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四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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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四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项目

一标段项目需求和有关说明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梁溪区三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包括崇安生活垃圾转运站(通江大道996号)、南长生活垃圾转运站(扬高路31号)、北塘生活垃圾转运站(冯巷492号),设计转运能力均为500吨/日,主要设施设备包括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尘除臭处理系统及其他辅助配套系统。转运站运营服务的目标是垃圾日产日清,水、气、声、渣达标排放,设施设备保养到位,确保安全、环保、稳定运行。项目情况及招标要求如下:

1.服务内容

梁溪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由垃圾清运单位运输到转运站,经地磅称重后,生活垃圾经过压缩系统压缩后,集中转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焚烧厂。转运站垃圾接收时间必须满足当天垃圾收集、转运需要;污水处理为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出水水质满足要求。转运站运营服务的目标是垃圾日产日清,水、气、声、渣达标排放,设施设备保养到位,确保安全、环保、稳定运行。

2.工艺

生活垃圾转运工艺:收集车过磅→倾倒垃圾至料仓→垃圾压缩→打包至集装箱→转运车运至处理终端。

污水处理工艺:北塘站为机械格栅+隔油沉砂+调节池+A2O+二沉池+砂滤活性炭+消毒排放;崇安站和南长站为调节池+混凝气浮+MBR+高级氧化+砂滤+活性炭。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废气处理工艺:北塘站为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崇安站和南长站为植物液喷淋除臭+离子新风除臭系统、隔离换气+化学洗涤塔+过滤器+UV光氧。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二级标准。

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冲洗废水及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和浓缩液的处理处置需符合相关环保政策以及技术规范、项目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转运站所有产出物的处置均需合规合法,费用由运营单位自行承担。

3.运行管理

3.1进站管理

(1)垃圾收集车必须凭有效卡证进入转运站。

(2)严格把好垃圾进站关,严禁建筑、工业、医疗、危险、餐厨、放射性废弃物、大件垃圾、废水、废液等进入转运站。

(3)操作人员应随机检查进站垃圾成分。禁止将易燃、易爆、腐蚀性化学品以及其它危险材料放入压缩箱。

(4)运营单位应做好垃圾计量、转运车辆GPS联网、地磅联网、监控联网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地磅计量误差。

(5)每天定时传送报表和管理数据,计量系统出现故障需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并在采购人许可的前提下方可实行人工记录。

3.2 进站车辆调度

(1)车辆进出站时,严禁故意在站内道路及场地上滞留,避免造成交通堵塞影响交通秩序。

(2)引导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到达卸料口,在指定卸料口卸载垃圾和排出车内渗滤液。

(3)作业高峰期间,卸料平台指挥员及时调度、确保畅通。

(4)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卸料平台后,必需做到“一听、二停、三检查”(即听从作业平台管理人员的指挥、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停稳、卸料平台管理员检查车辆和所运垃圾的种类是否符合要求)后,方可倾倒垃圾。

(5)垃圾收集运输车卸料完毕后,确保收集车后盖无残存垃圾夹带、后盖关闭完全、渗滤液排放阀门关闭后,按规定路线引导收集车及时退出作业区。

3.3 压缩作业

(1)垃圾压缩设备应保持正常状态。设备异常时,严禁操作设备,以避免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倾倒垃圾前必须检查卸料区域和设备运转区域,确保无异常情况。

(3)操作人员应按填装与压缩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并保证工艺流程的稳定性和各工艺步骤的协调性。

(4)当卸料槽或集装箱辅助装置损坏时,不得进行卸料作业。

(5)卸料槽或集装箱入口堆满垃圾时,停止卸料,待垃圾被压缩至集装箱入口处有空间后方可继续卸料。

(6)卸料槽或集装箱中发现大件垃圾、危险废物等非生活垃圾成分时,应在做好安全措施情况下,责令收集单位及时清除或采取紧急措施,并做好记录。

(8)卸料时,压缩机对接与锁紧机构应保持完好。

(9)在填装作业时压缩机的压头和滑动支架必须回到最末端时,才能进料。在填装或压缩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得靠近转运容器。

(10)转运容器装满后,应将容器封板关闭。

(11)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区。

(12)操作垃圾压装设备、箱体移位装置之前,必须确认各部件的状态和显示屏所显示的信号是否一致;必须确认所操作设备周围有无其它无关人员或车辆,是否可能对操作造成干扰或发生事故的,要做到时刻注意安全,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13)操作压装设备、箱体移位装置的工作中,不允许野蛮操作,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进行操作。

(14)操作压装设备、箱体移位装置的工作完成后,必须对集装箱和压缩机结合部位进行有效的清洁:不允许挂有垃圾,有污垢的地方要清理,还要用水冲洗,要做到清洁美观,保证对接的顺利。

(15)在对转运车辆的辅助操作前,要停止压缩机和箱体移位装置的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转运车辆的工作状态,辅助转运车驾驶员,拉箱/放箱必须到位。

(16)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检查设备状态是否正常,各个机构状态是否正常,目测液压站及油路是否有漏油的情况。

3.4 作业区保洁

(1)保洁员着工作服、工作鞋上岗,严禁在卸料平台翻拣垃圾。

(3)正确、规范、安全使用各种保洁工具,爱护工具。保洁工具保持整洁,规范有序摆放。

(4)做到安全作业,按规定穿戴防护装备,保洁时注意避让车辆,确保自身安全。

(5)卸料大厅每两小时清理场地一次。

(6)压缩作业完成后对转运车辆、转运容器及卸料槽每天清洗。

(7)在压缩作业时,转运大厅保洁人员严禁进入卸料区保洁。

(8)定期疏通管道,确保场地冲洗污水排放通畅。

(9)定期对车间设备、作业工具、库房等进行保洁,确保设备上无尘土、污迹等。

3.5 安全工作

(1)熟悉周边及站内环境,负责门卫、守护和巡逻,维护公共秩序,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

(2)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

(3)负责对进出中转站的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并禁止未有通行证(卡)的收集车进入作业区倾倒垃圾;

(4)防盗、防火管理。积极主动的配合、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度。

(5)保安工作实行24小时值勤制,保安工作规范严谨,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确保中转站安全无事故,保障物资、财产及人员的安全。

3.6 转运车辆要求

(1)车辆应按采购人要求统一标志、外观整洁、整体密闭、性能良好。

(2)GPS保持在线状态,接入无锡智慧环卫平台,并确保正常使用。

(3)车辆驾驶员要有驾驶转运车的资质,定期年检,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4)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载,做到文明、安全行车。

(5)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途中不出现垃圾和污水抛、洒、滴、漏现象。

(6)为车辆购买保险,并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7)车辆箱体应保持完好,做到密闭不漏水,密封圈定期更换。

