一条件到达,即视为合同到期,立即终止合同。供方根据需方计划用量进行配送,应在当日或第二日送货至*方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期交货,每超一日考核500元。如遇保产急需时,供方在收到需方计划后,应在当日立即组织配送,未按约定交货,影响保产维检修工作,考核供方2000元,并承担需方所有损失; 4.送货现场验收,供方应在送货现场并有需方签收人员在场对每罐气体进行压力检测,达到国家标准即可卸车,如有气体量不足或纯度不够情况发生,由需方提出,供方在2日内进行更换,并考核供方每次500元。气体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计划要求。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过程中 (略) 所有管理制度、规定和管理考核办法,并遵守厂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5.如遇紧急情况,可在2小时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2.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包钢冶金渣公司2024年全年氧气、乙炔、氩气及二氧化碳气体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冶金渣公司2024年全年氧气、乙炔、氩气及二氧化碳气体采购 一年内按需供货。 挂账后三个月内结清 186,870.00 2,000.00 报价为不含税价,含运费,据实结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成交资格。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供应商报价时须同时将营业执照、承诺书、资质和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上传至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报价页面的“投标文件上传”处上传)。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冶金渣公司2024年全年氧气、乙炔、氩气及二氧化碳气体采购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具近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专用增值税发票能力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页截图; 2.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括氧气、*炔、二氧化碳、氩气,提供上述许可证书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氧气、*炔、二氧化碳、氩气),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如投标人无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可提供以下有效材料:①第三方充装气站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②第三方充装气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包含氧气、*炔、二氧化碳、氩气)。 ③投标人与第三方充装气站的有效期内的合作合同/协议(合同要求双方盖章签字)。 4.具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5.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运输车辆的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副页的检车日期须在有效期内)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扫描件,且两证的车号必须一致,上述两证为一套证明材料,本项目至少2套证明材料; 6.提供拟派本项目:(1)驾驶人员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且两证必须为同一人,以及准驾车型(准驾车型须包含拟投入本项目的车型)也必须一致,上述两证为一套证明材料,本项目至少2套证明材料;(2)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押运人员证,至少提供2人的押运员证扫描件。 具有2023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至少提供两份合同扫描件以及与所提供的合同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合同及发票信息必须清楚,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等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4.采购方式及组织安排
4.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网上竞价(一轮报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2采购组织安排 4.2.1供应商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http://**)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系统指定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至报价截止日,如果没有供应商参与报名并报价成功,则重新组织采购;如报名并报价成功的供应商大于等于1家即可开标。 4.2.2网上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1/19 09:00:00(北京时间)。 4.2.3网上报价时间:公布之日起至 2024/01/19 09:00:00(北京时间)。 4.2.4竞价有效期:90天。 4.2.5供应商须在网上报价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报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报价)。 4.3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 报价完成后,由采购人对供应商报价及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未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和业绩要求证明材料等的,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4报价资料格式要求 4.4.1为方便报价资料上传,建议电子版报价资料大小不超过30M; 4.4.2报价资料需为PDF格式或者WORD文档格式,且报价资料需为一个整体文件,不得分页上传。 4.4.3报价资料电子版须命名为xxx单位-xx项目报价资料。 4.5违规情况说明 网上竞价过程中,如供应商存在不良行为,则按照《包钢招标中心( (略) )供 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招标字〔2023〕20号)执行。
5.竞价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4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5.5保证金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当日办理退还手续,被列为成交人的供应商,须将合同上传至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后联系项目负责人办理退还手续。已办理退还手续的,如未在10个工作日退还到账,可联系财务0472-*/*进行查询。
6.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服务费收取
1.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缴纳金额详见电子平台缴费作业中的服务费缴纳。 2.缴纳方式:按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可直接下载成交通知书。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地 址:内蒙古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马超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博 0472-*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 客服热线: 0472-*
10.其他与本次采购有关的要求
10.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须填报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清单,报价不得有缺漏项,填报单价为0的视为供应商免费供货。 10.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报名、缴费、报价等操作未能成功,造成竞价资料无法上传、上传不成功和报价失败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10.3报价揭示后撤销竞价的供应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0.4供应商如有《包钢招标中心( (略) )供 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招标字〔2023〕20号)中规定的不良行为的,按照规定认定为不良行为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0.5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如有)。 10.6涉及到现场维护的,中标人(成交人)承诺设立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进入现场施工前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
(略) (略)
2024/01/15

项目编号 KM* 项目名称 包钢冶金渣公司2024年全年氧气、乙炔、氩气及二氧化碳气体采购
发布日期 2024/01/15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1/19 -- 09: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1/16 -- 09: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1/19-- 09:00
项目类别 辅材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项目条件
