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阳光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农业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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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阳光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农业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天府阳光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农业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 方案及初步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天府阳光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农业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 方案及初步设计 标段已由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309-*-99-01-*】第FGQB-06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美丽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美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9-*-99-01-*】第FGQB-060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阳光村 3、4、5、7、8、9 组。

2.2 建设规模:本次项目建设道路总长度暂估约9881m,新增道路部分长度约6532m,现状道路改造部分长度约3349m。其中单车道约5613m,双车道约4268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等。具体以实际为准。

2.3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 (略) 、 (略) 等相关现行规范以及现行相关文件要求。

2.4 设计周期: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1)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含涵洞)、供配电(含外电接入设计)、给水及排水、通讯、交安、照明、燃气、安防、管线迁改及保护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等后续相关服务工作;2)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道路、河道等相关的专项设计及相应的论证、报审工作;3)为配合项目环评、水土保持等工作而进行的必要设计工作。

其它服务配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协助 (略) 建设主管部门沟通,积极准备相关图纸资料并完成报规报建工作;2)协助完成专项方案的前期手续的获批(包括高压供电答复单等);3)协助设计方案与政府部门或其他专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以下2种要求中的任意一种:(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 (略) 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级及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级及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0 (略) 政公用工程( (略) 政道路)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9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9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美丽 (略)

地 址: (略) 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大源商务核心区F6)13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天府阳光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农业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 方案及初步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天府阳光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农业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 方案及初步设计 标段已由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309-*-99-01-*】第FGQB-06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美丽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美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9-*-99-01-*】第FGQB-060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阳光村 3、4、5、7、8、9 组。

2.2 建设规模:本次项目建设道路总长度暂估约9881m,新增道路部分长度约6532m,现状道路改造部分长度约3349m。其中单车道约5613m,双车道约4268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等。具体以实际为准。

2.3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 (略) 、 (略) 等相关现行规范以及现行相关文件要求。

2.4 设计周期: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1)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含涵洞)、供配电(含外电接入设计)、给水及排水、通讯、交安、照明、燃气、安防、管线迁改及保护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等后续相关服务工作;2)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道路、河道等相关的专项设计及相应的论证、报审工作;3)为配合项目环评、水土保持等工作而进行的必要设计工作。

其它服务配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协助 (略) 建设主管部门沟通,积极准备相关图纸资料并完成报规报建工作;2)协助完成专项方案的前期手续的获批(包括高压供电答复单等);3)协助设计方案与政府部门或其他专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以下2种要求中的任意一种:(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 (略) 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级及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级及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0 (略) 政公用工程( (略) 政道路)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9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9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美丽 (略)

地 址: (略) 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大源商务核心区F6)13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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