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竞争性磋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竞争性磋
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1 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J*
项目名称: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52,507.7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安装 | 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2,952,507.7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公开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01月26日至 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1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3室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3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供应商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名称: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泾阳县中心街201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1 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煦
电话:*
陕西 (略)
2024年01月25日
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1 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J*
项目名称: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52,507.7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安装 | 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2,952,507.7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城区主要路段隔离护栏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公开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01月26日至 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1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3室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3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供应商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名称: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泾阳县中心街201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1 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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