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度款比例:按审核的工作量,按月支付,付款70%;
2、竣工结算款比例: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办理完成 3 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 97 %;
3、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比例 3%。
现招标文件及合同澄清为:
1、主体结构完成至±0.00,并收到发包人工程款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款的30%;
民防门专业分包工程全部安装完成、验合格后,并收到发包人工程款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款的70%;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并办理完结算,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80%;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的90%;
2、一年内支付至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的97%,预留工程结算金额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3、3%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无息付清(若因国家税务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金将按变化后的税率调整);
4、人防门专业分包工程结算工程量、综合单价随发包人与承包人结算工程量同比例下浮;
5、人防门专业分包工程进度款随发包人人防门专业分包工程进度款金额同比例支付,结算工程款在总包收到业主工程款后支付。
6、以上工程款支付节点、金额按上述第4、第5第基准执行。
其他
1、需要供应商取得SMC轻质人防门生产厂家授权;
2、生产厂家需具备生产SMC轻质人防门的资质,且具备生产单扇双扇门的能力;
3、需要有入沪许可备案证明;
4、需附相关的产品(爆破)检测报告
5、人防门专业分包工程相关检测、验收的全部费用及配合承包人完成人防工程验收工作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原投标报名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14:00,现延长至2024年1月26日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