3.7 做好相关卫生防疫等突发事件应对

(1)按照相关规范严格落实相关卫生防疫防控各项工作,包括消杀制度、人员防护、物资储备等。

(2)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保障措施。

(3)做好恶劣气候应对工作,包括雨雪雾天等。

3.8污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行工作

提供转运站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技术规范方案,做好日常操作工作及运行记录台帐。安排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日常运行操作和规范的维护检修,确保污水处理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能够以安全稳定的方式处理污水,出水水质达到环评批复要求。确保转运站每天的垃圾冲洗废水及时有效处理。按要求记录好污水处理运行维护的相关数据台账,保留基础数据。

3.9除尘除臭处理设备日常运行工作

提供转运站除尘除臭处理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技术规范方案,做好日常操作工作及运行记录台帐。安排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除尘除臭处理设备进行日常运行操作和规范的维护检修,确保除尘除臭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能够以安全稳定的方式处理臭气,臭气处理后达到环评批复要求。确保转运站每天的臭气及时有效处理,改善车间内的空气质量。按要求记录好除尘除臭系统运行维护的相关数据台账,保留基础数据。

3.10 落实管理制度

(1)有统一规范的垃圾进出站台账、消杀台账等,记录清楚完整。

(2)建立健全自查自评制度,落实安全巡查制度,有记录日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至少自查一次并作记录。

(3)按规定时间开放,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在岗在位。

(4)标识标牌配置齐全,作业规章、管理制度、安全制度上墙,整齐洁净。

(5)作业区域和办公区域分隔,严禁闲杂人员入站。

(6)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特种设备等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

3.11 设施设备及车辆维护保养工作

定期按保养手册对站内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压缩机、液压站、地磅、中控室、卷帘门、电控柜、除尘除臭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车辆维护保养范围为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的转运车。

4.转运站人员配置、岗位职责

崇安站和南长站需各配置不少于34人,具体岗位配置表如下,北塘站因污水处理系统、除尘除臭系统操作较为简单,可适当调减1人: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备注

站长

1

掌握转运站的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和压缩设备等设施、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运行管理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负责整个转运站日常运行及转运车队管理工作

副站长

1

配合站长做好各项工作

转运车驾驶员

14

负责垃圾转运工作

以500t/d计,根据实际需求增减

中控室操作员

2

负责卸料大厅、出料装载区、站点全域监控及压缩机操作,并做好垃圾转运量、污水处理量、臭气运行情况等各项统计工作。

熟悉计算机操作

操作工

3

负责站内设备操作工作

机修工及电工

2

负责站内设备维修工作

卸料平台指挥员

2

负责卸料平台指挥工作

保洁员、门卫及保安员

6

负责站内清洁卫生和车辆清洗工作、全天候对中转站进行看门及安保工作

污水处理、除尘除臭系统操作人员

3

负责污水处理、除尘除臭系统日常运行工作

合计人数

34

备注:

(1) 站点负责人、保洁辅助人员常日班,其余岗位两班制。

(2) 投标人需按照崇安站不少于34人、南长站不少于34人、北塘站不少于33人进行报价。如超过最低需求人数,超过的人员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工作时间可根据环境卫生作业实际情况调整。

(4)对服务人员的要求及其他:①中标方聘用的所有员工年龄女性不得高于55周岁,男性不得高于60周岁,且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 (略) 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报价不得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且不 (略) 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所有的配备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保险。中标人承担在合同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责任及事故赔偿。中标人所聘用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5)中标人必须对所派出的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操作培训,使其能进行独立操作;

(6)运行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定期检查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按规定要求操作使用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上报。严禁非工作人员和未经培训的工作人员操作站内设施设备,避免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

(7)经营期间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并按有关国家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中标人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法或发生工伤死亡、意外事故等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5、满足生态环境部门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联全控)要求。

6、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落实管业务必须管环保及卫生防疫,做好相关卫生防疫防控各项工作。

7、其他相关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按管理内容编制各类运营台帐,并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投标供应商将整改结果书面通知采购单位。

(2)在项目实施过中应要求服务人员加强劳动纪律,注重职业道德规范。

(3)定期组织职工学台指挥员及时调度、确保畅通。

(4)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卸料平台后,必需做到“一听、二停、三检查”(即听从作业平台管理人员的指挥、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停稳、卸料平台管理员检查车辆和所运垃圾的种类是否符合要求)后,方可倾倒垃圾。

(5)垃圾收集运输车卸料完毕后,确保收集车后盖无残存垃圾夹带、后盖关闭完全、渗滤液排放阀门关闭后,按规定路线引导收集车及时退出作业区。

3.3 压缩作业

(1)垃圾压缩设备应保持正常状态。设备异常时,严禁操作设备,以避免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倾倒垃圾前必须检查卸料区域和设备运转区域,确保无异常情况。

(3)操作人员应按填装与压缩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并保证工艺流程的稳定性和各工艺步骤的协调性。

(4)当卸料槽或集装箱辅助装置损坏时,不得进行卸料作业。

(5)卸料槽或集装箱入口堆满垃圾时,停止卸料,待垃圾被压缩至集装箱入口处有空间后方可继续卸料。

(6)卸料槽或集装箱中发现大件垃圾、危险废物等非生活垃圾成分时,应在做好安全措施情况下,责令收集单位及时清除或采取紧急措施,并做好记录。

(8)卸料时,压缩机对接与锁紧机构应保持完好。

(9)在填装作业时压缩机的压头和滑动支架必须回到最末端时,才能进料。在填装或压缩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得靠近转运容器。

(10)转运容器装满后,应将容器封板关闭。

(11)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区。

(12)操作垃圾压装设备、箱体移位装置之前,必须确认各部件的状态和显示屏所显示的信号是否一致;必须确认所操作设备周围有无其它无关人员或车辆,是否可能对操作造成干扰或发生事故的,要做到时刻注意安全,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13)操作压装设备、箱体移位装置的工作中,不允许野蛮操作,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进行操作。

(14)操作压装设备、箱体移位装置的工作完成后,必须对集装箱和压缩机结合部位进行有效的清洁:不允许挂有垃圾,有污垢的地方要清理,还要用水冲洗,要做到清洁美观,保证对接的顺利。

(15)在对转运车辆的辅助操作前,要停止压缩机和箱体移位装置的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转运车辆的工作状态,辅助转运车驾驶员,拉箱/放箱必须到位。

(16)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检查设备状态是否正常,各个机构状态是否正常,目测液压站及油路是否有漏油的情况。

