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电梯维保整体托管项目第二次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电梯维保整体托管项目第二次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电梯维保整体托管项目(第二次)”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相关管理规定,采用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电梯维保整体托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TZ804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电梯维保整体托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预算(即最高限价):*.00元/3年。
(四)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03 月07 日起至2024年03月 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 (略) 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室。
3、采购文件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 日0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3月 19日09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室)
(八)磋商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九)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12日止。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雨花区万芙北路37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李巧红 王彦芝 蔡依玲
联系电话:0731-* *
地址: (略) 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2113室
“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电梯维保整体托管项目(第二次)”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相关管理规定,采用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电梯维保整体托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TZ804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电梯维保整体托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预算(即最高限价):*.00元/3年。
(四)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03 月07 日起至2024年03月 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 (略) 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室。
3、采购文件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 日0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3月 19日09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室)
(八)磋商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九)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12日止。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雨花区万芙北路37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李巧红 王彦芝 蔡依玲
联系电话:0731-* *
地址: (略) 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21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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