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城至叉江口公路水毁处治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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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城至叉江口公路水毁处治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英邦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临武县舜发 (略) (采购人)的委托,对临武县城至叉江口公路水毁处治工程(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城至叉江口公路水毁处治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YB-CZZF(GC)-*

3、采购内容

序号

包名称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项目预算

01

临武县城至叉江口公路水毁处治工程

临武县城至叉江口公路水毁处治工程(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4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0元,预备费:73353.20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供应商属于记录在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要求供应商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

2.3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具有公路工程相关(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 1 月 26 日起至2024年 2 月 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湖南英邦 (略) 开标室( (略) 北湖区骆仙路香榭大厦8楼805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2 月 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英邦 (略) 开标室( (略) 北湖区骆仙路香榭大厦8楼805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3.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

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http:///)》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文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临武县舜发 (略)

联 系 人: 封女士

电 话: *

地 址: (略) 临武县武水镇平阳路与安民路交汇处舜发集团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英邦 (略)

地 址: (略) 北湖区骆仙路香榭大厦8楼805室

联 系 人:赵先生、邝女士

电 话:*、0735-*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招标人)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如该信息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该招标人, 我们会积极协助配合;
,湖南, (略) ,临武县,郴州

湖南英邦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临武县舜发 (略) (采购人)的委托,对临武县城至叉江口公路水毁处治工程(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城至叉江口公路水毁处治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YB-CZZF(GC)-*

3、采购内容

序号

包名称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项目预算

01

临武县城至叉江口公路水毁处治工程

临武县城至叉江口公路水毁处治工程(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4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0元,预备费:73353.20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供应商属于记录在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要求供应商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

2.3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具有公路工程相关(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 1 月 26 日起至2024年 2 月 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湖南英邦 (略) 开标室( (略) 北湖区骆仙路香榭大厦8楼805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2 月 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英邦 (略) 开标室( (略) 北湖区骆仙路香榭大厦8楼805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3.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

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http:///)》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文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临武县舜发 (略)

联 系 人: 封女士

电 话: *

地 址: (略) 临武县武水镇平阳路与安民路交汇处舜发集团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英邦 (略)

地 址: (略) 北湖区骆仙路香榭大厦8楼805室

联 系 人:赵先生、邝女士

电 话:*、0735-*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招标人)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如该信息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该招标人, 我们会积极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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