3.4 作业区保洁

(1)保洁员着工作服、工作鞋上岗,严禁在卸料平台翻拣垃圾。

(3)正确、规范、安全使用各种保洁工具,爱护工具。保洁工具保持整洁,规范有序摆放。

(4)做到安全作业,按规定穿戴防护装备,保洁时注意避让车辆,确保自身安全。

(5)卸料大厅每两小时清理场地一次。

(6)压缩作业完成后对转运车辆、转运容器及卸料槽每天清洗。

(7)在压缩作业时,转运大厅保洁人员严禁进入卸料区保洁。

(8)定期疏通管道,确保场地冲洗污水排放通畅。

(9)定期对车间设备、作业工具、库房等进行保洁,确保设备上无尘土、污迹等。

3.5 安全工作

(1)熟悉周边及站内环境,负责门卫、守护和巡逻,维护公共秩序,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

(2)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

(3)负责对进出中转站的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并禁止未有通行证(卡)的收集车进入作业区倾倒垃圾;

(4)防盗、防火管理。积极主动的配合、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度。

(5)保安工作实行24小时值勤制,保安工作规范严谨,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确保中转站安全无事故,保障物资、财产及人员的安全。

3.6 转运车辆要求

(1)车辆应按采购人要求统一标志、外观整洁、整体密闭、性能良好。

(2)GPS保持在线状态,接入无锡智慧环卫平台,并确保正常使用。

(3)车辆驾驶员要有驾驶转运车的资质,定期年检,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4)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载,做到文明、安全行车。

(5)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途中不出现垃圾和污水抛、洒、滴、漏现象。

(6)为车辆购买保险,并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7)车辆箱体应保持完好,做到密闭不漏水,密封圈定期更换。

3.7 做好相关卫生防疫等突发事件应对

(1)按照相关规范严格落实关卫生防疫防控各项工作,包括消杀制度、人员防护、物资储备等。

(2)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保障措施。

(3)做好恶劣气候应对工作,包括雨雪雾天等。

3.8污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行工作

提供转运站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技术规范方案,做好日常操作工作及运行记录台帐。安排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日常运行操作和规范的维护检修,确保污水处理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能够以安全稳定的方式处理污水,出水水质达到环评批复要求。确保转运站每天的垃圾冲洗废水及时有效处理。按要求记录好污水处理运行维护的相关数据台账,保留基础数据。

3.9除尘除臭处理设备日常运行工作

提供转运站除尘除臭处理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技术规范方案,做好日常操作工作及运行记录台帐。安排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除尘除臭处理设备进行日常运行操作和规范的维护检修,确保除尘除臭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能够以安全稳定的方式处理臭气,臭气处理后达到环评批复要求。确保转运站每天的臭气及时有效处理,改善车间内的空气质量。按要求记录好除尘除臭系统运行维护的相关数据台账,保留基础数据。

3.10 落实管理制度

(1)有统一规范的垃圾进出站台账、消杀台账等,记录清楚完整。

(2)建立健全自查自评制度,落实安全巡查制度,有记录日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至少自查一次并作记录。

(3)按规定时间开放,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在岗在位。

(4)标识标牌配置齐全,作业规章、管理制度、安全制度上墙,整齐洁净。

(5)作业区域和办公区域分隔,严禁闲杂人员入站。

(6)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特种设备等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

3.11 设施设备及车辆维护保养工作

定期按保养手册对站内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压缩机、液压站、地磅、中控室、卷帘门、电控柜、除臭除臭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车辆维护保养范围为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的转运车。

4.转运站人员配置、岗位职责

滨湖站需配置不少于34人,具体岗位配置表如下: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备注

站长

1

掌握转运站的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和压缩设备等设施、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运行管理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负责整个转运站日常运行及转运车队管理工作

副站长

1

配合站长做好各项工作

转运车驾驶员

14

负责垃圾转运工作

以500t/d计,根据实际需求增减

中控室操作员

2

负责卸料大厅、出料装载区、站点全域监控及压缩机操作,并做好垃圾转运量、污水处理量、臭气运行情况等各项统计工作。

熟悉计算机操作

操作工

3

负责站内设备操作工作

机修工及电工

2

负责站内设备维修工作

卸料平台指挥员

2

负责卸料平台指挥工作

保洁员、门卫及保安员

6

负责站内清洁卫生和车辆清洗工作、全天候对中转站进行看门及安保工作

污水处理、除臭系统操作人员

3

负责污水处理、除尘除臭系统日常运行工作

合计人数

34

备注:

(1) 站点负责人、保洁辅助人员常日班,其余岗位两班制。

(2) 投标人需按照滨湖站不少于34人进行报价。如超过最低需求人数,超过的人员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工作时间可根据当地环境卫生作业实际情况调整。

(4)对服务人员的要求及其他:对服务人员的要求及其他:①中标方聘用的所有员工年龄女性不得高于55周岁,男性不得高于60周岁,且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 (略) 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报价不得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且不 (略) 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所有的配备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保险。中标人承担在合同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责任及事故赔偿。中标人所聘用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5)中标人必须对所派出的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操作培训,使其能进行独立操作;

(6)运行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定期检查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按规定要求操作使用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上报。严禁非工作人员和未经培训的工作人员操作站内设施设备,避免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

(7)经营期间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并按有关国家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中标人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法或发生工伤死亡、意外事故等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5、满足生态环境部门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联全控)要求。

6、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落实管业务必须管环保及卫生防疫,做好相关卫生防疫防控各项工作。

7、其他相关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按管理内容编制各类运营台帐,并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投标供应商将整改结果书面通知采购单位。

(2)在项目实施过中应要求服务人员加强劳动纪律,注重职业道德规范。

(3)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4)加强合作,积极做好各项突击性工作和创卫工作,自觉接受各级部门的检查考核,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

(5)作业时保证安全,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投标供应商接到责任范围内的投诉电话和新闻舆论监督曝光的,应在半小时告知招标人,并在处理完毕后做好信息反馈。

(7)投标供应商应确保做好转运站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服务期满移交时,所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如有故障,须由投标供应商负责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8)中标方应控制转运站渗滤液的外运量,原则上外运量不超过104 00吨/年,超出部分费用由中标方自理。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2013)、《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23)、《 (略) 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大型转运站作业质量考核标准》中的考核内容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站容站貌、日常作业、设施设备配置和适用、其他等,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滨湖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青龙山133号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需满足《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2013)、《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23)、《 (略) 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和《大型转运站作业质量考核标准》等文件要求,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水、气、声、渣达标排放,设施设备保养到位,确保安全、环保、稳定运行。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大型转运站作业质量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分数将与运营费用扣款挂钩,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并且每3个月根据考核结果向中标人支付运营费用。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污水处理设备、除尘除臭处理设备日常运行工作允许分包,但均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协调和管理。总包单位须提前将承包方资质、人员等相关材料提交给采购人,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方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进行处理、操作作业的承包方须具备相关资质以及人员并签订相关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生产管理职责,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协调和检查。如因分包单位管理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总包单位将承担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三标段项目需求和有关说明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略) 四个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崇安、南长、北塘、滨湖)的渗滤液外运处置,以及采购人指定的应急保障任务。服务的目标是渗滤液及时清运、合规处置、达标排放,确保转运站安全、环保、稳定运行。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23)、《 (略) 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标准》(CJJT150-2023)、《转运站渗滤液外运处置考核办法》等。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渗滤液处理能力(要求提供渗滤液处理工程的环保验收合格文件),且具备足够的处理规模,能确保及时处置每日收运的渗滤液(规模不得小于200m3/d,且有应急保障设施)【如果投标供应商不具有相应的渗滤液处理能力,则提供与具有渗滤液处理能力的处理单位签订的满足本项目处理要求和服务期限的协议或合同(同时提供该渗滤液处理单位具备的渗滤液处理工程的环保验收合格文件,规模不得小于200m3/d,且有应急保障设施)】;

