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鑫盛源石化有限公司儋州市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柴油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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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鑫盛源石化有限公司儋州市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柴油采购公告

大连鑫盛源石化有限公司儋州市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柴油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16:44:55

我公司接受大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大 (略) (略) 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柴油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

1.2项目名称:大 (略) (略) 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柴油采购项目

1.3采购范围:0#柴油。计划数量为800吨

1.4供货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1.5付款方式:先货后款,货物送达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结算单价和数量支付本批次货物款项(付款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6供货地点: (略) 光村镇

1.7履约保证金

1.7.1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及形式:200,000.00元(**万元整),电汇;

1.7.2履约担保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5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大 (略)

汇款账号:*6234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大连友好广场支行

注:汇款须备注文字“柴油+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

1.7.3提货完成后,双方结清货款,开具完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总价约6,568,000.00元,单价8210元/吨,此价格为到场价格(包含运费,税费),采购数量最终按实际发生为准,不以计划数量为准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00至2024年2月2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万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7:00时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0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2月4日09:00

7.3提交证明材料的审核邮箱:*@*q.com

7.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将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邮箱标题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发送完毕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7.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单价报价)

8.2竞价时间:2024年2月4日14:00至2024年2月4日15:00

8.3报价说明:意向供应商出价不得高于8210元,报价最低的意向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金额为8000元,代表结算单价为到场当天发改委 (略) 0#柴油价格向下浮动610元/吨。

注:本次预算单价以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E6%B2%B9%E4%BB%B7&ssl=1)1月17日 (略) 0#柴油价格每吨单价为8610元/吨,预算单价8210元/吨;对于后续柴油的结算单价为到场当天 (略) 价格的基础上向下浮动XX元/吨(即8610元/吨-成交价格=向下浮动金额)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河洛街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系人:赵先生、杨女士

电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附件: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


信息来源:http://**
, (略) ,大连,儋州
大连鑫盛源石化有限公司儋州市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柴油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16:44:55

我公司接受大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大 (略) (略) 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柴油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

1.2项目名称:大 (略) (略) 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柴油采购项目

1.3采购范围:0#柴油。计划数量为800吨

1.4供货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1.5付款方式:先货后款,货物送达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结算单价和数量支付本批次货物款项(付款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6供货地点: (略) 光村镇

1.7履约保证金

1.7.1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及形式:200,000.00元(**万元整),电汇;

1.7.2履约担保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5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大 (略)

汇款账号:*6234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大连友好广场支行

注:汇款须备注文字“柴油+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

1.7.3提货完成后,双方结清货款,开具完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总价约6,568,000.00元,单价8210元/吨,此价格为到场价格(包含运费,税费),采购数量最终按实际发生为准,不以计划数量为准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00至2024年2月2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万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7:00时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0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2月4日09:00

7.3提交证明材料的审核邮箱:*@*q.com

7.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将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邮箱标题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发送完毕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7.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单价报价)

8.2竞价时间:2024年2月4日14:00至2024年2月4日15:00

8.3报价说明:意向供应商出价不得高于8210元,报价最低的意向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金额为8000元,代表结算单价为到场当天发改委 (略) 0#柴油价格向下浮动610元/吨。

注:本次预算单价以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E6%B2%B9%E4%BB%B7&ssl=1)1月17日 (略) 0#柴油价格每吨单价为8610元/吨,预算单价8210元/吨;对于后续柴油的结算单价为到场当天 (略) 价格的基础上向下浮动XX元/吨(即8610元/吨-成交价格=向下浮动金额)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河洛街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系人:赵先生、杨女士

电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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