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省道228线十四号基地至苇坑泉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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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省道228线十四号基地至苇坑泉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2024]6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线全长21.23公里,同步建设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交通工程。主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0.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指标均符合部颁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14)。
2.2 建设地点:省道228线十四号基地至苇坑泉段公路。
2.3 勘察设计周期:(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及施工图设计任务;(2)后续服务工作: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后。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勘察设计,内容包括详细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5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文),对于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通过“用户登录”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建设工程”,角色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人,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办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投标文件制作详见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二期系统)》。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83-*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一证通)、0483-*(内蒙古CA)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471-888(一证通)、0471-*(内蒙古CA)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5.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可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中免费下载;其他资料(含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投标人未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人自网上报名日起,应随时登*“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在“变更公告及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 招标文件费用:本次招标文件的费用为0元。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信用承诺。
6.3采用信用承诺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7、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确认投标。
(1)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设置授权委托人”栏目选择委托代理人;
(2)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投标文件制作”栏目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建设工程平台“投标函”中;将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含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各自指定入口中,上传后需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签字并保存,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文件失败,可将签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在“评标页码设置与自评分数”栏目设置相应页码;最后点击“确认投标”。
投标企业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7.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7.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制作后点击“确认投标”。本项目招标阶段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7.5 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7.6 开标地点: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额济纳旗分中心( (略) 民中心二楼,居延文化城D栋)。
7.7 开标签到: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至[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内在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投标和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开标会议-在界面中选中待开标项目-点击“人员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的建设工程或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线查看开标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额济纳旗门户网(http://**)。
9、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额济纳旗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居延文化城D栋
联系电话:048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电 话:0483-*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同信 (略)
联 系 人:刘金波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定远营6号楼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独立法人 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
资质等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最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设计工作。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除“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外,不设其他规定。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工作。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至今在本企业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合同复印件); |
附件2: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交易系统中签到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且填报的勘察设计周期与建设工程系统平台“投标函”中填写的勘察设计周期一致)、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位置电子签名、在规定位置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签章,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12)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面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3)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建设工程平台上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填报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建设工程平台“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位置电子签名、在规定位置电子签章)。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按招标文件规定上传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7)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面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凭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函”栏目电子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四舍五入取整数)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40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 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等情况,得 6~10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 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情况,得6~10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7 分 |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等情况,得 4.2~7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7 分 | 根据对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情况,得4.2~7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6 分 | 根据对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等情况,得 3.6~6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25 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E2=0.1;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 ||||
2.2.4 (4) | 其他 因素 | 业绩 | 20 分 | 企业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20分 | |
履约信誉 | 5 分 | 履约信誉 | 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项目名称 | 省道228线十四号基地至苇坑泉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工程编号 | AE-2024-JS-007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2-21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3-12 09:30:00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2-21 0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4-03-12 09: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4-02-28 17:0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4-03-02 17:0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03-12 09:30:00 | 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3-12 09:30:00 |
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 2024-03-12 06:30:00 | 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 | 2024-03-12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03-12 09:30:00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 |
1、招标条件
省道228线十四号基地至苇坑泉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2024]6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线全长21.23公里,同步建设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交通工程。主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0.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指标均符合部颁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14)。
2.2 建设地点:省道228线十四号基地至苇坑泉段公路。
2.3 勘察设计周期:(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及施工图设计任务;(2)后续服务工作: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后。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勘察设计,内容包括详细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5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文),对于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通过“用户登录”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建设工程”,角色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人,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办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投标文件制作详见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二期系统)》。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83-*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一证通)、0483-*(内蒙古CA)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471-888(一证通)、0471-*(内蒙古CA)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5.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可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中免费下载;其他资料(含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投标人未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人自网上报名日起,应随时登*“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在“变更公告及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 招标文件费用:本次招标文件的费用为0元。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信用承诺。
6.3采用信用承诺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7、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确认投标。
(1)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设置授权委托人”栏目选择委托代理人;
(2)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投标文件制作”栏目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建设工程平台“投标函”中;将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含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各自指定入口中,上传后需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签字并保存,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文件失败,可将签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在“评标页码设置与自评分数”栏目设置相应页码;最后点击“确认投标”。
投标企业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7.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7.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制作后点击“确认投标”。本项目招标阶段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7.5 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7.6 开标地点: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额济纳旗分中心( (略) 民中心二楼,居延文化城D栋)。
7.7 开标签到: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至[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内在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投标和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开标会议-在界面中选中待开标项目-点击“人员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的建设工程或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线查看开标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额济纳旗门户网(http://**)。
9、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额济纳旗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居延文化城D栋
联系电话:048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电 话:0483-*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同信 (略)
联 系 人:刘金波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定远营6号楼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独立法人 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
资质等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最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设计工作。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除“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外,不设其他规定。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工作。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至今在本企业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合同复印件); |
附件2: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交易系统中签到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且填报的勘察设计周期与建设工程系统平台“投标函”中填写的勘察设计周期一致)、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位置电子签名、在规定位置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签章,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12)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面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3)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建设工程平台上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填报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建设工程平台“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位置电子签名、在规定位置电子签章)。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按招标文件规定上传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7)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面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凭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函”栏目电子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四舍五入取整数)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40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 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等情况,得 6~10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 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情况,得6~10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7 分 |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等情况,得 4.2~7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7 分 | 根据对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情况,得4.2~7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6 分 | 根据对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等情况,得 3.6~6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25 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E2=0.1;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 ||||
2.2.4 (4) | 其他 因素 | 业绩 | 20 分 | 企业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20分 | |
履约信誉 | 5 分 | 履约信誉 | 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项目名称 | 省道228线十四号基地至苇坑泉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工程编号 | AE-2024-JS-007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2-21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3-12 09:30:00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2-21 0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4-03-12 09: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4-02-28 17:0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4-03-02 17:0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03-12 09:30:00 | 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3-12 09:30:00 |
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 2024-03-12 06:30:00 | 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 | 2024-03-12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03-12 09:30:00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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