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养护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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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养护采购项目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

1.对采购范围内的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及河道排口进行日常巡查、养护清通、问题排口溯源排查等(包括污水管线及污水检查井、问题雨水管线等),污水管道总长度约21345千米,污水井653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型企业)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

1.CJJ68-2016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2.安全技术标准:CJJ6-2009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安全目标:实现"双零"目标,即:零安全事故,零伤亡率。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 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养护数量及地点:

序号

路名

范围

管径

管材

污水井(座)

长度(米)

1

宁嘉路

菱湖大道―运河西路

DN400

PVC

26

990

2

清晏路

菱湖大道―运河西路

DN500-DN600

35

1240

3

中心街

清晏路―家兴路

DN400

PVC

35

680

4

新湖中路

宁乐路―净慧寺路

DN400

PVC

44

860

5

新湖南街

新湖路-南湖园路

DN400

PVC/砼

8

130

6

新南路

宁乐路―南湖园路

DN500

14

410

7

清源路

菱湖大道―运河西路

DN300-DN600

PVC/砼

60

1920

8

具区路

菱湖大道―机场南路

DN1000

48

2090

9

运河西路

宁和路―锡苏公路

DN400-DN600

PVC

49

2100

10

浪新路

宁和路―南湖园路

DN400

PVC

18

1090

11

宁乐路

宁和路―新南路

DN400

PVC

30

1090

12

宁韵路

菱湖大道―浪新路

DN400

PE

11

530

13

新湖路

清晏路―法治广场

DN400-DN500

HDPE/铸铁

44

1090

14

南湖园路

运河西路-清源路

DN400

PE/铸铁

33

1030

15

振新路

中心街-华新北路

DN400

10

150

16

家和路

运河西路-新湖中路

DN300-DN400

PVC

13

500

17

家兴路

运河西路-新湖中路

DN400

8

350

18

宏业路

运河西路-具区路

DN400

PVC

20

740

19

宏开路

运河西路-合众路

DN400

PVC

8

250

20

合众路

宏业路-宏开路

DN400

PVC

9

520

21

沙墩港工业园区

两纵两横及其支管

DN300-DN400

PVC/砼

122

3385

22

中关村北外环路

/

DN400

铸铁/PE

8

200

23

合计

653

21354

2.服务期限:两年(24个月,合同起始日期以实际养护开始日期为准),采取“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若上一年度养护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养护合同。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管网巡查、排查

1.1市政管线的巡查

(1)重点查看井盖丢失、违章占压、路面蹋陷、私接偷排、污水冒溢等情况,每周一次。

(2)在下雨前、 (略) 政管道内的污水水位进行检查,对存在高程差的节点处进行水位监测。

(3)对 (略) 政污水主干网进行监管(每天对施工段的水位监测),防止向井内偷倒垃圾。

(4) (略) 政管网倒虹管段河流内水质是否出现异常。

(5)*方在日常巡查中未及时发现缺失或破损井盖、违章占压、路面塌陷、私接偷排、污水冒溢等情况的,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事故,责任由*方承担。

1.2污水排放口排查

(1)沿污水管线,逐条路排查该区域污水排放口是否损坏、是否雨污合流。

(2)对生活小区污水排放口进行监管,检查是否雨污合流。

(3)对问题点周边区域管线逐条路沿污水管线排查,遇河道及支流沿河排查是否污染河道。

(4)如遇特种废水排出的单位或排出企业内有暗管偷排现象的,立即上报*方。

2.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与养护要求

2.1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与养护要求:

(1)要求养护单位应定期对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水管道始终保持良好的通水功能和结构状态。

(2)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冒溢、井盖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雨污混接以及影响管道排水的工程施工情况。

2.2养护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接到报障、保修、投诉后2小时到达现场,组织调查、抢修。重大事故应在12小时内向排水主管部门报告。

2.3养护方式可采用机械作业与人工作业相结合,具体应根据管径、管材、施工工艺等不同区别对待。

2.4养护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表规定对检查井、排放口、管道、倒虹管等进行检查,并建立相应的检查记录以备核查。

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检查要求表

设施种类

检查方法

检查内容

检查周期

检查井

目测

违章占压、违章接管、井盖井座、梯蹬、井壁结垢、井底积泥、井身结构等

3个月

管道

目测

违章占压、地面塌陷、水位、水流、淤积情况等

3个月

管道反光镜或电视检测

变形、腐蚀、渗漏、接口、结垢、错接等

2年

倒虹管(一般是满水管,无法检查必须定期清淤)

