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医院新院区体检中心明峰62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函
淮北市人民医院新院区体检中心明峰62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函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略) (略) 新院区体检中心明峰62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略) (略)
二、采购人地址: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区体检中心明峰62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主要对明峰 CT(ScintCare CT 778H)的整机维保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明峰CT维保服务采购需求。
六、包划分:共1个包
七、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年(本项目一招三年,三年共计240万元,一年一考核,一年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执行下一年合同)
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为确保设备使用稳定性及后续设备维修及时性,设备零配件到位时间及一致性,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从原指定的供应商以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售后维保。
2.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合肥盛 (略)
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略) 长丰县双凤工业区谷水路013号1#生产厂房4楼8419室
十一、专家论证意见:
(略) (略) 区体检中心明峰62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经专家论证,论证小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如下:
为确保设备使用稳定性及后续设备维修及时性,设备零配件到位时间及一致性,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从原指定的供应商以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售后维保。
综上, (略) (略) 区体检中心明峰62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由合肥盛 (略) 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507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61-* *
(略)
2024年3月4日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略) (略) 新院区体检中心明峰62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略) (略)
二、采购人地址: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区体检中心明峰62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主要对明峰 CT(ScintCare CT 778H)的整机维保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明峰CT维保服务采购需求。
六、包划分:共1个包
七、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年(本项目一招三年,三年共计240万元,一年一考核,一年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执行下一年合同)
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为确保设备使用稳定性及后续设备维修及时性,设备零配件到位时间及一致性,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从原指定的供应商以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售后维保。
2.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合肥盛 (略)
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略) 长丰县双凤工业区谷水路013号1#生产厂房4楼8419室
十一、专家论证意见:
(略) (略) 区体检中心明峰62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经专家论证,论证小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如下:
为确保设备使用稳定性及后续设备维修及时性,设备零配件到位时间及一致性,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从原指定的供应商以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售后维保。
综上, (略) (略) 区体检中心明峰62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由合肥盛 (略) 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507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61-* *
(略)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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