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嫘祖镇盘棚一级公路狮子包路口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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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嫘祖镇盘棚一级公路狮子包路口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嫘祖镇盘棚一级公路狮子包路口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1262-*-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00023

3、项目名称:嫘祖镇盘棚一级公路狮子包路口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安装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5(万元)

6、最高限价:75(万元)

7、采购需求:

在嫘祖镇盘棚一级公路狮子包路口处安装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采购、 运输、安装、调试, 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但不得突破服务期限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6.3、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20日至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捷高 (略)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的磋商会将于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湖北捷高 (略)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实时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略) 财政局《市财政局关 (略)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2]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磋商: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7、异议(质疑)投诉渠道:异议(质疑)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17-*、采购人电话*;行业监管机构:远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7-*。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8、推行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嫘祖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远安县嫘祖镇垭丝路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捷高 (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 话:0717-*

,湖北
【项目概况】

嫘祖镇盘棚一级公路狮子包路口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1262-*-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00023

3、项目名称:嫘祖镇盘棚一级公路狮子包路口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安装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5(万元)

6、最高限价:75(万元)

7、采购需求:

在嫘祖镇盘棚一级公路狮子包路口处安装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采购、 运输、安装、调试, 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但不得突破服务期限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6.3、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20日至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捷高 (略)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的磋商会将于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湖北捷高 (略)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实时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略) 财政局《市财政局关 (略)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2]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磋商: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7、异议(质疑)投诉渠道:异议(质疑)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17-*、采购人电话*;行业监管机构:远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7-*。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8、推行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嫘祖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远安县嫘祖镇垭丝路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捷高 (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 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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