目测

标志牌、两端水位差、闸门等

6个月

电视检测

淤积、腐蚀、接口渗漏、河床冲刷、管顶覆土等

1年

三格式化粪池

目测

违章占压、变形、结垢、渗漏、淤积情况等

3个月

隔油池和捞毛设施

目测

违章占压、变形、结垢、淤积情况等

2个月

2.5检查井日常巡查检查的内容应符合下表规定

部位

外部巡查

内部检查

内容

井的位置标识

盖、框高差

井位标高、井深的标识

管口孔洞

井盖埋没

盖框突出或凹陷

爬梯松动、锈蚀或缺损

流槽破损

井盖丢失

跳动和声响

井壁泥垢

井底积泥

井盖破损

周边路面破损

井壁裂缝

水流不畅

井框破损

井盖标识错误

井壁渗漏

浮渣

盖、框间隙

抹面脱落

2.6井盖的选用应符合下表规定

井盖种类

标准名称

标准标号

铸铁井盖

《铸铁检查井盖》

CJ/T3012

混凝土井盖

《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

JC889

塑料树脂类井盖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

CJ/T 121

塑料树脂类井箅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箅》

CJ/T 130

2.7在车辆经过时,井盖不应出现跳动和声响。井盖与井框间允许误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井盖与井框间允许误差(mm)

设施种类

盖框间隙

井盖与井框高低差

井框与路面高低差

检查井

<8

+5,-10

+15,-15

2.8发现井盖缺失或损坏后,须及时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在6小时内修复。

2.9检查井的清掏宜采用吸泥车、抓泥车等机械设备。

2.10管道检查项目可分为功能状况和结构状况两类,主要检查项目包括下表内容。

管道状况主要检查项目

检查类别

功能状况

结构状况

检查项目

管道积泥

裂缝

检查井积泥

变形

排放口积泥

错口

泥垢和油脂

脱节

树根

破损与孔洞

水位和水流

渗漏

残墙、坝根

异管穿入

2.11管道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和修理管道裂缝、腐蚀、沉降、变形、错口、脱节、破损、孔洞、异管穿入、渗漏、冒溢等情况。

(2)压力管养护应采用满负荷开泵的方式进行水力冲洗,至少每3个月1次。

(3)定期开盖检查压力井盖板,发现盖板锈蚀、密封垫老化、井体裂缝、管内积泥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和保养。

(4)管道和检查井内不得留有石块等阻碍排水的杂物。管道和检查井的最大积泥深度符合下表规定。

管道和检查井的允许积泥深度

设施类别

允许积泥深度

管道

管径的1/5

检查井

有沉泥槽

管底以下50mm

无沉泥槽

主管径的1/5

2.12倒虹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倒虹管养护宜采用水力冲洗的方法,冲洗流速不宜小于1.2M/S。在建有双排倒虹管的地方,可采用关闭其中一条、集中水量冲洗另一条的方法。

(2)过河倒虹管的河床覆土不应小于0.5M。在河床受冲刷的地方,应每年检查1次倒虹管的覆土状况。

(3)在通航河道上设置的倒虹管保护标志应定期检查和油漆,保持结构完好和字迹清晰。

(4)对过河倒虹管进行检修前,当需要抽空管道时,必须先进行抗浮验算。

3.污泥运输与处置

3.1污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上停放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疏通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撤离现场。

3.2污泥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沟污泥可采用罐车、自卸卡车或污泥拖斗运输,也可采用水*联运。

(2)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到污泥不落地、沿途无洒落。

(3)污泥运输车辆应加盖,并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4)污泥在长运输距离前宜进行脱水处理,脱水过程可在中转站进行或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3.3污泥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污泥在送处置场前,宜进行脱水处理。

(2)污泥处置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4.安全文明作业

4.1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必要的安全作业技术培训,掌握人工急救、防护用具、照明、通讯设备的是用方法及相关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2检查井井盖开启后,须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如加盖安全网盖或设置安全护栏,白天加挂三角红旗,夜间加挂安全红灯或设置反光锥。

4.3作业现场、检查井及管道内严禁明火,车辆、行人不得进入作业区;作业人员下井后,井上应有2人监护;如需人员进入管道作业(管径小于0.8M的管道严禁进人作业),还需在井内增加监护人员做中间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4.4在征得交管部门同意中断交通后,应在道路两端设置断绝交通的警示标志;在繁华地区作业时,应指派专人指挥交通、维护现场秩序。

4.5下井作业应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管道维护和检查严格执行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4.6防毒面具应定期校验,下井作业前须再次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7养护人员应统一着装,作业时应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护栏,无抛洒滴漏,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4.8疏通作业完毕后,污泥盛器和运输车辆应及时撤离现场;确需在街道上暂时停放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停放时间不宜超过一昼夜;污泥盛器和运输车辆在街道上停放过夜时,应悬挂安全红灯或设置反光锥。

4.9巡查、养护、抢修车辆车况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车容整洁,标志明显。

4.10养护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各项管网、设施维护台账健全,记录详细,装订规范。运营档案、资料实行计算机自动化管理。

