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县道鹤游至坪山鹤游烈士墓路口至郑家沟段改扩建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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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限额以下的工程, (略) 县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公开竞争性比选,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交通局补助资金,项目业主: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经审查,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项目施工承包商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名称:县道鹤游至坪山(鹤游烈士墓路口至郑家沟段)改扩建工程(第二次)。
(二)建设地点:垫江县鹤游镇石鼓居委3组。
(三)建设规模:路线起止桩号K0+000~K0+660,全长0.66km。起点鹤游郑家沟桥,路线与长安大道平交,形成T形交叉口;终点鹤游烈士墓路口。K0+000~K0+450段为道路扩宽:路基宽度为15.5m(含现状道路部分),路幅型式为0.5m(硬路肩)+3.5m(车行道)+3.5m(车行道)+0.5m(中央带)+7.5m现状道路;K0+450~K0+660段为新建道路,路基宽度为8m:路幅型式为0.5m(硬路肩)+3.5m(车行道)+3.5m(车行道)+0.5m(硬路肩)。
(四)最高限价:本工程比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3万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五)招标范围及结算: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且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本工程固定总价,因发包人原因变更工程量的,子目价格按中标人总报价与总限价同比例下浮结算。项目竣工后,由鹤游镇人民政府确定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委托有公路检测等级证书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公路建设的相关规定进行质量评定合格和县交通局核验合格。
(六)结算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以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工程造价为准,一次性支付工程审计造价的97%,余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保证期满一年后无息退还质量缺陷保证金。
(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一)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罗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县道鹤游至坪山(鹤游烈士墓路口至郑家沟段)改扩建工程(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 *7568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 *9065-*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VA00145 |
本项目是限额以下的工程, (略) 县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公开竞争性比选,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交通局补助资金,项目业主: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经审查,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项目施工承包商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名称:县道鹤游至坪山(鹤游烈士墓路口至郑家沟段)改扩建工程(第二次)。
(二)建设地点:垫江县鹤游镇石鼓居委3组。
(三)建设规模:路线起止桩号K0+000~K0+660,全长0.66km。起点鹤游郑家沟桥,路线与长安大道平交,形成T形交叉口;终点鹤游烈士墓路口。K0+000~K0+450段为道路扩宽:路基宽度为15.5m(含现状道路部分),路幅型式为0.5m(硬路肩)+3.5m(车行道)+3.5m(车行道)+0.5m(中央带)+7.5m现状道路;K0+450~K0+660段为新建道路,路基宽度为8m:路幅型式为0.5m(硬路肩)+3.5m(车行道)+3.5m(车行道)+0.5m(硬路肩)。
(四)最高限价:本工程比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3万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五)招标范围及结算: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且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本工程固定总价,因发包人原因变更工程量的,子目价格按中标人总报价与总限价同比例下浮结算。项目竣工后,由鹤游镇人民政府确定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委托有公路检测等级证书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公路建设的相关规定进行质量评定合格和县交通局核验合格。
(六)结算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以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工程造价为准,一次性支付工程审计造价的97%,余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保证期满一年后无息退还质量缺陷保证金。
(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一)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罗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县道鹤游至坪山(鹤游烈士墓路口至郑家沟段)改扩建工程(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 *7568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 *9065-*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VA0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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