2.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符合驾驶货车(即B2或以上)的驾驶证,驾龄两年以上,所有的驾驶员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单位的正式员工,不得聘用在实习期的驾驶员;以投标供应商填列的《驾驶员清单》及按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为准;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足够可专用于本项目运输的罐式货车(或吸污车、吸粪车),安装随车称重系统,确保及时清运;

4.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保养守则操作,确保车辆设备工况完好,不发生有责事故;

5.渗滤液运输车辆需及时将转运站产生的渗滤液运送至处置单位,不得影响转运站的安全环保运行,服从采购人安排的渗滤液清运调配要求;

6.每次装载渗滤液后,确保工完场清,应清尽清

7.渗滤液运 (略) 环卫中心核准并装配IC管理卡;

8.渗滤液需统一运至相应渗滤液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实际运输量经地磅称重计量按实结算;

9.渗滤液运输过程中需如实填写清运联单(四联单)作为依据(见表1);

10.运输车辆须装载GPS,并接入采购人可查询的系统,确保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途中确保密闭运输,不得出现超载、超速、滴漏、偷排、混装其他污水或其他站点污水等情况;

11.车辆的渗滤液装车系统及排出系统应和转运站及处置单位相配套;

12.该四个转运站渗滤液年产生量不超过38000吨的情况下,按单价据实结算,(超出部分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

13.处置单位确保达标排放,不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不影响渗滤液正常处置。如装车、运输、处置等所有服务过程中发生有责事故,将由*方承担;

14.接受采购人考核办法,每月考核扣分按2000元/分从服务费中扣除(见表2)。

表1 渗滤液清运联单

(略) 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清运联单

日期: 年 月 日 NO.______________

产生单位

委托时间

车牌号

载重量(吨)

实载量(吨)

产生单位 负责人签名

备注

时 分

运输单位

离站时间

车牌号

载重量(吨)

实载量(吨)

运输单位 经手人签名

备注

时 分

接纳单位

接收时间

车牌号

载重量(吨)

实载量(吨)

接收单位 经手人签名

备注

时 分

备注:1、此任务单1车次1单、1式4份,为渗滤液外运处理费用的结算依据;

2、此任务单由各转运站负责开出,负责人填写完毕并签字后交运输单位经手人填写并签字后,运输车辆方可驶离该站;

3、运输单位经手人将渗滤液运送至接纳单位时,应将清运联单交接纳单位经手人填写并签字后方可排放;

4、渗滤液接纳单位填写完毕并签字后,留存1份,其余3份交运输单位;

5、运输单位收到接纳单位所给任务单,留存1份,其余1份返回渗滤液产生单位,1 (略)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6、 (略)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将随机检查清运联单的实施情况,并纳入考核。

表2 转运站渗滤液外运处置考核办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一、装载30分

1、运输车辆进站后与站内对接,正常装载渗滤液。

装载过程发生事故影响转运站正常运行的,每站每次扣1分。

2、装载完毕后工完场清。

因装载渗滤液导致周围环境较差的,每次扣1分。

3、服从转运站的现场指挥。

如有不服从指挥情况,每车次扣1分。

4、及时清运站内渗滤液,确保转运站正常达标运行。

如不能及时清运,每次扣1分;因未及时清运导致站点环保指标超标,引起污水管道被封的,每次扣2分;因未及时清运导致站点环保指标超标的被环保部门处罚的,每次扣3分。

二、运输25分

1、GPS、IC卡、随车称重系统等可正常使用。

如有因服务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使用,每车次扣2分。

2、车容车貌整洁。

如有不整洁现象,每车次扣1分。

3、运输车辆不发生超载、超速等违反交规情况。

如有发生此类情况被罚,每车次扣2分。

4、运输车辆途中确保密闭运输,不得出现抛洒滴漏等现象。

发现一车次扣1分。

5、运输过程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得出现偷排或者装入其他废水等情况。

发现一车次扣2分。

三、处置25分

1、渗滤液处置达标排放,正常运行。

如有指标未达标情况,每次扣2分;如有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督查或投诉情况,每次扣2分。如有因此导致的停业整顿情况,每次扣5分。

2、处置过程不得有偷排、漏排情况。

如有发生,每车次扣2分。

四、其他20分

1、运输车辆需按要求填写清运联单, (略) 环卫中心管理。

未按要求填写的,发现一车次扣1分; (略) 环卫中心的,发现一车次扣1分。

2、清运的渗滤液需经过合格的地磅称重系统记录,如有特殊情况需手工记录的,需驾驶员、地磅房管理人员共同签字 (略) 环卫中心确认。

如有擅自手工记录输入的,发现一车次扣2分。

3、 (略) 环卫中心调度及相关应急需求。

无特殊情况不予配合的,每次扣2分;一个考核周期内多次不予配合的,扣5-10分。

扣分合计

0

得分

100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崇安生活垃圾转运站(通江大道996号)、南长生活垃圾转运站(扬高路31号)、北塘生活垃圾转运站(冯巷492号)、滨湖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青龙山133号。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需满足《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CJJ205-2013)、《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23)、《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标准》(CJJT150-2023)和《转运站渗滤液外运处置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水、气、声、渣达标排放,设施设备保养到位,确保安全、环保、稳定运行。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转运站渗滤液外运处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分数将与服务费用扣款挂钩,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并且每3个月根据考核结果向中标人支付运营费用。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中标人必须独立承担服务;

2、中标人应对国家、省、地方等行业法规、标准有深入研究和实际应用经验,保证服务合规及时;

3、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纪律安全等制度,做好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中标人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加班费用支付按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5、中标人应为项目工作人员提供符合环境要求的工作防护服装及劳动保护用品;

6、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运行数据等资料,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7、中标人应实时掌握转运站项目的渗滤液产生情况,及时清运,确保转运站渗滤液不发生外溢,合规处置。