4.11养护单位应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

5.不可预计的管网抢修

对于不可预计的抢修,养护单位先需将出现故障的管网点周围设置安全栅栏,并立即通知采购人查看现场,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后下达施工任务单,并另签订该管线的抢修协议,所发生的工程量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按实审计结算。

6.新安片区污水管网养护工作内容及要求

工作内容

工程量

工作标准

排水设施巡查

每周不少于一次,汛期要按要求增加巡视次数,确保管井畅通,检查井框盖完好吻合,井内的积淤符合要求,井圈和井盖开裂、丢失应在24小时之内补装完整,并做好安全保护警示措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熟悉管网运行现状,管线液位情况,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错误标识井盖更换

对辖区内的井盖开展专项巡查至少一次,对发现的错盖井盖进行及时更换

在2个月内开展专项巡查,确保无错盖井盖,发现一处错盖的扣一千元

企业、小区、工地、河道雨水排放口巡查

对辖区内的河道雨水排口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开展问题排口溯源工作,查清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新增的工地、小区等单位的雨水排放口开展检查

及时发现雨污混排问题,查清污水来源,每半年提交工作报告

清掏疏浚

污水井每季度1次,DN600以下管道每年2次,DN600以上每年1次,对经常出现问题的管线、污水井加倍清理疏通频率。

确保管畅通,出水口正常

应急处置

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齐应急排水设备,并报*方审核备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接到*方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排查、抽水、出具整改方案、封堵、修复等)、同时负责管道零星维修以及临时调水处置,按实结算(不含大修及改造工程费用),同时对河道水质保障工作进行配合。

当发现井圈和井盖缺失或损坏,必须及时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6小时内恢复。河道水质出现突发恶化,在24小时内完成排查,其它出现的污水设施或排放问题,养护单位在接到通知(报障、报修、报诉)后,须在1小时内(恶劣天气情况下经*方认可后顺延)赶到事发现场,修复任务应该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完成。紧急报修任务在接到通知8小时内完成,特殊紧急抢修任务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修复。数字城管信息平台反馈、群众投诉、新闻媒体曝光、上级领导发现或批示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完善到位。

排水户检测

新建排水户管网视频检测

对新建的排水户的接管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上报,并提供视频检测资料

资料提交

在2个月内将完善的污水管线电子图纸(含管径、管长、管底标高、污水井等)上报发包方,未提供污水管线电子图纸的管段不予支付养护资金。同时,在每年4月底前,应递交养护标段内污水设施清通养护及完好率情况报告,并将10%污水管道视频检测抽查资料及现场清通养护影像资料作为附件上报。每季度向发包方提供管网养护的相关记录台账。

管线图每缺失1%,扣除一万元,每缺失视频检测资料每少于1%,扣除一万元。若出现管道及井位的抢修,应上报发包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需提供前后视频检测资料和书面验收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质量验收标准:《无锡新区污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执行。

(1)排水设施进行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汛期要按要求增加巡视次数,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井框盖完好吻合,井内的积淤符合要求,井圈和井盖开裂、丢失应在24小时之内补装完整,并做好安全保护警示措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2)在对排水设施进行维修时,应按《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和《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实施,同时交通围护也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2.质量考核方法和内容:

(1)考核为100分制,按月度考核。考核表详见《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养护工作考核》

(2)各排水管理机构按月考得分向运行维护单位支付运行维护经费。月考得分在90分以上(包括90分),则全额支付该月度运行维护费用。月考得分在85~90分(包括85分)则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10%;月考得分在80~85分(包括80分)则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20%;考核分低于80分的则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40%,或暂缓支付养护经费,待整改到位后支付。同时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该合同。如连续两个月考核未能达到九十分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采购人在确定新的养护单位期间,如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养护的,所需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成交单位还须另行支付给采购人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原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实审计。年度考核达到九十分但仍需返修的,返修费用仍由成交单位承担。

(3)对于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先通知整改,成交单位在两天内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有权直接在成交单位养护费中扣除。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成交单位应建立有效的运行维护信息,按养护规范要求频率进行巡查。同时,每年对排水设施运行维护信息进行汇总。制作运行维护信息年报表。分别于每年12月底前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巡视不到位、频率不满足要求、资料不齐全、不准确等,按《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养护工作考核》处理。

2.成交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16)、泵站的运行、维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规定。管道维护必须执行国家现行标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和市、区有关养护作业标准等的规定。养护技术规范进行作业,针对病害维修要及时、规范,每月按时上报维修工作量、维修质量检查评定情况以及下月维修计划。并将自检评定资料于11月底前上报至采购人备案,采购人进行抽查复检单元设施综合完好率,如不及时交纳,按《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养护工作考核》处理。

3.场地、人员、设备要求:

3.1在无锡范围内具备固定管养场所。

3.2维护期间成交单位每天必须确保有5名工作人员到场备案,并上传每天的现场工作情况照片。一经发现有人缺席,每人每天罚款1000元,一旦被查三次,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进行整顿,并对成交单位处以5000元罚金。若反复出现此类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单位弥补由此造成的损失。在现场服务管理中,技术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安全帽、夜间施工必须穿反光衣,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维护期间必须确保有抓泥车(抓斗清淤车)、吸泥车(吸污车)、下水道疏通车养护设备可以调配使用。

4.其他:

4.1本项目最高限价:280万元(140万元/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其中不可竞争费35万/年,为在养护期间内出现不可预计的管网抢修,采购人以任务单形式下达成交单位,并与成交单位签订抢修协议,工程量以采购人认可的工程签证单为准并按实审计。

4.2报价说明:

(1)本工程投标报价包含应包括雨污水管道、排水渠道日常巡查,排放口巡视、检查,雨污水管道、检查井、污水井疏通、清淤、外运(运距自定,堆场费用自理),缺损井盖、井圈更换修复,破损检查井、污水井修复,管道、管井的CCTV检测、QV检测,雨污水管网档案资料归档,以及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机械、车辆、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规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遇最低工资调整、物价上涨、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税费调整等)等各项应有费;不可竞争费按实际需求按时结算。

(2)报价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企业管理情况、市场风险等因素,认真测算成本,同时自行承担投标费用,凡未列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3)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4)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也应是完成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

4.3付款方式:

(1)本项目预付款为签订合同价中养护费的10%

(2)污水管网养护服务为固定总价,先做后付,每季度支付一次,结合考核评分结果后支付,第一期支付款项=年养护费/4-考核罚款-其他罚款-预付款,第二期支付款项=年养护费/4-考核罚款-其他罚款,第三期.....以此类推。合同期结束付清余款。

(3)不可竞争费按照审计的相关规定自动让利,工程量按实计量签证确认,验收合格后经审计后支付。

(4)最终报结算审核时,年养护费一并计入结算价,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5)付款时,成交单位应向采购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而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4.4成交单位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5成交单位不得转包成交(中标)的服务项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成交(中标)的服务项目分包,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成交单位应承担合同违约金合同价的5%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月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养护工作考核评分(总分:100)

序号

内容

满分

评分细则

扣分原因

得分

1

管网日常巡查及投诉处理

25

1、巡查未按规定线路进行、未全覆盖的、现场养护人员少于5人,每次扣1.5分。

2、标段内产生井盖丢失破损、污水外溢、路面下沉、违章施工破坏污水井等投诉的,每次扣除3分,投诉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5分,发生反复投诉的经管网中心核实,由于处置不到位引起的,每次扣5分,要求联系投诉人却没有联系的,每次扣5分,产生严重后果、弄虚作假或重大问题未及时发现及上报的,当月巡查任务工作量不予认可;当月巡查得分为零,并视造成的后果追加处罚。

3、养护单位需熟悉各雨水排放口的位置,没有巡查资料的,每次扣1.5分,巡查资料不齐全,每次扣1.5分,现场熟悉程度不高的,每次扣1分;

4、标段内日常应急抢险不到位,每次扣3分;

2

污水井日常养护

25

1、发现一处不合格,每处扣2分,养护人员对现场井位情况不明,无法正确确认污水井位置的,每次扣1分;抽查时不携带养护资料的,养护资料缺失的,每次扣1分,月度检查超过5处不合格,当月污水井养护任务工作量不予认可,当月养护得分为零。

3

管道疏通养护

20

1、标段内污水井淤积深度达管径1/5以上,未及时上报的,每处扣1分;

2、随机抽查管道疏通养护工作,带水疏通作业,疏通后淤泥超过管径1/8,发现一处,返工并扣1分,养护管段出现20%以上不合格,扣除该管段养护工作量,当月养护得分为零;

3、断水清通未通知管网中心人员现场验收的,视为养护不合格,不予结算费用;

断水清通造成上下游排水户出现排水不畅、污水外溢等事故的,每次扣除5分,并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4

管网排查、检测

10

1、随机对工单进行10%的抽查,如发现有一处不符合,每处扣除1分,再抽取20%,如仍有问题,则任务单工作量全部扣除,不予结算,扣除5分。

5

施工进度及资料上报

10

2、施工完工与否以回单资料上报日为准,资料上报不及时,迟交1-3天的,扣除0.5分,迟交3-7天的,扣除1分,之后如再不上报每延迟1天扣2分。

3、任务完工单经逐级审核后偏差大于20%,扣1分,偏差大于30%,扣2分,偏差大于40%的,认定该任务单弄虚作假,该项任务单作废,当月该项得分为零。

6

安全文明施工

10

1、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下井作业、养护作业、施工作业等工作中安全隐患,每发现一处扣除1分,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当月考核总得分为零分,同时视事故情况再追加其他处罚。

