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现有一批报废资产拟公开处置,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报名参加,具体公告如下:
一、物资情况
本次公开处置的废旧物资,主要包括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废旧家具等,该批废旧物资的品质、完整程度等以实地查看为准。
二、报名程序
1.资质要求
(1)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效的法人授权函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函、 (略) 公章。
2.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现场踏勘时间:
2024年1月19日上午8:40--9:00进入校门,过时视为放弃,每个公司只允许一人进入。
(2)报名地点:
(略) 工农路587号河北司法 (略)
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
三、处置方式
1、出让方式:采用竞价方式,各投标 (略) 公章(报价单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略) 大门口专用票箱内。 (略) 纪委、综合保障处、财务处相关处室人员共同核验,最终以报价最高者为买受人,若出价最高者大于1家,出价最高者之间进行第二轮直到决出结果。
2、报价时间:踏勘完成后,现场报价(20分钟内,过时视为弃权)。
3、报价要求:最低报价为10458元,加价精确到个位数,小数点不计。
4、竞价成功的单位, (略) 财务处按成交价全额缴纳货款,同时缴纳保证金3000元。按规定完成清运工作保证金当天无息退还。
竞价人须知
(1)现场报名、踏勘时应提供“资质要求”中所列材料( (略) 公章);
(2)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3)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4)成交人付清货款后,须在两日内将处 (略) 清出,逾期未清运,我院将另行处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我院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及场地清理费,保证金不足扣除的,我院有权追偿。
(5)报名单位资质材料弄虚作假或中标单位中标后弃标的,3年之内不再允许该单位及其法人参与学校废旧物资的处置。
河北司法 (略)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