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创建乡道提升工程项目竞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创建乡道提升工程项目竞
项目概况 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创建乡道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4-01-49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创建乡道提升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084,8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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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1、叫河镇倒回沟公路,该项目为二级公路,路线长4.55公里,路基宽8米,路面宽7米,对原路面进行局部修补,铺设石油沥青、安防及其他附属设施等。2.叫河镇桦树坪公路,该项目为三级公路,路线长1.7公里,包括安防、路面美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5.2资金来源:统筹整合资金加上级拔付 5.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4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 工期:2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见第七章)。(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 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供应商,投标将不被接受。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 |||||||||||||||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2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100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栾川县叫河镇叫河街 | |||||||||||||||
联系人:原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 |||||||||||||||
地址: (略) 栾川县耕莘街道幸福西路橡树公馆西50米 | |||||||||||||||
联系人:冯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创建乡道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4-01-49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创建乡道提升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084,8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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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1、叫河镇倒回沟公路,该项目为二级公路,路线长4.55公里,路基宽8米,路面宽7米,对原路面进行局部修补,铺设石油沥青、安防及其他附属设施等。2.叫河镇桦树坪公路,该项目为三级公路,路线长1.7公里,包括安防、路面美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5.2资金来源:统筹整合资金加上级拔付 5.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4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 工期:2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见第七章)。(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 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供应商,投标将不被接受。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 |||||||||||||||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2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100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栾川县叫河镇叫河街 | |||||||||||||||
联系人:原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 |||||||||||||||
地址: (略) 栾川县耕莘街道幸福西路橡树公馆西50米 | |||||||||||||||
联系人:冯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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