一标段项目需求和有关说明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梁溪区三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包括崇安生活垃圾转运站(通江大道996号)、南长生活垃圾转运站(扬高路31号)、北塘生活垃圾转运站(冯巷492号),设计转运能力均为500吨/日,主要设施设备包括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尘除臭处理系统及其他辅助配套系统。转运站运营服务的目标是垃圾日产日清,水、气、声、渣达标排放,设施设备保养到位,确保安全、环保、稳定运行。项目情况及招标要求如下:

1.服务内容

梁溪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由垃圾清运单位运输到转运站,经地磅称重后,生活垃圾经过压缩系统压缩后,集中转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焚烧厂。转运站垃圾接收时间必须满足当天垃圾收集、转运需要;污水处理为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出水水质满足要求。转运站运营服务的目标是垃圾日产日清,水、气、声、渣达标排放,设施设备保养到位,确保安全、环保、稳定运行。

2.工艺

生活垃圾转运工艺:收集车过磅→倾倒垃圾至料仓→垃圾压缩→打包至集装箱→转运车运至处理终端。

污水处理工艺:北塘站为机械格栅+隔油沉砂+调节池+A2O+二沉池+砂滤活性炭+消毒排放;崇安站和南长站为调节池+混凝气浮+MBR+高级氧化+砂滤+活性炭。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废气处理工艺:北塘站为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崇安站和南长站为植物液喷淋除臭+离子新风除臭系统、隔离换气+化学洗涤塔+过滤器+UV光氧。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二级标准。

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冲洗废水及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和浓缩液的处理处置需符合相关环保政策以及技术规范、项目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转运站所有产出物的处置均需合规合法,费用由运营单位自行承担。

3.运行管理

3.1进站管理

(1)垃圾收集车必须凭有效卡证进入转运站。

(2)严格把好垃圾进站关,严禁建筑、工业、医疗、危险、餐厨、放射性废弃物、大件垃圾、废水、废液等进入转运站。

(3)操作人员应随机检查进站垃圾成分。禁止将易燃、易爆、腐蚀性化学品以及其它危险材料放入压缩箱。

(4)运营单位应做好垃圾计量、转运车辆GPS联网、地磅联网、监控联网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地磅计量误差。

(5)每天定时传送报表和管理数据,计量系统出现故障需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并在采购人许可的前提下方可实行人工记录。

3.2 进站车辆调度

(1)车辆进出站时,严禁故意在站内道路及场地上滞留,避免造成交通堵塞影响交通秩序。

(2)引导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到达卸料口,在指定卸料口卸载垃圾和排出车内渗滤液。

(3)作业高峰期间,卸料平台指挥员及时调度、确保畅通。

(4)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卸料平台后,必需做到“一听、二停、三检查”(即听从作业平台管理人员的指挥、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停稳、卸料平台管理员检查车辆和所运垃圾的种类是否符合要求)后,方可倾倒垃圾。

(5)垃圾收集运输车卸料完毕后,确保收集车后盖无残存垃圾夹带、后盖关闭完全、渗滤液排放阀门关闭后,按规定路线引导收集车及时退出作业区。

3.3 压缩作业

(1)垃圾压缩设备应保持正常状态。设备异常时,严禁操作设备,以避免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倾倒垃圾前必须检查卸料区域和设备运转区域,确保无异常情况。

(3)操作人员应按填装与压缩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并保证工艺流程的稳定性和各工艺步骤的协调性。

(4)当卸料槽或集装箱辅助装置损坏时,不得进行卸料作业。

(5)卸料槽或集装箱入口堆满垃圾时,停止卸料,待垃圾被压缩至集装箱入口处有空间后方可继续卸料。

(6)卸料槽或集装箱中发现大件垃圾、危险废物等非生活垃圾成分时,应在做好安全措施情况下,责令收集单位及时清除或采取紧急措施,并做好记录。

(8)卸料时,压缩机对接与锁紧机构应保持完好。

(9)在填装作业时压缩机的压头和滑动支架必须回到最末端时,才能进料。在填装或压缩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得靠近转运容器。

(10)转运容器装满后,应将容器封板关闭。

(11)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区。

(12)操作垃圾压装设备、箱体移位装置之前,必须确认各部件的状态和显示屏所显示的信号是否一致;必须确认所操作设备周围有无其它无关人员或车辆,是否可能对操作造成干扰或发生事故的,要做到时刻注意安全,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13)操作压装设备、箱体移位装置的工作中,不允许野蛮操作,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进行操作。

(14)操作压装设备、箱体移位装置的工作完成后,必须对集装箱和压缩机结合部位进行有效的清洁:不允许挂有垃圾,有污垢的地方要清理,还要用水冲洗,要做到清洁美观,保证对接的顺利。

(15)在对转运车辆的辅助操作前,要停止压缩机和箱体移位装置的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转运车辆的工作状态,辅助转运车驾驶员,拉箱/放箱必须到位。

(16)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检查设备状态是否正常,各个机构状态是否正常,目测液压站及油路是否有漏油的情况。

3.4 作业区保洁

(1)保洁员着工作服、工作鞋上岗,严禁在卸料平台翻拣垃圾。

(3)正确、规范、安全使用各种保洁工具,爱护工具。保洁工具保持整洁,规范有序摆放。

(4)做到安全作业,按规定穿戴防护装备,保洁时注意避让车辆,确保自身安全。

(5)卸料大厅每两小时清理场地一次。

(6)压缩作业完成后对转运车辆、转运容器及卸料槽每天清洗。

(7)在压缩作业时,转运大厅保洁人员严禁进入卸料区保洁。

(8)定期疏通管道,确保场地冲洗污水排放通畅。

(9)定期对车间设备、作业工具、库房等进行保洁,确保设备上无尘土、污迹等。

3.5 安全工作

(1)熟悉周边及站内环境,负责门卫、守护和巡逻,维护公共秩序,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

(2)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

(3)负责对进出中转站的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并禁止未有通行证(卡)的收集车进入作业区倾倒垃圾;

(4)防盗、防火管理。积极主动的配合、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度。

(5)保安工作实行24小时值勤制,保安工作规范严谨,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确保中转站安全无事故,保障物资、财产及人员的安全。

3.6 转运车辆要求

(1)车辆应按采购人要求统一标志、外观整洁、整体密闭、性能良好。

(2)GPS保持在线状态,接入无锡智慧环卫平台,并确保正常使用。

(3)车辆驾驶员要有驾驶转运车的资质,定期年检,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4)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载,做到文明、安全行车。

(5)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途中不出现垃圾和污水抛、洒、滴、漏现象。

(6)为车辆购买保险,并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7)车辆箱体应保持完好,做到密闭不漏水,密封圈定期更换。

