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监管集中区干警备勤基地物业管理服务
合肥监管集中区干警备勤基地物业管理服务
1.1项目名称:合肥监管集中区干警备勤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 (略) 天元 (略)
1.5项目业主: (略) 天元 (略)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监管集中区干警备勤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WZ00359/GN2024-11-0951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CWZ00359/GN2024-11-0951
2.5招标项目地点: (略) 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境内颍州路与河东路交口
2.6招标项目规模:此次招标范围干警备勤区招标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75794.61㎡,总建筑面积44495.89㎡。其中:
项目一期:备勤楼建筑总面积28240.3㎡,备勤楼A、B建筑面积均为11335.26㎡,地下建筑面积5569.78㎡。居住房间总共356间(其中352间为普通备勤间,4间为套间)。
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16255.59㎡,其中警体训练中心7219.95㎡,综合用房8311.1㎡,室外配套设施434.54㎡,地下总建筑面积290㎡。二期工程预计2024年底完工。
2.7项目投资估算:131.4万元/年
2.8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3)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4)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5)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6)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相关治安防范等综治工作,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
(7)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的服务类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物业服务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非住宅类公共场所物业服务业绩。
注:(1)非住宅楼公共场所指:a、办公建筑(包括产业园区、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b、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c、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d、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e、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
(2)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实施主体需为投标人,物业服务面积以合同载明的面积为准。如合同中不能反映物业服务面积的,则须同时提供业主方证明材料佐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
1.1项目名称:合肥监管集中区干警备勤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 (略) 天元 (略)
1.5项目业主: (略) 天元 (略)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监管集中区干警备勤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WZ00359/GN2024-11-0951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CWZ00359/GN2024-11-0951
2.5招标项目地点: (略) 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境内颍州路与河东路交口
2.6招标项目规模:此次招标范围干警备勤区招标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75794.61㎡,总建筑面积44495.89㎡。其中:
项目一期:备勤楼建筑总面积28240.3㎡,备勤楼A、B建筑面积均为11335.26㎡,地下建筑面积5569.78㎡。居住房间总共356间(其中352间为普通备勤间,4间为套间)。
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16255.59㎡,其中警体训练中心7219.95㎡,综合用房8311.1㎡,室外配套设施434.54㎡,地下总建筑面积290㎡。二期工程预计2024年底完工。
2.7项目投资估算:131.4万元/年
2.8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3)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4)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5)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6)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相关治安防范等综治工作,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
(7)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的服务类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物业服务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非住宅类公共场所物业服务业绩。
注:(1)非住宅楼公共场所指:a、办公建筑(包括产业园区、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b、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c、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d、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e、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
(2)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实施主体需为投标人,物业服务面积以合同载明的面积为准。如合同中不能反映物业服务面积的,则须同时提供业主方证明材料佐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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