当月总得分

*方负责人签字: 日期: *方负责人签字: 日期: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

1.对采购范围内的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及河道排口进行日常巡查、养护清通、问题排口溯源排查等(包括污水管线及污水检查井、问题雨水管线等),污水管道总长度约21345千米,污水井653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型企业)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

1.CJJ68-2016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2.安全技术标准:CJJ6-2009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安全目标:实现"双零"目标,即:零安全事故,零伤亡率。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 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养护数量及地点:

序号

路名

范围

管径

管材

污水井(座)

长度(米)

1

宁嘉路

菱湖大道―运河西路

DN400

PVC

26

990

2

清晏路

菱湖大道―运河西路

DN500-DN600

35

1240

3

中心街

清晏路―家兴路

DN400

PVC

35

680

4

新湖中路

宁乐路―净慧寺路

DN400

PVC

44

860

5

新湖南街

新湖路-南湖园路

DN400

PVC/砼

8

130

6

新南路

宁乐路―南湖园路

DN500

14

410

7

清源路

菱湖大道―运河西路

DN300-DN600

PVC/砼

60

1920

8

具区路

菱湖大道―机场南路

DN1000

48

2090

9

运河西路

宁和路―锡苏公路

DN400-DN600

PVC

49

2100

10

浪新路

宁和路―南湖园路

DN400

PVC

18

1090

11

宁乐路

宁和路―新南路

DN400

PVC

30

1090

12

宁韵路

菱湖大道―浪新路

DN400

PE

11

530

13

新湖路

清晏路―法治广场

DN400-DN500

HDPE/铸铁

44

1090

14

南湖园路

运河西路-清源路

DN400

PE/铸铁

33

1030

15

振新路

中心街-华新北路

DN400

10

150

16

家和路

运河西路-新湖中路

DN300-DN400

PVC

13

500

17

家兴路

运河西路-新湖中路

DN400

8

350

18

宏业路

运河西路-具区路

DN400

PVC

20

740

19

宏开路

运河西路-合众路

DN400

PVC

8

250

20

合众路

宏业路-宏开路

DN400

PVC

9

520

21

沙墩港工业园区

两纵两横及其支管

DN300-DN400

PVC/砼

122

3385

22

中关村北外环路

/

DN400

铸铁/PE

8

200

23

合计

653

21354

2.服务期限:两年(24个月,合同起始日期以实际养护开始日期为准),采取“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若上一年度养护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养护合同。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管网巡查、排查

1.1市政管线的巡查

(1)重点查看井盖丢失、违章占压、路面蹋陷、私接偷排、污水冒溢等情况,每周一次。

(2)在下雨前、 (略) 政管道内的污水水位进行检查,对存在高程差的节点处进行水位监测。

(3)对 (略) 政污水主干网进行监管(每天对施工段的水位监测),防止向井内偷倒垃圾。

(4) (略) 政管网倒虹管段河流内水质是否出现异常。

(5)*方在日常巡查中未及时发现缺失或破损井盖、违章占压、路面塌陷、私接偷排、污水冒溢等情况的,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事故,责任由*方承担。

1.2污水排放口排查

(1)沿污水管线,逐条路排查该区域污水排放口是否损坏、是否雨污合流。

(2)对生活小区污水排放口进行监管,检查是否雨污合流。

(3)对问题点周边区域管线逐条路沿污水管线排查,遇河道及支流沿河排查是否污染河道。

(4)如遇特种废水排出的单位或排出企业内有暗管偷排现象的,立即上报*方。

2.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与养护要求

2.1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与养护要求:

(1)要求养护单位应定期对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水管道始终保持良好的通水功能和结构状态。

(2)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冒溢、井盖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雨污混接以及影响管道排水的工程施工情况。

2.2养护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接到报障、保修、投诉后2小时到达现场,组织调查、抢修。重大事故应在12小时内向排水主管部门报告。

2.3养护方式可采用机械作业与人工作业相结合,具体应根据管径、管材、施工工艺等不同区别对待。

2.4养护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表规定对检查井、排放口、管道、倒虹管等进行检查,并建立相应的检查记录以备核查。

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检查要求表

设施种类

检查方法

检查内容

检查周期

检查井

目测

违章占压、违章接管、井盖井座、梯蹬、井壁结垢、井底积泥、井身结构等

3个月

管道

目测

违章占压、地面塌陷、水位、水流、淤积情况等

3个月

管道反光镜或电视检测

变形、腐蚀、渗漏、接口、结垢、错接等

2年

倒虹管(一般是满水管,无法检查必须定期清淤)

