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县域内电子警察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NEW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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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首邑交通 (略)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津法规,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方式 组织 闽侯县县域内电子警察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昇华 (略)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闽侯县县域内电子警察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2.项目编号:闽昇[2024]采010-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闽侯县县域内电子警察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 1 | * | 项 | 工业 | 否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 | 参照《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就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5.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 (略) (http://**)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 2024 年 3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起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通 (略) (http://**)以下载方式获取。
7.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福建昇华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号金皇大厦三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3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福建昇华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鼓 (略) 1号金皇大厦三层)。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略) 首邑交通 (略)
地址: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
邮编:*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
12.代理机构:福建昇华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号金皇大厦三层
邮编:*
联系人:李珏、林晓龙、于小燕、赵祺玮
联系电话:0591-*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昇华 (略) |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采购包:点击查看>>)的谈判保证金”。 |
采购公告附件:无
(略) 首邑交通 (略)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津法规,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方式 组织 闽侯县县域内电子警察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昇华 (略)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闽侯县县域内电子警察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2.项目编号:闽昇[2024]采010-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闽侯县县域内电子警察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 1 | * | 项 | 工业 | 否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 | 参照《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就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5.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 (略) (http://**)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 2024 年 3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起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通 (略) (http://**)以下载方式获取。
7.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福建昇华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号金皇大厦三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3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福建昇华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鼓 (略) 1号金皇大厦三层)。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略) 首邑交通 (略)
地址: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
邮编:*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
12.代理机构:福建昇华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号金皇大厦三层
邮编:*
联系人:李珏、林晓龙、于小燕、赵祺玮
联系电话:0591-*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昇华 (略) |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采购包:点击查看>>)的谈判保证金”。 |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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