3.7 做好相关卫生防疫等突发事件应对

(1)按照相关规范严格落实相关卫生防疫防控各项工作,包括消杀制度、人员防护、物资储备等。

(2)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保障措施。

(3)做好恶劣气候应对工作,包括雨雪雾天等。

3.8污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行工作

提供转运站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技术规范方案,做好日常操作工作及运行记录台帐。安排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日常运行操作和规范的维护检修,确保污水处理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能够以安全稳定的方式处理污水,出水水质达到环评批复要求。确保转运站每天的垃圾冲洗废水及时有效处理。按要求记录好污水处理运行维护的相关数据台账,保留基础数据。

3.9除尘除臭处理设备日常运行工作

提供转运站除尘除臭处理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技术规范方案,做好日常操作工作及运行记录台帐。安排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除尘除臭处理设备进行日常运行操作和规范的维护检修,确保除尘除臭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能够以安全稳定的方式处理臭气,臭气处理后达到环评批复要求。确保转运站每天的臭气及时有效处理,改善车间内的空气质量。按要求记录好除尘除臭系统运行维护的相关数据台账,保留基础数据。

3.10 落实管理制度

(1)有统一规范的垃圾进出站台账、消杀台账等,记录清楚完整。

(2)建立健全自查自评制度,落实安全巡查制度,有记录日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至少自查一次并作记录。

(3)按规定时间开放,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在岗在位。

(4)标识标牌配置齐全,作业规章、管理制度、安全制度上墙,整齐洁净。

(5)作业区域和办公区域分隔,严禁闲杂人员入站。

(6)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特种设备等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

3.11 设施设备及车辆维护保养工作

定期按保养手册对站内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压缩机、液压站、地磅、中控室、卷帘门、电控柜、除尘除臭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车辆维护保养范围为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的转运车。

4.转运站人员配置、岗位职责

崇安站和南长站需各配置不少于34人,具体岗位配置表如下,北塘站因污水处理系统、除尘除臭系统操作较为简单,可适当调减1人: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备注

站长

1

掌握转运站的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和压缩设备等设施、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运行管理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负责整个转运站日常运行及转运车队管理工作

副站长

1

配合站长做好各项工作

转运车驾驶员

14

负责垃圾转运工作

以500t/d计,根据实际需求增减

中控室操作员

2

负责卸料大厅、出料装载区、站点全域监控及压缩机操作,并做好垃圾转运量、污水处理量、臭气运行情况等各项统计工作。

熟悉计算机操作

操作工

3

负责站内设备操作工作

机修工及电工

2

负责站内设备维修工作

卸料平台指挥员

2

负责卸料平台指挥工作

保洁员、门卫及保安员

6

负责站内清洁卫生和车辆清洗工作、全天候对中转站进行看门及安保工作

污水处理、除尘除臭系统操作人员

3

负责污水处理、除尘除臭系统日常运行工作

合计人数

34

备注:

(1) 站点负责人、保洁辅助人员常日班,其余岗位两班制。

(2) 投标人需按照崇安站不少于34人、南长站不少于34人、北塘站不少于33人进行报价。如超过最低需求人数,超过的人员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工作时间可根据环境卫生作业实际情况调整。

(4)对服务人员的要求及其他:①中标方聘用的所有员工年龄女性不得高于55周岁,男性不得高于60周岁,且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 (略) 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报价不得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且不 (略) 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所有的配备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保险。中标人承担在合同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责任及事故赔偿。中标人所聘用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5)中标人必须对所派出的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操作培训,使其能进行独立操作;

(6)运行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定期检查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按规定要求操作使用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上报。严禁非工作人员和未经培训的工作人员操作站内设施设备,避免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

(7)经营期间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并按有关国家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中标人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法或发生工伤死亡、意外事故等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5、满足生态环境部门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联全控)要求。

6、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落实管业务必须管环保及卫生防疫,做好相关卫生防疫防控各项工作。

7、其他相关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按管理内容编制各类运营台帐,并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投标供应商将整改结果书面通知采购单位。

(2)在项目实施过中应要求服务人员加强劳动纪律,注重职业道德规范。

(3)定期组织职工学台指挥员及时调度、确保畅通。

(4)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卸料平台后,必需做到“一听、二停、三检查”(即听从作业平台管理人员的指挥、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停稳、卸料平台管理员检查车辆和所运垃圾的种类是否符合要求)后,方可倾倒垃圾。

(5)垃圾收集运输车卸料完毕后,确保收集车后盖无残存垃圾夹带、后盖关闭完全、渗滤液排放阀门关闭后,按规定路线引导收集车及时退出作业区。

3.3 压缩作业

(1)垃圾压缩设备应保持正常状态。设备异常时,严禁操作设备,以避免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倾倒垃圾前必须检查卸料区域和设备运转区域,确保无异常情况。

(3)操作人员应按填装与压缩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并保证工艺流程的稳定性和各工艺步骤的协调性。

(4)当卸料槽或集装箱辅助装置损坏时,不得进行卸料作业。

(5)卸料槽或集装箱入口堆满垃圾时,停止卸料,待垃圾被压缩至集装箱入口处有空间后方可继续卸料。

(6)卸料槽或集装箱中发现大件垃圾、危险废物等非生活垃圾成分时,应在做好安全措施情况下,责令收集单位及时清除或采取紧急措施,并做好记录。

(8)卸料时,压缩机对接与锁紧机构应保持完好。

(9)在填装作业时压缩机的压头和滑动支架必须回到最末端时,才能进料。在填装或压缩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得靠近转运容器。

(10)转运容器装满后,应将容器封板关闭。

(11)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区。

(12)操作垃圾压装设备、箱体移位装置之前,必须确认各部件的状态和显示屏所显示的信号是否一致;必须确认所操作设备周围有无其它无关人员或车辆,是否可能对操作造成干扰或发生事故的,要做到时刻注意安全,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13)操作压装设备、箱体移位装置的工作中,不允许野蛮操作,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进行操作。

(14)操作压装设备、箱体移位装置的工作完成后,必须对集装箱和压缩机结合部位进行有效的清洁:不允许挂有垃圾,有污垢的地方要清理,还要用水冲洗,要做到清洁美观,保证对接的顺利。

(15)在对转运车辆的辅助操作前,要停止压缩机和箱体移位装置的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转运车辆的工作状态,辅助转运车驾驶员,拉箱/放箱必须到位。

(16)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检查设备状态是否正常,各个机构状态是否正常,目测液压站及油路是否有漏油的情况。