目测

标志牌、两端水位差、闸门等

6个月

电视检测

淤积、腐蚀、接口渗漏、河床冲刷、管顶覆土等

1年

三格式化粪池

目测

违章占压、变形、结垢、渗漏、淤积情况等

3个月

隔油池和捞毛设施

目测

违章占压、变形、结垢、淤积情况等

2个月

2.5检查井日常巡查检查的内容应符合下表规定

部位

外部巡查

内部检查

内容

井的位置标识

盖、框高差

井位标高、井深的标识

管口孔洞

井盖埋没

盖框突出或凹陷

爬梯松动、锈蚀或缺损

流槽破损

井盖丢失

跳动和声响

井壁泥垢

井底积泥

井盖破损

周边路面破损

井壁裂缝

水流不畅

井框破损

井盖标识错误

井壁渗漏

浮渣

盖、框间隙

抹面脱落

2.6井盖的选用应符合下表规定

井盖种类

标准名称

标准标号

铸铁井盖

《铸铁检查井盖》

CJ/T3012

混凝土井盖

《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

JC889

塑料树脂类井盖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

CJ/T 121

塑料树脂类井箅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箅》

CJ/T 130

2.7在车辆经过时,井盖不应出现跳动和声响。井盖与井框间允许误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井盖与井框间允许误差(mm)

设施种类

盖框间隙

井盖与井框高低差

井框与路面高低差

检查井

<8

+5,-10

+15,-15

2.8发现井盖缺失或损坏后,须及时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在6小时内修复。

2.9检查井的清掏宜采用吸泥车、抓泥车等机械设备。

2.10管道检查项目可分为功能状况和结构状况两类,主要检查项目包括下表内容。

管道状况主要检查项目

检查类别

功能状况

结构状况

检查项目

管道积泥

裂缝

检查井积泥

变形

排放口积泥

错口

泥垢和油脂

脱节

树根

破损与孔洞

水位和水流

渗漏

残墙、坝根

异管穿入

2.11管道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和修理管道裂缝、腐蚀、沉降、变形、错口、脱节、破损、孔洞、异管穿入、渗漏、冒溢等情况。

(2)压力管养护应采用满负荷开泵的方式进行水力冲洗,至少每3个月1次。

(3)定期开盖检查压力井盖板,发现盖板锈蚀、密封垫老化、井体裂缝、管内积泥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和保养。

(4)管道和检查井内不得留有石块等阻碍排水的杂物。管道和检查井的最大积泥深度符合下表规定。

管道和检查井的允许积泥深度

设施类别

允许积泥深度

管道

管径的1/5

检查井

有沉泥槽

管底以下50mm

无沉泥槽

主管径的1/5

2.12倒虹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倒虹管养护宜采用水力冲洗的方法,冲洗流速不宜小于1.2M/S。在建有双排倒虹管的地方,可采用关闭其中一条、集中水量冲洗另一条的方法。

(2)过河倒虹管的河床覆土不应小于0.5M。在河床受冲刷的地方,应每年检查1次倒虹管的覆土状况。

(3)在通航河道上设置的倒虹管保护标志应定期检查和油漆,保持结构完好和字迹清晰。

(4)对过河倒虹管进行检修前,当需要抽空管道时,必须先进行抗浮验算。

3.污泥运输与处置

3.1污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上停放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疏通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撤离现场。

3.2污泥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沟污泥可采用罐车、自卸卡车或污泥拖斗运输,也可采用水*联运。

(2)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到污泥不落地、沿途无洒落。

(3)污泥运输车辆应加盖,并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4)污泥在长运输距离前宜进行脱水处理,脱水过程可在中转站进行或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3.3污泥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污泥在送处置场前,宜进行脱水处理。

(2)污泥处置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4.安全文明作业

4.1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必要的安全作业技术培训,掌握人工急救、防护用具、照明、通讯设备的是用方法及相关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2检查井井盖开启后,须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如加盖安全网盖或设置安全护栏,白天加挂三角红旗,夜间加挂安全红灯或设置反光锥。

4.3作业现场、检查井及管道内严禁明火,车辆、行人不得进入作业区;作业人员下井后,井上应有2人监护;如需人员进入管道作业(管径小于0.8M的管道严禁进人作业),还需在井内增加监护人员做中间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4.4在征得交管部门同意中断交通后,应在道路两端设置断绝交通的警示标志;在繁华地区作业时,应指派专人指挥交通、维护现场秩序。

4.5下井作业应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管道维护和检查严格执行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4.6防毒面具应定期校验,下井作业前须再次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7养护人员应统一着装,作业时应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护栏,无抛洒滴漏,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4.8疏通作业完毕后,污泥盛器和运输车辆应及时撤离现场;确需在街道上暂时停放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停放时间不宜超过一昼夜;污泥盛器和运输车辆在街道上停放过夜时,应悬挂安全红灯或设置反光锥。

4.9巡查、养护、抢修车辆车况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车容整洁,标志明显。

4.10养护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各项管网、设施维护台账健全,记录详细,装订规范。运营档案、资料实行计算机自动化管理。

