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朝阳县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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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朝阳县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朝阳县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项目
品目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
行政区域 朝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15: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2月0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21-*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 0421-*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立伟 *

项目概况

朝阳县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T*

项目名称:朝阳县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元

采购需求:朝阳县二十家子镇二十家子村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9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元

采购需求:朝阳县大庙镇大庙村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项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至 2024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将上述材料扫描件编辑到一个word文档中,发送到邮箱地址:*@*q.com,标注好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及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资料提供齐全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请供应商自行关注邮箱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

地址: (略)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联系方式:张立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21-*

,辽宁, (略) ,朝阳县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朝阳县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项目
品目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
行政区域 朝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15: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2月0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21-*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 0421-*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立伟 *

项目概况

朝阳县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T*

项目名称:朝阳县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元

采购需求:朝阳县二十家子镇二十家子村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9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元

采购需求:朝阳县大庙镇大庙村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项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至 2024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将上述材料扫描件编辑到一个word文档中,发送到邮箱地址:*@*q.com,标注好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及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资料提供齐全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请供应商自行关注邮箱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

地址: (略)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双塔区凤凰大街二段43-9号

联系方式:张立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21-*

,辽宁, (略) ,朝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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