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安全文明、临时设施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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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安全文明、临时设施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略) 建 (略) 承建。现 (略) 建 (略) (略) 决定对该项目的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的安全文明、临时设施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内部招标比选,选定专业分包单位,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投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

专业分包工程: 安全文明、临时设施 。

1.2 建设地点: (略) 涵江区 。

1.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涵江区白塘湖片区建设内容如下: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拟建 11 幢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9m2(计容建筑面积*.8m2),配套建设有绿化工程、 (略) 、广场、道路及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管线工程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

工程内容及规模具体以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设计文件为准。。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安全防护、标识标牌、文明施工、卫生清理、防尘降噪、临时围墙围挡、施工道路、施工大门、场地硬化、办公宿舍等非实体施工内容,以及零星工程:①零星砌体(包括:砌体围墙、工人厕所等临时工程);②零星粉刷(包括:砌体围墙粉刷、工人厕所墙面粉刷等临时工程):③零星土方平整(包括:施工便道、办公区及生活区场地平整等临时工程);④零星 模板(包括:围墙墩柱、施工便道、洗车台及过水池等临时设施模板工程);⑤零星钢筋(包括:施工便道、过水池及洗车台等临时设施钢筋工程);⑥路面工程;⑦绿化、围墙贴瓦工程;⑨满足项目生产全过程的1500m2 以上项目部用房、临时场地租用以及临时活动板房搭建;⑩为完成①~⑨工作的相应辅助工作,以及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工作内容和非实体施工内容。

1.5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6 年6月8 日;专业分包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830天。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注: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进度要求,中标人应绝对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组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机械和人员,及时配合组织实施。满足和服从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 。

1.6 工程质量要求:(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满足竣工验收时间节点前 (略) 最新发布的设计、施工、验收评定规范要求;

(2)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 (略) 级文明工地要求;

(3)其他要求: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2.1基本要求: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

2.2 参加投标人应在我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2.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现场配合受检。

2.4关联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联系方式相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活动,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之间存在相互串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对违规投标人以否决投标文件、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并要求违规投标人支付*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4资质查询: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 施工总承包*级 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6注册资本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 2000 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需满 (至少3年) 年及以上。

2.7 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公告或邀请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或 在建 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0 万元 的 临时设施 专业工程(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否则业绩不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4年 3 月 3 日 17 时 00 分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投标人登录网址:http://**:13342/web)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2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资料私自向外扩散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人项目部索取。

4、其他注意事项

4.1 对于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及以上报名后又不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删除,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入库并要重新审核。

4.2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通 (略) 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3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4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部(地址: (略) 涵江区 )

联系人: 郑培南(邮箱: *@*q.com 、手机:* )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略) 建 (略) 承建。现 (略) 建 (略) (略) 决定对该项目的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的安全文明、临时设施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内部招标比选,选定专业分包单位,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投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

专业分包工程: 安全文明、临时设施 。

1.2 建设地点: (略) 涵江区 。

1.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涵江区白塘湖片区建设内容如下: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拟建 11 幢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9m2(计容建筑面积*.8m2),配套建设有绿化工程、 (略) 、广场、道路及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管线工程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

工程内容及规模具体以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设计文件为准。。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安全防护、标识标牌、文明施工、卫生清理、防尘降噪、临时围墙围挡、施工道路、施工大门、场地硬化、办公宿舍等非实体施工内容,以及零星工程:①零星砌体(包括:砌体围墙、工人厕所等临时工程);②零星粉刷(包括:砌体围墙粉刷、工人厕所墙面粉刷等临时工程):③零星土方平整(包括:施工便道、办公区及生活区场地平整等临时工程);④零星 模板(包括:围墙墩柱、施工便道、洗车台及过水池等临时设施模板工程);⑤零星钢筋(包括:施工便道、过水池及洗车台等临时设施钢筋工程);⑥路面工程;⑦绿化、围墙贴瓦工程;⑨满足项目生产全过程的1500m2 以上项目部用房、临时场地租用以及临时活动板房搭建;⑩为完成①~⑨工作的相应辅助工作,以及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工作内容和非实体施工内容。

1.5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6 年6月8 日;专业分包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830天。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注: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进度要求,中标人应绝对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组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机械和人员,及时配合组织实施。满足和服从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 。

1.6 工程质量要求:(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满足竣工验收时间节点前 (略) 最新发布的设计、施工、验收评定规范要求;

(2)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 (略) 级文明工地要求;

(3)其他要求: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2.1基本要求: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

2.2 参加投标人应在我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2.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现场配合受检。

2.4关联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联系方式相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活动,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之间存在相互串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对违规投标人以否决投标文件、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并要求违规投标人支付*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4资质查询: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 施工总承包*级 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6注册资本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 2000 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需满 (至少3年) 年及以上。

2.7 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公告或邀请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或 在建 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0 万元 的 临时设施 专业工程(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否则业绩不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4年 3 月 3 日 17 时 00 分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投标人登录网址:http://**:13342/web)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2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资料私自向外扩散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人项目部索取。

4、其他注意事项

4.1 对于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及以上报名后又不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删除,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入库并要重新审核。

4.2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通 (略) 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3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4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部(地址: (略) 涵江区 )

联系人: 郑培南(邮箱: *@*q.com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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