4.11养护单位应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

5.不可预计的管网抢修

对于不可预计的抢修,养护单位先需将出现故障的管网点周围设置安全栅栏,并立即通知采购人查看现场,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后下达施工任务单,并另签订该管线的抢修协议,所发生的工程量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按实审计结算。

6.新安片区污水管网养护工作内容及要求

工作内容

工程量

工作标准

排水设施巡查

每周不少于一次,汛期要按要求增加巡视次数,确保管井畅通,检查井框盖完好吻合,井内的积淤符合要求,井圈和井盖开裂、丢失应在24小时之内补装完整,并做好安全保护警示措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熟悉管网运行现状,管线液位情况,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错误标识井盖更换

对辖区内的井盖开展专项巡查至少一次,对发现的错盖井盖进行及时更换

在2个月内开展专项巡查,确保无错盖井盖,发现一处错盖的扣一千元

企业、小区、工地、河道雨水排放口巡查

对辖区内的河道雨水排口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开展问题排口溯源工作,查清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新增的工地、小区等单位的雨水排放口开展检查

及时发现雨污混排问题,查清污水来源,每半年提交工作报告

清掏疏浚

污水井每季度1次,DN600以下管道每年2次,DN600以上每年1次,对经常出现问题的管线、污水井加倍清理疏通频率。

确保管畅通,出水口正常

应急处置

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齐应急排水设备,并报*方审核备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接到*方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排查、抽水、出具整改方案、封堵、修复等)、同时负责管道零星维修以及临时调水处置,按实结算(不含大修及改造工程费用),同时对河道水质保障工作进行配合。

当发现井圈和井盖缺失或损坏,必须及时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6小时内恢复。河道水质出现突发恶化,在24小时内完成排查,其它出现的污水设施或排放问题,养护单位在接到通知(报障、报修、报诉)后,须在1小时内(恶劣天气情况下经*方认可后顺延)赶到事发现场,修复任务应该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完成。紧急报修任务在接到通知8小时内完成,特殊紧急抢修任务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修复。数字城管信息平台反馈、群众投诉、新闻媒体曝光、上级领导发现或批示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完善到位。

排水户检测

新建排水户管网视频检测

对新建的排水户的接管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上报,并提供视频检测资料

资料提交

在2个月内将完善的污水管线电子图纸(含管径、管长、管底标高、污水井等)上报发包方,未提供污水管线电子图纸的管段不予支付养护资金。同时,在每年4月底前,应递交养护标段内污水设施清通养护及完好率情况报告,并将10%污水管道视频检测抽查资料及现场清通养护影像资料作为附件上报。每季度向发包方提供管网养护的相关记录台账。

管线图每缺失1%,扣除一万元,每缺失视频检测资料每少于1%,扣除一万元。若出现管道及井位的抢修,应上报发包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需提供前后视频检测资料和书面验收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质量验收标准:《无锡新区污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执行。

(1)排水设施进行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汛期要按要求增加巡视次数,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井框盖完好吻合,井内的积淤符合要求,井圈和井盖开裂、丢失应在24小时之内补装完整,并做好安全保护警示措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2)在对排水设施进行维修时,应按《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和《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实施,同时交通围护也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2.质量考核方法和内容:

(1)考核为100分制,按月度考核。考核表详见《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养护工作考核》

(2)各排水管理机构按月考得分向运行维护单位支付运行维护经费。月考得分在90分以上(包括90分),则全额支付该月度运行维护费用。月考得分在85~90分(包括85分)则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10%;月考得分在80~85分(包括80分)则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20%;考核分低于80分的则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40%,或暂缓支付养护经费,待整改到位后支付。同时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该合同。如连续两个月考核未能达到九十分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采购人在确定新的养护单位期间,如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养护的,所需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成交单位还须另行支付给采购人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原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实审计。年度考核达到九十分但仍需返修的,返修费用仍由成交单位承担。

(3)对于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先通知整改,成交单位在两天内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有权直接在成交单位养护费中扣除。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成交单位应建立有效的运行维护信息,按养护规范要求频率进行巡查。同时,每年对排水设施运行维护信息进行汇总。制作运行维护信息年报表。分别于每年12月底前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巡视不到位、频率不满足要求、资料不齐全、不准确等,按《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养护工作考核》处理。

2.成交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16)、泵站的运行、维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规定。管道维护必须执行国家现行标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和市、区有关养护作业标准等的规定。养护技术规范进行作业,针对病害维修要及时、规范,每月按时上报维修工作量、维修质量检查评定情况以及下月维修计划。并将自检评定资料于11月底前上报至采购人备案,采购人进行抽查复检单元设施综合完好率,如不及时交纳,按《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养护工作考核》处理。

3.场地、人员、设备要求:

