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冀南新区南城乡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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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冀南新区南城乡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南新区南城乡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冀南新区审批批字【2023】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批准机关名称) 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邯郸冀南新区南城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冀南新区南城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本工程共涉及农村公路2条,圆管涵2道,非等级平交4处;涉及1个乡镇(南城乡)和2个村(西北城村、羌村),主要修复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修复工程、防护挡土墙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涵洞修复工程,交安设施修复工程。

2.2 招标范围:

2.2.1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冀南新区南城乡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二次),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2.2.3 建设地点:邯郸冀南新区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 1 (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 年度财务报表: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以年末数计算)。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条 (段) 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为合格。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 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 )。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 过一条 (段) 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 过一条 (段) 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1.7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2)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29 00:00:00 至 2024-02-02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2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http://**)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冀南新区南城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万诚 (略)
地址: 邯郸冀南新区 地址: (略) 复兴区人民西路宝利大厦140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周海斌 联系人: 胡志亮
电话: 0310-* 电话: 031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河北
招标公告名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南新区南城乡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冀南新区审批批字【2023】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批准机关名称) 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邯郸冀南新区南城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冀南新区南城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本工程共涉及农村公路2条,圆管涵2道,非等级平交4处;涉及1个乡镇(南城乡)和2个村(西北城村、羌村),主要修复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修复工程、防护挡土墙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涵洞修复工程,交安设施修复工程。

2.2 招标范围:

2.2.1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冀南新区南城乡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二次),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2.2.3 建设地点:邯郸冀南新区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 1 (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 年度财务报表: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以年末数计算)。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条 (段) 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为合格。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 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 )。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 过一条 (段) 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 过一条 (段) 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1.7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2)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29 00:00:00 至 2024-02-02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2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http://**)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冀南新区南城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万诚 (略)
地址: 邯郸冀南新区 地址: (略) 复兴区人民西路宝利大厦140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周海斌 联系人: 胡志亮
电话: 0310-* 电话: 0310-*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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