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处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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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处置车辆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序号 编号 名称 数量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ZC(XJ):*-0003 报废处置车辆 1台 14000元/台 500元 100元/台或其整数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16时00分
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4年02月21日09:00至2024年03月06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应于结果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 (略)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模范街 (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 (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报废车辆处置合同》。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价成功后,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竞得人按照《 (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报废车辆处置合同》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业主方将竞价标的物交付给竞得人。 (三)成交价款缴纳账户:本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关规定,缴存国有资产处置指定账户。 收款人: (略) 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备注:以业主方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为准)
标的物交付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10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模范街56号(以业主方最终指定为准)提取物品,报废车辆交付时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竞得人在切割拆解、装卸、运输、清场过程中产生的管理费、人工费、车辆运输费、工具费、装卸费、人员食宿费、保险费)等竞得人为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报废处置车辆的方案》《 (略) 新津区行政事业单位申请下账车辆基本信息情况表》《车辆资产卡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报告》《汽修厂出具车辆的情况说明》《车辆购置发票》等;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须知(2023年修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万婷婷 028-* 监督人:唐谷 028-*。 3. (略) 新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 (略) 新津区迎宾大道234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
公告附件 发革局报废处置车辆的方案.pdf
附件1.拟处置车辆基本信息情况表.pdf
附件2.车辆资产卡片.pdf
附件3.机动车行驶证.pdf
附件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报告.pdf
附件5.情况说明.pdf
附件7.车辆购置发票.pdf
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修订).doc
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
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02月20日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序号 编号 名称 数量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ZC(XJ):*-0003 报废处置车辆 1台 14000元/台 500元 100元/台或其整数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16时00分
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4年02月21日09:00至2024年03月06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应于结果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 (略)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模范街 (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 (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报废车辆处置合同》。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价成功后,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竞得人按照《 (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报废车辆处置合同》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业主方将竞价标的物交付给竞得人。 (三)成交价款缴纳账户:本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关规定,缴存国有资产处置指定账户。 收款人: (略) 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备注:以业主方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为准)
标的物交付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10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模范街56号(以业主方最终指定为准)提取物品,报废车辆交付时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竞得人在切割拆解、装卸、运输、清场过程中产生的管理费、人工费、车辆运输费、工具费、装卸费、人员食宿费、保险费)等竞得人为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报废处置车辆的方案》《 (略) 新津区行政事业单位申请下账车辆基本信息情况表》《车辆资产卡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报告》《汽修厂出具车辆的情况说明》《车辆购置发票》等;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须知(2023年修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万婷婷 028-* 监督人:唐谷 028-*。 3. (略) 新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 (略) 新津区迎宾大道234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
公告附件 发革局报废处置车辆的方案.pdf
附件1.拟处置车辆基本信息情况表.pdf
附件2.车辆资产卡片.pdf
附件3.机动车行驶证.pdf
附件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报告.pdf
附件5.情况说明.pdf
附件7.车辆购置发票.pdf
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修订).doc
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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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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