(略) (略) 受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委托,对包钢冶金渣公司2024年全年氧气、乙炔、氩气及二氧化碳气体采购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制作并上传“竞价采购-响应文件”(详见附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应材料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并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KM* 采购人: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质量与技术要求: 1.所供货物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同时保证质量,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规格、材质、技术要求、服务规范提供,并提供合格证。如因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人无条件赔偿所有损失; 2.对充装的气瓶要求,气瓶扫码能显示以下信息:气瓶条码,登记单位,充装单位,末次充装日期,气瓶状态,气瓶检验有效期; 3.供货周期1年。合同总价和期限任一条件到达,即视为合同到期,立即终止合同。供方根据需方计划用量进行配送,应在当日或第二日送货至*方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期交货,每超一日考核500元。如遇保产急需时,供方在收到需方计划后,应在当日立即组织配送,未按约定交货,影响保产维检修工作,考核供方2000元,并承担需方所有损失; 4.送货现场验收,供方应在送货现场并有需方签收人员在场对每罐气体进行压力检测,达到国家标准即可卸车,如有气体量不足或纯度不够情况发生,由需方提出,供方在2日内进行更换,并考核供方每次500元。气体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计划要求。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过程中 (略) 所有管理制度、规定和管理考核办法,并遵守厂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5.如遇紧急情况,可在2小时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2.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包钢冶金渣公司2024年全年氧气、乙炔、氩气及二氧化碳气体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冶金渣公司2024年全年氧气、乙炔、氩气及二氧化碳气体采购 一年内按需供货。 挂账后三个月内结清 186,870.00 2,000.00 报价为不含税价,含运费,据实结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成交资格。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供应商报价时须同时将营业执照、承诺书、资质和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上传至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报价页面的“投标文件上传”处上传)。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冶金渣公司2024年全年氧气、乙炔、氩气及二氧化碳气体采购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具近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专用增值税发票能力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页截图; 2.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括氧气、*炔、二氧化碳、氩气,提供上述许可证书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氧气、*炔、二氧化碳、氩气),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如投标人无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可提供以下有效材料:①第三方充装气站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②第三方充装气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包含氧气、*炔、二氧化碳、氩气)。 ③投标人与第三方充装气站的有效期内的合作合同/协议(合同要求双方盖章签字)。 4.具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5.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运输车辆的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副页的检车日期须在有效期内)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扫描件,且两证的车号必须一致,上述两证为一套证明材料,本项目至少2套证明材料; 6.提供拟派本项目:(1)驾驶人员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且两证必须为同一人,以及准驾车型(准驾车型须包含拟投入本项目的车型)也必须一致,上述两证为一套证明材料,本项目至少2套证明材料;(2)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押运人员证,至少提供2人的押运员证扫描件。 具有2023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至少提供两份合同扫描件以及与所提供的合同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合同及发票信息必须清楚,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等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4.采购方式及组织安排
4.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网上竞价(一轮报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2采购组织安排 4.2.1供应商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http://**)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系统指定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至报价截止日,如果没有供应商参与报名并报价成功,则重新组织采购;如报名并报价成功的供应商大于等于1家即可开标。 4.2.2网上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1/19 09:00:00(北京时间)。 4.2.3网上报价时间:公布之日起至 2024/01/19 09:00:00(北京时间)。 4.2.4竞价有效期:90天。 4.2.5供应商须在网上报价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报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报价)。 4.3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 报价完成后,由采购人对供应商报价及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未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和业绩要求证明材料等的,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4报价资料格式要求 4.4.1为方便报价资料上传,建议电子版报价资料大小不超过30M; 4.4.2报价资料需为PDF格式或者WORD文档格式,且报价资料需为一个整体文件,不得分页上传。 4.4.3报价资料电子版须命名为xxx单位-xx项目报价资料。 4.5违规情况说明 网上竞价过程中,如供应商存在不良行为,则按照《包钢招标中心( (略) )供 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招标字〔2023〕20号)执行。
5.竞价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4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5.5保证金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当日办理退还手续,被列为成交人的供应商,须将合同上传至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后联系项目负责人办理退还手续。已办理退还手续的,如未在10个工作日退还到账,可联系财务0472-*/*进行查询。
6.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服务费收取
1.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缴纳金额详见电子平台缴费作业中的服务费缴纳。 2.缴纳方式:按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可直接下载成交通知书。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地 址:内蒙古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马超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博 0472-*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 客服热线: 0472-*
10.其他与本次采购有关的要求
10.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须填报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清单,报价不得有缺漏项,填报单价为0的视为供应商免费供货。 10.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报名、缴费、报价等操作未能成功,造成竞价资料无法上传、上传不成功和报价失败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10.3报价揭示后撤销竞价的供应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0.4供应商如有《包钢招标中心( (略) )供 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招标字〔2023〕20号)中规定的不良行为的,按照规定认定为不良行为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0.5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如有)。 10.6涉及到现场维护的,中标人(成交人)承诺设立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进入现场施工前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
(略) (略)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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