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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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施工)已由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榕高新区经发(2023)29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高 (略)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高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福州高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18㎡(合计10.82亩),总建筑面积约998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7952㎡,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030㎡,建设内容包括执勤楼,附属楼,室外训练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土建工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饰装修、门窗、幕墙、装配式金属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设备及其他工程、建筑智能化、电梯、抗震支架、夜景灯光、充电 (略) 、室外总平及景观绿化、标识标牌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中的附属楼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面积约为3916.75㎡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中的附属楼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面积约为3916.75㎡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为起算点,6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土方、支护工程施工,150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出正负零),27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封顶),390日历天内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外墙装饰,450日历天内完成室外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及交付;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 (略)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闽建科[2023]33号)(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

,福建, (略) ,福州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施工)已由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榕高新区经发(2023)29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高 (略)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高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福州高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18㎡(合计10.82亩),总建筑面积约998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7952㎡,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030㎡,建设内容包括执勤楼,附属楼,室外训练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土建工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饰装修、门窗、幕墙、装配式金属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设备及其他工程、建筑智能化、电梯、抗震支架、夜景灯光、充电 (略) 、室外总平及景观绿化、标识标牌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中的附属楼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面积约为3916.75㎡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中的附属楼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面积约为3916.75㎡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为起算点,6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土方、支护工程施工,150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出正负零),27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封顶),390日历天内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外墙装饰,450日历天内完成室外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及交付;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 (略)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闽建科[2023]33号)(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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