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城市广场1商业楼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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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城市广场1商业楼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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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广场1#商业楼改造及装饰装修工 (略) 栖霞区行政审批 (略) 广场1#商业楼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栖行审备[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中垠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500.*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500.*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略) 广场1#商业楼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 (略) 栖霞区马群街道中山门大街696号

2.1.2工程规模:本项目使用区 (略) 广场1#商业楼,项目总面积约4.*平方米,主要装修楼层为1#商业楼2层至7层,2层和3层为普通商铺,主要为黄金首饰、鞋帽、配饰、轻餐(奶茶、咖啡)、教培、精品服装等商铺,面积约为*平方米,四层为综合商铺,主要有美食、游乐、图书、母婴等商铺,面积约为9570平方米,5层和6层主要为餐饮商铺,面积约为*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6940.*元

2.1.4总工期要求:211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4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7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略) 广场1#商业楼( (略) 及夹层)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含公区精装修工程,建筑、结构改造工程、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及相关设备房改造,全区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房改造工程,空调、新风系统改造工程,智能化工程,油烟改造工程,燃气改造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室外改造、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检测、验收、保修等。 (1)设计范围及内容:①1#商业楼商业装修设计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地下电梯厅、1F主出入口、1F公交车站扶梯处及电梯厅、门厅、中庭、电梯厅、卫生间、公区走廊、特色美食广场等公共区域,影院及夹层除外)、室内灯光设计、室内陈设艺术品设计、导视标识系统设计、因精装带来的建筑、结构、水暖、电气的改造、智能化设计及后期跟踪服务等,含施工图预算编制;②消防审查办理;③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含专业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专项方案、施工图预算)的审查、报审等相关配套服务;④前期报建;⑤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⑥后期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2)施工内容包含且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含相关配套的附属)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上述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4)配合发包人进行专业工程的招标、采购以及总承包服务和管理。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改造或装饰装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 (略) 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改造或装饰装修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商业建筑面积3.*㎡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改造或装饰装修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面积、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资格。(证书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也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改造或装饰装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改造或装饰装修的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商业建筑面积3.*㎡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改造或装饰装修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面积、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 2023 年 09 月至 2024 年 02 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略) 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市建委关于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 (略) 城乡建设...

,江苏, (略) ,栖霞区,南京,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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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广场1#商业楼改造及装饰装修工 (略) 栖霞区行政审批 (略) 广场1#商业楼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栖行审备[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中垠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500.*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500.*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略) 广场1#商业楼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 (略) 栖霞区马群街道中山门大街696号

2.1.2工程规模:本项目使用区 (略) 广场1#商业楼,项目总面积约4.*平方米,主要装修楼层为1#商业楼2层至7层,2层和3层为普通商铺,主要为黄金首饰、鞋帽、配饰、轻餐(奶茶、咖啡)、教培、精品服装等商铺,面积约为*平方米,四层为综合商铺,主要有美食、游乐、图书、母婴等商铺,面积约为9570平方米,5层和6层主要为餐饮商铺,面积约为*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6940.*元

2.1.4总工期要求:211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4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7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略) 广场1#商业楼( (略) 及夹层)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含公区精装修工程,建筑、结构改造工程、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及相关设备房改造,全区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房改造工程,空调、新风系统改造工程,智能化工程,油烟改造工程,燃气改造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室外改造、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检测、验收、保修等。 (1)设计范围及内容:①1#商业楼商业装修设计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地下电梯厅、1F主出入口、1F公交车站扶梯处及电梯厅、门厅、中庭、电梯厅、卫生间、公区走廊、特色美食广场等公共区域,影院及夹层除外)、室内灯光设计、室内陈设艺术品设计、导视标识系统设计、因精装带来的建筑、结构、水暖、电气的改造、智能化设计及后期跟踪服务等,含施工图预算编制;②消防审查办理;③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含专业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专项方案、施工图预算)的审查、报审等相关配套服务;④前期报建;⑤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⑥后期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2)施工内容包含且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含相关配套的附属)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上述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4)配合发包人进行专业工程的招标、采购以及总承包服务和管理。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改造或装饰装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 (略) 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改造或装饰装修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商业建筑面积3.*㎡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改造或装饰装修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面积、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资格。(证书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也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改造或装饰装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改造或装饰装修的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商业建筑面积3.*㎡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改造或装饰装修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面积、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 2023 年 09 月至 2024 年 02 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略) 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市建委关于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 (略)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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