3.4 作业区保洁

(1)保洁员着工作服、工作鞋上岗,严禁在卸料平台翻拣垃圾。

(3)正确、规范、安全使用各种保洁工具,爱护工具。保洁工具保持整洁,规范有序摆放。

(4)做到安全作业,按规定穿戴防护装备,保洁时注意避让车辆,确保自身安全。

(5)卸料大厅每两小时清理场地一次。

(6)压缩作业完成后对转运车辆、转运容器及卸料槽每天清洗。

(7)在压缩作业时,转运大厅保洁人员严禁进入卸料区保洁。

(8)定期疏通管道,确保场地冲洗污水排放通畅。

(9)定期对车间设备、作业工具、库房等进行保洁,确保设备上无尘土、污迹等。

3.5 安全工作

(1)熟悉周边及站内环境,负责门卫、守护和巡逻,维护公共秩序,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

(2)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

(3)负责对进出中转站的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并禁止未有通行证(卡)的收集车进入作业区倾倒垃圾;

(4)防盗、防火管理。积极主动的配合、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度。

(5)保安工作实行24小时值勤制,保安工作规范严谨,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确保中转站安全无事故,保障物资、财产及人员的安全。

3.6 转运车辆要求

(1)车辆应按采购人要求统一标志、外观整洁、整体密闭、性能良好。

(2)GPS保持在线状态,接入无锡智慧环卫平台,并确保正常使用。

(3)车辆驾驶员要有驾驶转运车的资质,定期年检,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4)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载,做到文明、安全行车。

(5)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途中不出现垃圾和污水抛、洒、滴、漏现象。

(6)为车辆购买保险,并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7)车辆箱体应保持完好,做到密闭不漏水,密封圈定期更换。

3.7 做好相关卫生防疫等突发事件应对

(1)按照相关规范严格落实关卫生防疫防控各项工作,包括消杀制度、人员防护、物资储备等。

(2)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保障措施。

(3)做好恶劣气候应对工作,包括雨雪雾天等。

3.8污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行工作

提供转运站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技术规范方案,做好日常操作工作及运行记录台帐。安排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日常运行操作和规范的维护检修,确保污水处理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能够以安全稳定的方式处理污水,出水水质达到环评批复要求。确保转运站每天的垃圾冲洗废水及时有效处理。按要求记录好污水处理运行维护的相关数据台账,保留基础数据。

3.9除尘除臭处理设备日常运行工作

提供转运站除尘除臭处理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技术规范方案,做好日常操作工作及运行记录台帐。安排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除尘除臭处理设备进行日常运行操作和规范的维护检修,确保除尘除臭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能够以安全稳定的方式处理臭气,臭气处理后达到环评批复要求。确保转运站每天的臭气及时有效处理,改善车间内的空气质量。按要求记录好除尘除臭系统运行维护的相关数据台账,保留基础数据。

3.10 落实管理制度

(1)有统一规范的垃圾进出站台账、消杀台账等,记录清楚完整。

(2)建立健全自查自评制度,落实安全巡查制度,有记录日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至少自查一次并作记录。

(3)按规定时间开放,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在岗在位。

(4)标识标牌配置齐全,作业规章、管理制度、安全制度上墙,整齐洁净。

(5)作业区域和办公区域分隔,严禁闲杂人员入站。

(6)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特种设备等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

3.11 设施设备及车辆维护保养工作

定期按保养手册对站内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压缩机、液压站、地磅、中控室、卷帘门、电控柜、除臭除臭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车辆维护保养范围为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的转运车。

4.转运站人员配置、岗位职责

滨湖站需配置不少于34人,具体岗位配置表如下: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备注

站长

1

掌握转运站的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和压缩设备等设施、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运行管理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负责整个转运站日常运行及转运车队管理工作

副站长

1

配合站长做好各项工作

转运车驾驶员

14

负责垃圾转运工作

以500t/d计,根据实际需求增减

中控室操作员

2

负责卸料大厅、出料装载区、站点全域监控及压缩机操作,并做好垃圾转运量、污水处理量、臭气运行情况等各项统计工作。

熟悉计算机操作

操作工

3

负责站内设备操作工作

机修工及电工

2

负责站内设备维修工作

卸料平台指挥员

2

负责卸料平台指挥工作

保洁员、门卫及保安员

6

负责站内清洁卫生和车辆清洗工作、全天候对中转站进行看门及安保工作

污水处理、除臭系统操作人员

3

负责污水处理、除尘除臭系统日常运行工作

合计人数

34

备注:

(1) 站点负责人、保洁辅助人员常日班,其余岗位两班制。

(2) 投标人需按照滨湖站不少于34人进行报价。如超过最低需求人数,超过的人员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工作时间可根据当地环境卫生作业实际情况调整。

(4)对服务人员的要求及其他:对服务人员的要求及其他:①中标方聘用的所有员工年龄女性不得高于55周岁,男性不得高于60周岁,且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 (略) 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报价不得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且不 (略) 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所有的配备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保险。中标人承担在合同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责任及事故赔偿。中标人所聘用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5)中标人必须对所派出的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操作培训,使其能进行独立操作;

(6)运行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定期检查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按规定要求操作使用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上报。严禁非工作人员和未经培训的工作人员操作站内设施设备,避免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

(7)经营期间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并按有关国家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中标人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法或发生工伤死亡、意外事故等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5、满足生态环境部门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联全控)要求。

6、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落实管业务必须管环保及卫生防疫,做好相关卫生防疫防控各项工作。

7、其他相关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按管理内容编制各类运营台帐,并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投标供应商将整改结果书面通知采购单位。

(2)在项目实施过中应要求服务人员加强劳动纪律,注重职业道德规范。

(3)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4)加强合作,积极做好各项突击性工作和创卫工作,自觉接受各级部门的检查考核,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

(5)作业时保证安全,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投标供应商接到责任范围内的投诉电话和新闻舆论监督曝光的,应在半小时告知招标人,并在处理完毕后做好信息反馈。

(7)投标供应商应确保做好转运站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服务期满移交时,所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如有故障,须由投标供应商负责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8)中标方应控制转运站渗滤液的外运量,原则上外运量不超过104 00吨/年,超出部分费用由中标方自理。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2013)、《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23)、《 (略) 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大型转运站作业质量考核标准》中的考核内容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站容站貌、日常作业、设施设备配置和适用、其他等,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滨湖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青龙山133号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需满足《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2013)、《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23)、《 (略) 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和《大型转运站作业质量考核标准》等文件要求,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水、气、声、渣达标排放,设施设备保养到位,确保安全、环保、稳定运行。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大型转运站作业质量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分数将与运营费用扣款挂钩,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并且每3个月根据考核结果向中标人支付运营费用。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污水处理设备、除尘除臭处理设备日常运行工作允许分包,但均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协调和管理。总包单位须提前将承包方资质、人员等相关材料提交给采购人,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方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进行处理、操作作业的承包方须具备相关资质以及人员并签订相关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生产管理职责,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协调和检查。如因分包单位管理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总包单位将承担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三标段项目需求和有关说明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略) 四个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崇安、南长、北塘、滨湖)的渗滤液外运处置,以及采购人指定的应急保障任务。服务的目标是渗滤液及时清运、合规处置、达标排放,确保转运站安全、环保、稳定运行。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23)、《 (略) 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标准》(CJJT150-2023)、《转运站渗滤液外运处置考核办法》等。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渗滤液处理能力(要求提供渗滤液处理工程的环保验收合格文件),且具备足够的处理规模,能确保及时处置每日收运的渗滤液(规模不得小于200m3/d,且有应急保障设施)【如果投标供应商不具有相应的渗滤液处理能力,则提供与具有渗滤液处理能力的处理单位签订的满足本项目处理要求和服务期限的协议或合同(同时提供该渗滤液处理单位具备的渗滤液处理工程的环保验收合格文件,规模不得小于200m3/d,且有应急保障设施)】;

