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内容 1.1为我司提供租用7座空调MPV 1辆(包括派遣*方驾驶人员),负责接送租户看房及楼内客户上下班使用。 1.2按照我司规定的行车路线、发车时间行驶,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送乘车人员。 1.3负责为我司所提供车辆的安全状况、车辆保险、服务质量,如准时正点情况、服务态度,卫生状况等。 1.4负责对派遣我司的司机的管理和车辆的正常的运行、维修保养,保证出租车辆机件运行正常,并指定专人负责与我司的对接。 1.5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我司租赁的车辆办理各种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包括乘客险。保证车况良好,安全可靠,空调、通风系统等运行良好,定期清洗,保证车辆内外的卫生整洁。 1.6不得 (略) 或个人,司机必须为贵司正式员工,并向我司提供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备案。 1.7为我司提供盘古写字楼东门到北土城地铁站摆渡车服务项目,单程约2.7km。如遇特殊情况,如车辆维修、保养或交通事故等,应及时安排同型号车辆临时替换。 2.服务要求 2.1在服务过程中贵司需安排负责人与我司进行业务联系。 2.2贵司负 (略) 交通委员会相关部门关于摆渡车停靠事宜,保证车辆在地铁站停靠便捷、合规。 2.3贵司负责依据我司提供的定制摆渡标识进行制作并张贴至车身。 3.服务地点:盘古写字楼; 4.摆渡车服务路线及发车时间详见询比价文件。 5.考勤管理:工作日早10:00发车,晚20:45收车。 6.人员配置:摆渡车驾驶员1人,年龄50岁(含)以下,至少具有3年机动车驾驶经验, (略) 服务不少于2年,服务期间无任何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提供劳动合同及提供近6个月(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社会缴纳资金凭证;提供驾驶员年度体检报告,每年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至我司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