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心理健康体验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心理健康体验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宣化 (略) 心理健康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J-2024-0122
项目名称:宣化 (略) 心理健康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宣化 (略) 心理健康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 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0%)面向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方式:其他
售价: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CA加密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0%)面向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
5.本公告发布媒体:宣化 (略) 官网、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无需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供应商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化 (略)
地 址: (略) (略) 宣化区
联系方式:郭老师 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略) 裕华区槐安东路105号怀特商业广场写字楼C座905室 联系方式:郭经理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经理
电 话:*
项目概况
宣化 (略) 心理健康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J-2024-0122
项目名称:宣化 (略) 心理健康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宣化 (略) 心理健康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 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0%)面向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方式:其他
售价: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CA加密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0%)面向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
5.本公告发布媒体:宣化 (略) 官网、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无需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供应商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化 (略)
地 址: (略) (略) 宣化区
联系方式:郭老师 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略) 裕华区槐安东路105号怀特商业广场写字楼C座905室 联系方式:郭经理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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