2.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符合驾驶货车(即B2或以上)的驾驶证,驾龄两年以上,所有的驾驶员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单位的正式员工,不得聘用在实习期的驾驶员;以投标供应商填列的《驾驶员清单》及按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为准;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足够可专用于本项目运输的罐式货车(或吸污车、吸粪车),安装随车称重系统,确保及时清运;

4.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保养守则操作,确保车辆设备工况完好,不发生有责事故;

5.渗滤液运输车辆需及时将转运站产生的渗滤液运送至处置单位,不得影响转运站的安全环保运行,服从采购人安排的渗滤液清运调配要求;

6.每次装载渗滤液后,确保工完场清,应清尽清

7.渗滤液运 (略) 环卫中心核准并装配IC管理卡;

8.渗滤液需统一运至相应渗滤液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实际运输量经地磅称重计量按实结算;

9.渗滤液运输过程中需如实填写清运联单(四联单)作为依据(见表1);

10.运输车辆须装载GPS,并接入采购人可查询的系统,确保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途中确保密闭运输,不得出现超载、超速、滴漏、偷排、混装其他污水或其他站点污水等情况;

11.车辆的渗滤液装车系统及排出系统应和转运站及处置单位相配套;

12.该四个转运站渗滤液年产生量不超过38000吨的情况下,按单价据实结算,(超出部分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

13.处置单位确保达标排放,不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不影响渗滤液正常处置。如装车、运输、处置等所有服务过程中发生有责事故,将由*方承担;

14.接受采购人考核办法,每月考核扣分按2000元/分从服务费中扣除(见表2)。

表1 渗滤液清运联单

(略) 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清运联单

日期: 年 月 日 NO.______________

产生单位

委托时间

车牌号

载重量(吨)

实载量(吨)

产生单位 负责人签名

备注

时 分

运输单位

离站时间

车牌号

载重量(吨)

实载量(吨)

运输单位 经手人签名

备注

时 分

接纳单位

接收时间

车牌号

载重量(吨)

实载量(吨)

接收单位 经手人签名

备注

时 分

备注:1、此任务单1车次1单、1式4份,为渗滤液外运处理费用的结算依据;

2、此任务单由各转运站负责开出,负责人填写完毕并签字后交运输单位经手人填写并签字后,运输车辆方可驶离该站;

3、运输单位经手人将渗滤液运送至接纳单位时,应将清运联单交接纳单位经手人填写并签字后方可排放;

4、渗滤液接纳单位填写完毕并签字后,留存1份,其余3份交运输单位;

5、运输单位收到接纳单位所给任务单,留存1份,其余1份返回渗滤液产生单位,1 (略)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6、 (略)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将随机检查清运联单的实施情况,并纳入考核。

表2 转运站渗滤液外运处置考核办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一、装载30分

1、运输车辆进站后与站内对接,正常装载渗滤液。

装载过程发生事故影响转运站正常运行的,每站每次扣1分。

2、装载完毕后工完场清。

因装载渗滤液导致周围环境较差的,每次扣1分。

3、服从转运站的现场指挥。

如有不服从指挥情况,每车次扣1分。

4、及时清运站内渗滤液,确保转运站正常达标运行。

如不能及时清运,每次扣1分;因未及时清运导致站点环保指标超标,引起污水管道被封的,每次扣2分;因未及时清运导致站点环保指标超标的被环保部门处罚的,每次扣3分。

二、运输25分

1、GPS、IC卡、随车称重系统等可正常使用。

如有因服务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使用,每车次扣2分。

2、车容车貌整洁。

如有不整洁现象,每车次扣1分。

3、运输车辆不发生超载、超速等违反交规情况。

如有发生此类情况被罚,每车次扣2分。

4、运输车辆途中确保密闭运输,不得出现抛洒滴漏等现象。

发现一车次扣1分。

5、运输过程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得出现偷排或者装入其他废水等情况。

发现一车次扣2分。

三、处置25分

1、渗滤液处置达标排放,正常运行。

如有指标未达标情况,每次扣2分;如有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督查或投诉情况,每次扣2分。如有因此导致的停业整顿情况,每次扣5分。

2、处置过程不得有偷排、漏排情况。

如有发生,每车次扣2分。

四、其他20分

1、运输车辆需按要求填写清运联单, (略) 环卫中心管理。

未按要求填写的,发现一车次扣1分; (略) 环卫中心的,发现一车次扣1分。

2、清运的渗滤液需经过合格的地磅称重系统记录,如有特殊情况需手工记录的,需驾驶员、地磅房管理人员共同签字 (略) 环卫中心确认。

如有擅自手工记录输入的,发现一车次扣2分。

3、 (略) 环卫中心调度及相关应急需求。

无特殊情况不予配合的,每次扣2分;一个考核周期内多次不予配合的,扣5-10分。

扣分合计

0

得分

100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崇安生活垃圾转运站(通江大道996号)、南长生活垃圾转运站(扬高路31号)、北塘生活垃圾转运站(冯巷492号)、滨湖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青龙山133号。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需满足《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CJJ205-2013)、《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23)、《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标准》(CJJT150-2023)和《转运站渗滤液外运处置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水、气、声、渣达标排放,设施设备保养到位,确保安全、环保、稳定运行。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转运站渗滤液外运处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分数将与服务费用扣款挂钩,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并且每3个月根据考核结果向中标人支付运营费用。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中标人必须独立承担服务;

2、中标人应对国家、省、地方等行业法规、标准有深入研究和实际应用经验,保证服务合规及时;

3、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纪律安全等制度,做好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中标人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加班费用支付按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5、中标人应为项目工作人员提供符合环境要求的工作防护服装及劳动保护用品;

6、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运行数据等资料,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7、中标人应实时掌握转运站项目的渗滤液产生情况,及时清运,确保转运站渗滤液不发生外溢,合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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