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三车间焙烧尾气分析仪安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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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三车间焙烧尾气分析仪安装施工

项目编号 JO* 项目名称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三车间焙烧尾气分析仪安装施工
发布日期 2024/03/01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3/04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3/02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3/06--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采购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竞争磋商条件,现进行国内竞争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 (略) 冶炼分公司。 项目编号JO*
2.项目概况
项目JO*,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三车间焙烧尾气分析仪安装施工 采购,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三车间焙烧尾气分析仪安装施工 具备施工条件后20天完工。 合同签订生效,*方按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经*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出具合同50%的增值税发票办理挂账,*方于次月付款;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方出具结算金额剩余部分增值税发票办理挂账,*方于 75,986.00 1,000.00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生效,*方按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经*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出具合同50%的增值税发票办理挂账,*方于次月付款;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方出具结算金额剩余部分增值税发票办理挂账,*方于次月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7%。(1)在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在场时间大于80%,安全管理人员在场时间为100%。 (2)中标单位不能按合同条款满足业主单位要求,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三车间焙烧尾气分析仪安装施工 1.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2.须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至少2023年12月至今连续)扫描件并须提供本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
3.须提供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须提供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关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冶金工程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须提供设备安装业绩证明资料至少一份(须同时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对应部分发票的扫描件)。
4.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2024/03/04 17:00:00 4.2谈判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谈判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竞争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竞争谈判文件的下载。
5.竞争谈判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3/06 09:00:00 (北京时间)。 6.2供应商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谈判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本次竞争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 (略) 冶炼分公司 地 址: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王海润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王建彬(项目负责人) 0472-*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
客服专线:0472-*
(略) (略)
2024/03/01

项目编号 JO* 项目名称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三车间焙烧尾气分析仪安装施工
发布日期 2024/03/01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3/04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3/02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3/06--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采购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竞争磋商条件,现进行国内竞争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 (略) 冶炼分公司。 项目编号JO*
2.项目概况
项目JO*,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三车间焙烧尾气分析仪安装施工 采购,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三车间焙烧尾气分析仪安装施工 具备施工条件后20天完工。 合同签订生效,*方按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经*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出具合同50%的增值税发票办理挂账,*方于次月付款;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方出具结算金额剩余部分增值税发票办理挂账,*方于 75,986.00 1,000.00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生效,*方按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经*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出具合同50%的增值税发票办理挂账,*方于次月付款;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方出具结算金额剩余部分增值税发票办理挂账,*方于次月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7%。(1)在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在场时间大于80%,安全管理人员在场时间为100%。 (2)中标单位不能按合同条款满足业主单位要求,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三车间焙烧尾气分析仪安装施工 1.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2.须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至少2023年12月至今连续)扫描件并须提供本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
3.须提供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须提供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关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冶金工程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须提供设备安装业绩证明资料至少一份(须同时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对应部分发票的扫描件)。
4.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2024/03/04 17:00:00 4.2谈判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谈判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竞争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竞争谈判文件的下载。
5.竞争谈判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3/06 09:00:00 (北京时间)。 6.2供应商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谈判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本次竞争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 (略) 冶炼分公司 地 址: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王海润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王建彬(项目负责人) 0472-*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
客服专线:0472-*
(略) (略)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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