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厂污泥处置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厂污泥处置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水厂污泥处置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2日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略) (略) 水厂污泥处置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约人民币*元。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水厂污泥处置及相关服务项目。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 (略) 内符合环保要求自有处置点,并提供处置点的地址、现场照片、有效的污泥处置资质证明或者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符合环保等相关部门管理要求的各类文件(提供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的处置方案中处置地点须与中标后实际污泥处置地点相一致(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 (略) 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在册单位,同时能够按环保部门要求填报(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2021年2月1日至今类似水厂污泥处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具备自有车辆从事污泥运输;若无自有车辆,可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合作。运输车辆应为污泥运输专用车辆,须提供车辆权属证明、车辆所属单位的道路运输营业许可证以及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非自有车辆还须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和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运输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且保证车辆运输轨迹随时可查,同时须满足环保、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对运输车辆的现行规定(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在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加盖公章);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2日到2024年02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e交易平台(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800元,下载后不退。
(二)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三)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400-828-0799,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递交时间:2024年03月14日13时30分至2024年03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1,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1。
(一)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二)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按标段编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按标段开标、评标。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略) 。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溧水区
联 系 人:芦智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904室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25-*,*
电子邮件:*@*cec.cn
(略) (略) 水厂污泥处置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2日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略) (略) 水厂污泥处置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约人民币*元。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水厂污泥处置及相关服务项目。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 (略) 内符合环保要求自有处置点,并提供处置点的地址、现场照片、有效的污泥处置资质证明或者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符合环保等相关部门管理要求的各类文件(提供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的处置方案中处置地点须与中标后实际污泥处置地点相一致(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 (略) 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在册单位,同时能够按环保部门要求填报(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2021年2月1日至今类似水厂污泥处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具备自有车辆从事污泥运输;若无自有车辆,可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合作。运输车辆应为污泥运输专用车辆,须提供车辆权属证明、车辆所属单位的道路运输营业许可证以及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非自有车辆还须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和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运输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且保证车辆运输轨迹随时可查,同时须满足环保、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对运输车辆的现行规定(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在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加盖公章);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2日到2024年02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e交易平台(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800元,下载后不退。
(二)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三)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400-828-0799,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递交时间:2024年03月14日13时30分至2024年03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1,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1。
(一)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二)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按标段编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按标段开标、评标。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略) 。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溧水区
联 系 人:芦智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904室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25-*,*
电子邮件:*@*c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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