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河县教师发展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清河县教师发展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

清河县教师发展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
单位名称 清河县教师发展中心 业务主管部门 清河县教育局
负 责 人 梁子锋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其他单位( )
单位地址 清河县长城大街70号
收费项目 收费主体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征收方式 收费依据 减免规定

一、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
清河县教师
发展中心
1、中学教师:120元 人/年
2、小学教师:100元 人/年
3、骨干教师:0.8元 人/课时
人民币:元 县域内 中、小学教师 纳入
财政专户
冀价行费字〔1999〕4号,冀价行费〔2008〕39号,冀政办函〔2008〕57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由教育或所在单位教育经费列支,不再向个人收取
二、教育干部培训收费 清河县教师
发展中心
320元 人/期 人民币:元 县域内 中、小学教师 纳入
财政专户
冀财综〔1999〕42号,冀价行费〔2008〕39号,冀政办函〔2008〕57号,冀财预〔2010〕131号
三、考试费:普通话测试费
学生普通话测试费
清河县教师
发展中心
1、普通话测试费:50元/人次
2、学生普通话测试费:25元/人次
人民币:元 县域内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业部门确定应接受测试的人员、社会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学生 纳入
财政专户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冀财税[2017]30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监督举报电话: 0319-*
监督举报邮箱:*@*26.com
监督举报地址:清河县泰山北路128号财政局201室


清河县教师发展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
单位名称 清河县教师发展中心 业务主管部门 清河县教育局
负 责 人 梁子锋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其他单位( )
单位地址 清河县长城大街70号
收费项目 收费主体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征收方式 收费依据 减免规定

一、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
清河县教师
发展中心
1、中学教师:120元 人/年
2、小学教师:100元 人/年
3、骨干教师:0.8元 人/课时
人民币:元 县域内 中、小学教师 纳入
财政专户
冀价行费字〔1999〕4号,冀价行费〔2008〕39号,冀政办函〔2008〕57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由教育或所在单位教育经费列支,不再向个人收取
二、教育干部培训收费 清河县教师
发展中心
320元 人/期 人民币:元 县域内 中、小学教师 纳入
财政专户
冀财综〔1999〕42号,冀价行费〔2008〕39号,冀政办函〔2008〕57号,冀财预〔2010〕131号
三、考试费:普通话测试费
学生普通话测试费
清河县教师
发展中心
1、普通话测试费:50元/人次
2、学生普通话测试费:25元/人次
人民币:元 县域内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业部门确定应接受测试的人员、社会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学生 纳入
财政专户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冀财税[2017]30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监督举报电话: 0319-*
监督举报邮箱:*@*26.com
监督举报地址:清河县泰山北路128号财政局201室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