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四号船坞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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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四号船坞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舟山 (略) 四号船坞工程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舟山 (略) 四号船坞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舟发改审批(2023)15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略) 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以(浙舟港航交许(2023)*号) 行政许可,项目业主为 舟山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舟山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略) 普陀区六横镇龙山舟山中远海运重工厂区内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项 (略) 舟山六横岛。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30万吨级干船坞一座,船坞主尺度:430m(长)×120m(宽)×15.2m(深);新建船坞东侧突堤80m(长)×10m(宽);新建船坞东侧直立驳岸约75m;船坞两侧门座起重机轨道4组,570m×2,530m×2;船坞西侧廊道顶预留600T龙门吊轨道一根。

2.3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进度、投资、质量(含缺陷责任期)等的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标段。监理服务期为4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22个月(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国 水 运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加1个监理标段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 8 日至2024年2月 20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需自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4.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 (略) 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开标二室。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舟山

1. 招标条件

舟山 (略) 四号船坞工程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舟山 (略) 四号船坞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舟发改审批(2023)15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略) 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以(浙舟港航交许(2023)*号) 行政许可,项目业主为 舟山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舟山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略) 普陀区六横镇龙山舟山中远海运重工厂区内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项 (略) 舟山六横岛。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30万吨级干船坞一座,船坞主尺度:430m(长)×120m(宽)×15.2m(深);新建船坞东侧突堤80m(长)×10m(宽);新建船坞东侧直立驳岸约75m;船坞两侧门座起重机轨道4组,570m×2,530m×2;船坞西侧廊道顶预留600T龙门吊轨道一根。

2.3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进度、投资、质量(含缺陷责任期)等的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标段。监理服务期为4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22个月(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国 水 运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加1个监理标段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 8 日至2024年2月 20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需自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4.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 (略) 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开标二室。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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