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鑫稀土带料加工氟化镨钕和氟化钕气体干法生产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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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鑫稀土带料加工氟化镨钕和氟化钕气体干法生产第三次

项目编号 ZO* 项目名称 瑞鑫稀土带料加工氟化镨钕和氟化钕(气体干法生产)第三次
发布日期 2024/02/26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3/02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2/27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3/04--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瑞鑫稀土 (略) 。 项目编号ZO*
2.项目概况
ZO*,瑞鑫稀土带料加工氟化镨钕和氟化钕(气体干法生产)第三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瑞鑫稀土带料加工氟化镨钕和氟化钕(气体干法生产)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委托方要求期限交货。 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货款总金额的13%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以承兑汇票形式付加工费。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60,000.00 (1)为了保证委托方加工合同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被委托方需根据签订合同中委托加工数量交纳保证金1000元/吨。如无问题在合同结束后一周内退还。 (2)委托方签订合同前,需进行实验加工送货一吨,如合格将继续执行,不合格将终止协议。需实地考察中标企业的规模、环保安全生产手续和生产能力等方面,如考察合格方可签订合同,否则不签订合同。中标考察(实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氧化物和氟化物的运输和装卸费用由被委托方承担;每批次委托加工氧化物数量3-6吨,被委托方需交回上一批次相应的氟化物后,方可拉运下一批次氧化物。 (4)交货地点:包头瑞鑫稀土 (略) 电解车间或库房; (5)被委托方仅限使用委托方提供的氧化物,若使用其他来源的氧化物,委托方 (略) 场价的两倍对被委托方进行处罚;
项目概况: 瑞鑫公司带料加工氟化镨钕(氧化钕)项目,用气体干法生产为氟化镨钕(氟化钕)采购。总价最高限价576.68万元(含税、运费、加工费),料比【氟化镨钕(氟化钕)/氧化镨钕(氧化钕)】:1.178;单价10298元/吨,共560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并确定2名中标人,以中标候选人中的最低单价作为中标单价(即跟标单价),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进行跟标确认,直至确定2家中标人,综合得分较高的供应商的中标量为290吨,综合得分较低的供应商的中标量为270吨,若有效投标人仅剩一家或无人跟标则终止本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瑞鑫稀土带料加工氟化镨钕和氟化钕(气体干法生产) 具有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单笔合同数量需大于100吨。(提供合同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3/02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3/04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瑞鑫稀土 (略) 地 址:内蒙古 (略) 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区 联 系 人:连慧敏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赵雯雯 0472-* 业务部长:李志罡 047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
(略) (略)
2024/02/26

项目编号 ZO* 项目名称 瑞鑫稀土带料加工氟化镨钕和氟化钕(气体干法生产)第三次
发布日期 2024/02/26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3/02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2/27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3/04--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瑞鑫稀土 (略) 。 项目编号ZO*
2.项目概况
ZO*,瑞鑫稀土带料加工氟化镨钕和氟化钕(气体干法生产)第三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瑞鑫稀土带料加工氟化镨钕和氟化钕(气体干法生产)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委托方要求期限交货。 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货款总金额的13%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以承兑汇票形式付加工费。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60,000.00 (1)为了保证委托方加工合同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被委托方需根据签订合同中委托加工数量交纳保证金1000元/吨。如无问题在合同结束后一周内退还。 (2)委托方签订合同前,需进行实验加工送货一吨,如合格将继续执行,不合格将终止协议。需实地考察中标企业的规模、环保安全生产手续和生产能力等方面,如考察合格方可签订合同,否则不签订合同。中标考察(实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氧化物和氟化物的运输和装卸费用由被委托方承担;每批次委托加工氧化物数量3-6吨,被委托方需交回上一批次相应的氟化物后,方可拉运下一批次氧化物。 (4)交货地点:包头瑞鑫稀土 (略) 电解车间或库房; (5)被委托方仅限使用委托方提供的氧化物,若使用其他来源的氧化物,委托方 (略) 场价的两倍对被委托方进行处罚;
项目概况: 瑞鑫公司带料加工氟化镨钕(氧化钕)项目,用气体干法生产为氟化镨钕(氟化钕)采购。总价最高限价576.68万元(含税、运费、加工费),料比【氟化镨钕(氟化钕)/氧化镨钕(氧化钕)】:1.178;单价10298元/吨,共560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并确定2名中标人,以中标候选人中的最低单价作为中标单价(即跟标单价),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进行跟标确认,直至确定2家中标人,综合得分较高的供应商的中标量为290吨,综合得分较低的供应商的中标量为270吨,若有效投标人仅剩一家或无人跟标则终止本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瑞鑫稀土带料加工氟化镨钕和氟化钕(气体干法生产) 具有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单笔合同数量需大于100吨。(提供合同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3/02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3/04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瑞鑫稀土 (略) 地 址:内蒙古 (略) 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区 联 系 人:连慧敏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赵雯雯 0472-* 业务部长:李志罡 047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
(略) (略)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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