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本公司泰宇建筑 (略) 受 霞 (略) 委托,对 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工程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TYGK-[2024]-002
2、招标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附后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条件 | ①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略) 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 (略) 住房和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须提供以上所述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泰宇建筑 (略) 宁德分公司[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直接至现场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 (略) 办理报名手续;或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要求,电汇或转 (略) 招标文件购买费专户,同时将电汇或转 (略) 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格式详见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q.com)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未办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附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电子版),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2月06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 (略)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 (略) )。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泰宇建筑 (略) 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有信 (略) (http://**)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1、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名称 | 泰宇建筑 (略) | 公司地址 |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
邮编 | * | |||
投标保证金专户: | ||||
开户名称:泰宇建筑 (略) 宁德分公司 | ||||
账 号:*893 |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
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
开户名称:泰宇建筑 (略) 宁德分公司 | ||||
账 号:*01051 |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德东侨支行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胡典阳 | 电话 | 0593-* |
电子信箱 | *@*q.com |
13、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霞 (略) |
地址 | 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99号四层 | |
联系人 | 陈工 | |
联系方式 | 0593-* |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工程检测 | 否 | 1(项) | *.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0 | *.00 | 18627.00 |
投标邀请
本公司泰宇建筑 (略) 受 霞 (略) 委托,对 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工程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TYGK-[2024]-002
2、招标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附后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条件 | ①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略) 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 (略) 住房和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须提供以上所述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泰宇建筑 (略) 宁德分公司[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直接至现场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 (略) 办理报名手续;或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要求,电汇或转 (略) 招标文件购买费专户,同时将电汇或转 (略) 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格式详见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q.com)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未办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附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电子版),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2月06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 (略)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 (略) )。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泰宇建筑 (略) 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有信 (略) (http://**)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1、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名称 | 泰宇建筑 (略) | 公司地址 |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
邮编 | * | |||
投标保证金专户: | ||||
开户名称:泰宇建筑 (略) 宁德分公司 | ||||
账 号:*893 |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
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
开户名称:泰宇建筑 (略) 宁德分公司 | ||||
账 号:*01051 |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德东侨支行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胡典阳 | 电话 | 0593-* |
电子信箱 | *@*q.com |
13、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霞 (略) |
地址 | 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99号四层 | |
联系人 | 陈工 | |
联系方式 | 0593-* |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工程检测 | 否 | 1(项) | *.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0 | *.00 | 186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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