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广坪镇、安乐河镇、燕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广坪镇、安乐河镇、燕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标价: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格(元)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陕西顺源 (略) | *.00 | 1 |
陕西 (略) | *.00 | 2 |
宝 (略) (略) | *.00 | 3 |
2. 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顺源 (略)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王道铁 |
注册证号 | JGJ* | |
个人业绩 | 略阳县2020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略) 、 (略) 、 (略) 、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 (略)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陈建 |
注册证号 | JGJ* | |
个人业绩 | 镇巴县2021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标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宝 (略) (略)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杨冠新 |
注册证号 | JGJ* | |
个人业绩 | S218 (略) k34+500-k51+500及k73+000-k98+ (略) 面改造工程项目监理2包 |
3、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详见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顺源 (略) | |
业绩明细 | 2020年旬阳 (略) 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略阳县2020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略) 、 (略) 、 (略) 、 (略) ) 略阳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徐家坪镇村委会至二房山等) 汉台区新校至褒河 (略) 改建项目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 (略) | |
业绩明细 | 镇巴县2021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标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宝 (略) (略) | |
业绩明细 | 陕西鳌山滑雪度假区对 (略) 改建工程 |
4.未通过的投标人:无
5.开标环节被否决的投标人:无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在《宁强县 (略) 》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宁强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议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宁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中佳信 (略)
时 间: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标价: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格(元)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陕西顺源 (略) | *.00 | 1 |
陕西 (略) | *.00 | 2 |
宝 (略) (略) | *.00 | 3 |
2. 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顺源 (略)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王道铁 |
注册证号 | JGJ* | |
个人业绩 | 略阳县2020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略) 、 (略) 、 (略) 、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 (略)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陈建 |
注册证号 | JGJ* | |
个人业绩 | 镇巴县2021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标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宝 (略) (略)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杨冠新 |
注册证号 | JGJ* | |
个人业绩 | S218 (略) k34+500-k51+500及k73+000-k98+ (略) 面改造工程项目监理2包 |
3、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详见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顺源 (略) | |
业绩明细 | 2020年旬阳 (略) 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略阳县2020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略) 、 (略) 、 (略) 、 (略) ) 略阳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徐家坪镇村委会至二房山等) 汉台区新校至褒河 (略) 改建项目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 (略) | |
业绩明细 | 镇巴县2021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标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宝 (略) (略) | |
业绩明细 | 陕西鳌山滑雪度假区对 (略) 改建工程 |
4.未通过的投标人:无
5.开标环节被否决的投标人:无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在《宁强县 (略) 》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宁强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议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宁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中佳信 (略)
时 间: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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