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灵坎至湘永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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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灵坎至湘永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兴县灵坎至湘永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复[2020]103号、永发改复[2022]77号 文件批准建设,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永发改招核[2024]4号 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省拨 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兴银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兴县灵坎至湘永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 (略) 永兴县境内,道路起点为便江街道灵坎桥,终点为龙冲黄瓜桥,总长2936m。

2.3 建设规模: 项目道路总用地面积23079m2(约34.62亩)。道路起点为便江街道灵坎桥,终点为龙冲黄瓜桥,总长2936m。其中灵坎桥至龙冲路段长2226m,道路红线宽8m, 道路等级为通村道路(公路四级);支线起点为龙冲黄瓜桥,终点为永兴县殡仪馆,路段长为710m;设计行车速度15km/h。道路配套桥涵工程为灵坎桥与黄瓜桥,桥长均为23.04m, 宽8m, 配套建设道路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交叉工程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52元)。

2.4 招标范围:永兴县灵坎至湘永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5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2.6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 1 个合同段。招标编号:SHIJI-2024-XY0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类似项目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略) 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岗项目,提供近6个月(2023年9月-2024年2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759万元的公路四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改(扩)建(不包含养护、大中修及灾毁重建项目施工)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 (略) 公路水运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9000/hnxyfw/)中查询的,应附“ (略) 公路水运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标人不 (略) 交通运输厅评为单年D级、连续三年评为C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湘交基建规〔2022〕17号第六章第四十七条第五款)。

3.7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公告发布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09时30分。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 分钟)。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

5.4 开标地点: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5.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0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元),电子保函可以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三种模式。本项目电子投标保函由投标人在三种递交形式中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形式递交。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735-*。

9.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10.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 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 *,QQ:*。

10.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 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本项目招标电子工程量清单格式为:xglzb,电子投标报价格式为:xgltb,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详情请咨询*,QQ:*。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10.5 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电子化交易系统评审过程。第一信封评审完成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第二信封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二信封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6 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方式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0.7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取费标准40%计取(¥29800.00元),不含税,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兴银都 (略) ;

地 址: (略) 永兴县便江街道永兴大道491号 ;

联 系 人: 郭旭杰 ;

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郴州世纪 (略) ;

地 址: (略) 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大屋里(原中颐)酒店13楼1307室 ;

联 系 人: 胡莞羚(项目负责人)*、黄清山、罗玉桥 ;

电 话: 0735-*。

2024年2月22日

,湖南, (略) ,永兴县,郴州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兴县灵坎至湘永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复[2020]103号、永发改复[2022]77号 文件批准建设,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永发改招核[2024]4号 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省拨 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兴银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兴县灵坎至湘永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 (略) 永兴县境内,道路起点为便江街道灵坎桥,终点为龙冲黄瓜桥,总长2936m。

2.3 建设规模: 项目道路总用地面积23079m2(约34.62亩)。道路起点为便江街道灵坎桥,终点为龙冲黄瓜桥,总长2936m。其中灵坎桥至龙冲路段长2226m,道路红线宽8m, 道路等级为通村道路(公路四级);支线起点为龙冲黄瓜桥,终点为永兴县殡仪馆,路段长为710m;设计行车速度15km/h。道路配套桥涵工程为灵坎桥与黄瓜桥,桥长均为23.04m, 宽8m, 配套建设道路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交叉工程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52元)。

2.4 招标范围:永兴县灵坎至湘永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5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2.6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 1 个合同段。招标编号:SHIJI-2024-XY0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类似项目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略) 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岗项目,提供近6个月(2023年9月-2024年2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759万元的公路四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改(扩)建(不包含养护、大中修及灾毁重建项目施工)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 (略) 公路水运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9000/hnxyfw/)中查询的,应附“ (略) 公路水运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标人不 (略) 交通运输厅评为单年D级、连续三年评为C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湘交基建规〔2022〕17号第六章第四十七条第五款)。

3.7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公告发布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09时30分。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 分钟)。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

5.4 开标地点: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5.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0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元),电子保函可以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三种模式。本项目电子投标保函由投标人在三种递交形式中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形式递交。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735-*。

9.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10.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 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 *,QQ:*。

10.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 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本项目招标电子工程量清单格式为:xglzb,电子投标报价格式为:xgltb,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详情请咨询*,QQ:*。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10.5 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电子化交易系统评审过程。第一信封评审完成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第二信封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二信封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6 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方式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0.7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取费标准40%计取(¥29800.00元),不含税,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兴银都 (略) ;

地 址: (略) 永兴县便江街道永兴大道491号 ;

联 系 人: 郭旭杰 ;

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郴州世纪 (略) ;

地 址: (略) 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大屋里(原中颐)酒店13楼1307室 ;

联 系 人: 胡莞羚(项目负责人)*、黄清山、罗玉桥 ;

电 话: 0735-*。

2024年2月22日

,湖南, (略) ,永兴县,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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