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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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招 标 公 告

根据兵团建工集团业务需要,拟聘请两家具有综合实力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

二、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兵团建工集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草拟、制定、审核或修改合同、章程、各类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经济签证等文件,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履约风险。

2.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解决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股票发行、 (略) 等法律事务。

4.对兵团 (略) 参与的投资类项目涉及的投资类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出席建设工程过程中项目讨论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纠纷,代表集团进行谈判。

6.就 (略) 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7.协助解决投资、融资过程中的日常法律事务。

8.制定或修订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为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禁止制度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协助处理解决集团内部的劳动或雇佣法律纠纷。

9.应企业要求,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10.根据兵团建工集团统一要求派驻坐班律师提供现场咨询与法律服务。

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擅长代理建设工程施工类、贸易类等重大纠纷案件且涉案标的大于1亿元以上的重大纠纷案件;

4.擅长投、融资等金融类法律法规和法律实务;

5.主办律师从事专职律师10年以上,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敢于建言献策;

6.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8.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服务期限

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3年。法律顾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每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期限届满前,由兵团建工集团根据法律顾问履行《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情况,对法律顾问当年度的履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续签次年度的法律顾问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双方不再续签次年度法律顾问合同。(考核标准由兵团建工集团另行制定)

五、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领取招标文件及开标。

1.领取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2.领取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线上领取(http://**)。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2.开标地点:线上开标,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标书费:本项目无须缴纳标书费。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联 系 人:王燕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 (略) 天山区新民路113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2024年1月19日


招 标 公 告

根据兵团建工集团业务需要,拟聘请两家具有综合实力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

二、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兵团建工集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草拟、制定、审核或修改合同、章程、各类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经济签证等文件,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履约风险。

2.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解决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股票发行、 (略) 等法律事务。

4.对兵团 (略) 参与的投资类项目涉及的投资类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出席建设工程过程中项目讨论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纠纷,代表集团进行谈判。

6.就 (略) 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7.协助解决投资、融资过程中的日常法律事务。

8.制定或修订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为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禁止制度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协助处理解决集团内部的劳动或雇佣法律纠纷。

9.应企业要求,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10.根据兵团建工集团统一要求派驻坐班律师提供现场咨询与法律服务。

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擅长代理建设工程施工类、贸易类等重大纠纷案件且涉案标的大于1亿元以上的重大纠纷案件;

4.擅长投、融资等金融类法律法规和法律实务;

5.主办律师从事专职律师10年以上,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敢于建言献策;

6.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8.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服务期限

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3年。法律顾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每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期限届满前,由兵团建工集团根据法律顾问履行《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情况,对法律顾问当年度的履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续签次年度的法律顾问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双方不再续签次年度法律顾问合同。(考核标准由兵团建工集团另行制定)

五、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领取招标文件及开标。

1.领取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2.领取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线上领取(http://**)。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2.开标地点:线上开标,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标书费:本项目无须缴纳标书费。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联 系 人:王燕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 (略) 天山区新民路113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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