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Ⅵ柴油、柴油车尾气处理液采购
国Ⅵ柴油、柴油车尾气处理液采购
采购标题: (略) 凤凰实业材料2024年1月计划 国Ⅵ柴油、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二次发询) 采购公告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截止时间 | 2024-01-28 12:38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1-29 12:38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国Ⅵ柴油 | ﹣20# | 10 | 吨 | 2024-02-01 | ||||||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 20公斤/桶 | 100 | 桶 | 2024-02-01 | ||||||
国Ⅵ柴油 | 0# | 6 | 吨 | 2024-0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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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略) 城区凤凰 山矿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13%税额)和其它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证明其报价产品为所报制造商的产品的相关资料,并在报价时提供符合商务和技术条款的相关资质,满足报名及技术要求,否则将视其为无相关资质,报价无效。三、售后服务:验收合格后1年内。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四、供货时间规定:接到订单或送货通知后1个月内到货。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经双方核对确认的实际加柴油/气量单据(明细)为结算依据,出卖人根据实际结算金额向买受人开具专用发票,买受人三个月内分期支付货款(以实际供柴油/气量结算、不计利息)。出卖人未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六、运输方式:汽运到货。 七、交货地点:中选供应商具体 (略) 指定地点现场交付。 八、交货时间:接到订单或送货通知后1个月内到货。 九、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须签订并加盖公章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详见发询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十一、中选方案:满足发询要求的前提下按整包低价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三、 (略) 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6-* 晋 (略) 电子监督邮箱:*@*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晋城 (略) 物资供应部
四、技术条款:
一、所供油品满足车辆使用要求、供货时制造商或代理商应按实际供货的汽、柴油提供相应批次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内容应符合GB19147-2016(柴油)要求。 二、首批供货时,出卖人均应按规格分别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每批油品必须附带质量检验报告原件。三、如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解决。经现场指导并改进质量后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如果造成买受人各项损失(如设备损坏、人工费用、延期交货等),出卖人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四、检验要求 1、油品检验要符合:外观、数量、化学成分要求(GB17930-2016标准<汽油>\GB19147-2016<柴油>)。 2、批量供货及使用过程中,买受人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化学成分、等其他项目检验或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出卖人应积极配合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该批次油品进行抽样检验,如出现问题出卖人应承担检验费。五、技术参数详见发询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采购标题: (略) 凤凰实业材料2024年1月计划 国Ⅵ柴油、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二次发询) 采购公告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截止时间 | 2024-01-28 12:38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1-29 12:38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国Ⅵ柴油 | ﹣20# | 10 | 吨 | 2024-02-01 | ||||||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 20公斤/桶 | 100 | 桶 | 2024-02-01 | ||||||
国Ⅵ柴油 | 0# | 6 | 吨 | 2024-0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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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略) 城区凤凰 山矿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13%税额)和其它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证明其报价产品为所报制造商的产品的相关资料,并在报价时提供符合商务和技术条款的相关资质,满足报名及技术要求,否则将视其为无相关资质,报价无效。三、售后服务:验收合格后1年内。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四、供货时间规定:接到订单或送货通知后1个月内到货。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经双方核对确认的实际加柴油/气量单据(明细)为结算依据,出卖人根据实际结算金额向买受人开具专用发票,买受人三个月内分期支付货款(以实际供柴油/气量结算、不计利息)。出卖人未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六、运输方式:汽运到货。 七、交货地点:中选供应商具体 (略) 指定地点现场交付。 八、交货时间:接到订单或送货通知后1个月内到货。 九、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须签订并加盖公章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详见发询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十一、中选方案:满足发询要求的前提下按整包低价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三、 (略) 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6-* 晋 (略) 电子监督邮箱:*@*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晋城 (略) 物资供应部
四、技术条款:
一、所供油品满足车辆使用要求、供货时制造商或代理商应按实际供货的汽、柴油提供相应批次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内容应符合GB19147-2016(柴油)要求。 二、首批供货时,出卖人均应按规格分别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每批油品必须附带质量检验报告原件。三、如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解决。经现场指导并改进质量后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如果造成买受人各项损失(如设备损坏、人工费用、延期交货等),出卖人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四、检验要求 1、油品检验要符合:外观、数量、化学成分要求(GB17930-2016标准<汽油>\GB19147-2016<柴油>)。 2、批量供货及使用过程中,买受人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化学成分、等其他项目检验或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出卖人应积极配合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该批次油品进行抽样检验,如出现问题出卖人应承担检验费。五、技术参数详见发询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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