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集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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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集采任务

第一章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 (略) 就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所需 抗震支座(材料)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塔什库尔干县 (略) 南侧

3、工程内容:建设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建筑、给排水、供暖、配电系统等内容,包括:中学教学楼4370.79㎡、室内体育馆2138.18㎡、空气源泵房43.7㎡、大门值 班室173.44㎡、消防水池595.88㎡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小学教学楼5593.91㎡、综合楼3665.61㎡、教师培训中心2522.68㎡;

三、招标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橡胶支座

*Ⅱ

78




2

橡胶支座

*Ⅱ

28




3

橡胶支座

*Ⅱ

26




4

黏滞阻尼器

NZNQW-570-35

32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 (略)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 (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元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 (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

5.6开标时间:以“第十 (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缴纳至新疆 (略) (略) 财务科;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回。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新疆 (略)

8.2项目地址:塔什库尔干县 (略) 南侧

8.3联 系 人:黄江凤:*


第一章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 (略) 就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所需 抗震支座(材料)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塔什库尔干县 (略) 南侧

3、工程内容:建设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建筑、给排水、供暖、配电系统等内容,包括:中学教学楼4370.79㎡、室内体育馆2138.18㎡、空气源泵房43.7㎡、大门值 班室173.44㎡、消防水池595.88㎡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小学教学楼5593.91㎡、综合楼3665.61㎡、教师培训中心2522.68㎡;

三、招标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橡胶支座

*Ⅱ

78




2

橡胶支座

*Ⅱ

28




3

橡胶支座

*Ⅱ

26




4

黏滞阻尼器

NZNQW-570-35

32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 (略)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 (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元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 (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

5.6开标时间:以“第十 (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缴纳至新疆 (略) (略) 财务科;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回。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新疆 (略)

8.2项目地址:塔什库尔干县 (略) 南侧

8.3联 系 人:黄江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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