3.1在无锡范围内具备固定管养场所。

3.2维护期间成交单位每天必须确保有5名工作人员到场备案,并上传每天的现场工作情况照片。一经发现有人缺席,每人每天罚款1000元,一旦被查三次,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进行整顿,并对成交单位处以5000元罚金。若反复出现此类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单位弥补由此造成的损失。在现场服务管理中,技术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安全帽、夜间施工必须穿反光衣,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维护期间必须确保有抓泥车(抓斗清淤车)、吸泥车(吸污车)、下水道疏通车养护设备可以调配使用。

4.其他:

4.1本项目最高限价:280万元(140万元/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其中不可竞争费35万/年,为在养护期间内出现不可预计的管网抢修,采购人以任务单形式下达成交单位,并与成交单位签订抢修协议,工程量以采购人认可的工程签证单为准并按实审计。

4.2报价说明:

(1)本工程投标报价包含应包括雨污水管道、排水渠道日常巡查,排放口巡视、检查,雨污水管道、检查井、污水井疏通、清淤、外运(运距自定,堆场费用自理),缺损井盖、井圈更换修复,破损检查井、污水井修复,管道、管井的CCTV检测、QV检测,雨污水管网档案资料归档,以及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机械、车辆、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规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遇最低工资调整、物价上涨、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税费调整等)等各项应有费;不可竞争费按实际需求按时结算。

(2)报价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企业管理情况、市场风险等因素,认真测算成本,同时自行承担投标费用,凡未列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3)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4)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也应是完成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

4.3付款方式:

(1)本项目预付款为签订合同价中养护费的10%

(2)污水管网养护服务为固定总价,先做后付,每季度支付一次,结合考核评分结果后支付,第一期支付款项=年养护费/4-考核罚款-其他罚款-预付款,第二期支付款项=年养护费/4-考核罚款-其他罚款,第三期.....以此类推。合同期结束付清余款。

(3)不可竞争费按照审计的相关规定自动让利,工程量按实计量签证确认,验收合格后经审计后支付。

(4)最终报结算审核时,年养护费一并计入结算价,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5)付款时,成交单位应向采购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而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4.4成交单位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5成交单位不得转包成交(中标)的服务项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成交(中标)的服务项目分包,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成交单位应承担合同违约金合同价的5%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月新安街道污水管网养护工作考核评分(总分:100)

序号

内容

满分

评分细则

扣分原因

得分

1

管网日常巡查及投诉处理

25

1、巡查未按规定线路进行、未全覆盖的、现场养护人员少于5人,每次扣1.5分。

2、标段内产生井盖丢失破损、污水外溢、路面下沉、违章施工破坏污水井等投诉的,每次扣除3分,投诉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5分,发生反复投诉的经管网中心核实,由于处置不到位引起的,每次扣5分,要求联系投诉人却没有联系的,每次扣5分,产生严重后果、弄虚作假或重大问题未及时发现及上报的,当月巡查任务工作量不予认可;当月巡查得分为零,并视造成的后果追加处罚。

3、养护单位需熟悉各雨水排放口的位置,没有巡查资料的,每次扣1.5分,巡查资料不齐全,每次扣1.5分,现场熟悉程度不高的,每次扣1分;

4、标段内日常应急抢险不到位,每次扣3分;

2

污水井日常养护

25

1、发现一处不合格,每处扣2分,养护人员对现场井位情况不明,无法正确确认污水井位置的,每次扣1分;抽查时不携带养护资料的,养护资料缺失的,每次扣1分,月度检查超过5处不合格,当月污水井养护任务工作量不予认可,当月养护得分为零。

3

管道疏通养护

20

1、标段内污水井淤积深度达管径1/5以上,未及时上报的,每处扣1分;

2、随机抽查管道疏通养护工作,带水疏通作业,疏通后淤泥超过管径1/8,发现一处,返工并扣1分,养护管段出现20%以上不合格,扣除该管段养护工作量,当月养护得分为零;

3、断水清通未通知管网中心人员现场验收的,视为养护不合格,不予结算费用;

断水清通造成上下游排水户出现排水不畅、污水外溢等事故的,每次扣除5分,并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4

管网排查、检测

10

1、随机对工单进行10%的抽查,如发现有一处不符合,每处扣除1分,再抽取20%,如仍有问题,则任务单工作量全部扣除,不予结算,扣除5分。

5

施工进度及资料上报

10

2、施工完工与否以回单资料上报日为准,资料上报不及时,迟交1-3天的,扣除0.5分,迟交3-7天的,扣除1分,之后如再不上报每延迟1天扣2分。

3、任务完工单经逐级审核后偏差大于20%,扣1分,偏差大于30%,扣2分,偏差大于40%的,认定该任务单弄虚作假,该项任务单作废,当月该项得分为零。

6

安全文明施工

10

1、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下井作业、养护作业、施工作业等工作中安全隐患,每发现一处扣除1分,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当月考核总得分为零分,同时视事故情况再追加其他处罚。

当月总得分

*方负责人签字: 日期: *方负责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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