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一至十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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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一至十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一至十标段)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清批投资招【2023】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郑坝路-坝营、后坝营-徐村、徐村-郑集、郑集-秦黄路、小屯工业园区-小屯、孙大线-包李胡、王洼-于家庄、王孙线-秦洼、秦洼-王洼、秦黄路-张家庄等10条公路进行改建,拆除重建李胡庄桥、沙于桥。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郑坝路至坝营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后坝营至徐村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三标段:徐村至郑集、郑集至秦黄路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四标段:拆除重建李胡庄桥、沙于桥工程;第五标段:小屯工业园区至小屯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六标段:孙大线至包李胡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七标段:王洼至于家庄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八标段:王孙线至秦洼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九标段:秦洼至王洼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十标段:秦黄路至张家庄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具体范围及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现行技术规范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事项的承诺函;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授予先后顺序依次为第一标段至第十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0:00:00至2024-02-0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清河县县城 地址: (略) 桃城区中华大街281号尚城国际2幢14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薛风魁 联系人: 张博
电话: 0319-* 电话: 031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河北, (略) ,清河县,邢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一至十标段)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清批投资招【2023】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郑坝路-坝营、后坝营-徐村、徐村-郑集、郑集-秦黄路、小屯工业园区-小屯、孙大线-包李胡、王洼-于家庄、王孙线-秦洼、秦洼-王洼、秦黄路-张家庄等10条公路进行改建,拆除重建李胡庄桥、沙于桥。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郑坝路至坝营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后坝营至徐村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三标段:徐村至郑集、郑集至秦黄路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四标段:拆除重建李胡庄桥、沙于桥工程;第五标段:小屯工业园区至小屯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六标段:孙大线至包李胡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七标段:王洼至于家庄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八标段:王孙线至秦洼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九标段:秦洼至王洼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十标段:秦黄路至张家庄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具体范围及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现行技术规范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事项的承诺函;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授予先后顺序依次为第一标段至第十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0:00:00至2024-02-0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清河县县城 地址: (略) 桃城区中华大街281号尚城国际2幢14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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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薛风魁 联系人: 张博
电话: 0319-* 电话: 03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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