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重集团诉讼服务招标成都融创、重庆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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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重集团诉讼服务招标成都融创、重庆万达

询价标题 武重集团诉讼服务招标(成都融创、重庆万达)
场次号 XJ*
询价开始时间 2024-03-26 13:03:06.0
询价结束时间 2024-04-02 15:00:00.0
保证金 0.0 元
参与方式 非定向询价
出价方式 一次性出价
发布单位 武汉 (略)
最终用户 武汉 (略)
联系人 徐人
联系方式 *
付款方式 挂账后付款
附件
法律事务简介 1、成都融创案 2018年10月成 (略) (后更名为成都融 (略) ,下称成都融创)与我司签订了一份《成都万达城水雪综合体室内水乐园大喇叭、雪山组合、大浪板进口设备钢结构制造供应工程合同》(合同编号:CDWDC-*-GC-HT-046),委托我司完成水雪综合体室内水乐园设备建设工程中的钢结构制造供应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元。合同第9条支付方式约定:成都融创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我司提供货物设计转化后的加工制造图纸和生产排期后成都融创支付合同总价的10%;所有货物运抵现场,成都融创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设备整体工程最终取得法定检验机构签发的监督检验合格证且双方办理完成结算确认后,成都融创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我司提供结算总价3%金额的质量保修保函并经成都融创确认后支付结算总价剩余的3%。合同第27条约定由合同签 (略) 管辖,但无证明签署地的证据。合同附件3约定第一批货发运时间为2019年2月4日,最后一批货发运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 后因税率调整,上述合同总价变更为2,*。 我司于2019年3月31日至7月2日分批发货。2020年7月30日前合同约定内容均已验收完成,2020年9月该项目所在乐园开业并投入运营。成都融创累计支付2,*,尚欠*。 2、重庆万达案 2018年10月重 (略) (下称重庆万达)与我司签订了一份《重庆万达城万达茂水乐园游乐设备钢结构制造工程合同》(合同编号:CQWDC-*-HT-045),委托我司完成万达城万达茂水乐园游乐设备建设工程中的钢结构制造供应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元,最终结算总价以重庆万达审定的最终金额为准。合同第9条支付方式约定:重庆万达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我司提供货物设计转化后的加工制造图纸和生产排期后重庆万达支付合同总价的10%;所有货物运抵现场,重庆万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设备整体工程最终取得法定检验机构签发的监督检验合格证且双方办理完成结算确认后,重庆万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我司提供结算总价3%金额的质量保修保函并经重庆万达确认后支付结算总价剩余的3%。合同第27条 (略) 沙坪 (略) 管辖。合同附件2约定第一批货发运时间为2019年3月1日,最后一批货发运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 后因税率调整,上述合同总价变更为3,*。 我司于2019年4月10日至6月21日分批发货。2020年7月30日前合同约定内容均已验收完成,2020年9月该项目所在乐园开业并投入运营。重庆万达累计支付3,402,000元,尚欠*。
,重庆,重庆,成都
询价标题 武重集团诉讼服务招标(成都融创、重庆万达)
场次号 XJ*
询价开始时间 2024-03-26 13:03:06.0
询价结束时间 2024-04-02 15:00:00.0
保证金 0.0 元
参与方式 非定向询价
出价方式 一次性出价
发布单位 武汉 (略)
最终用户 武汉 (略)
联系人 徐人
联系方式 *
付款方式 挂账后付款
附件
法律事务简介 1、成都融创案 2018年10月成 (略) (后更名为成都融 (略) ,下称成都融创)与我司签订了一份《成都万达城水雪综合体室内水乐园大喇叭、雪山组合、大浪板进口设备钢结构制造供应工程合同》(合同编号:CDWDC-*-GC-HT-046),委托我司完成水雪综合体室内水乐园设备建设工程中的钢结构制造供应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元。合同第9条支付方式约定:成都融创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我司提供货物设计转化后的加工制造图纸和生产排期后成都融创支付合同总价的10%;所有货物运抵现场,成都融创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设备整体工程最终取得法定检验机构签发的监督检验合格证且双方办理完成结算确认后,成都融创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我司提供结算总价3%金额的质量保修保函并经成都融创确认后支付结算总价剩余的3%。合同第27条约定由合同签 (略) 管辖,但无证明签署地的证据。合同附件3约定第一批货发运时间为2019年2月4日,最后一批货发运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 后因税率调整,上述合同总价变更为2,*。 我司于2019年3月31日至7月2日分批发货。2020年7月30日前合同约定内容均已验收完成,2020年9月该项目所在乐园开业并投入运营。成都融创累计支付2,*,尚欠*。 2、重庆万达案 2018年10月重 (略) (下称重庆万达)与我司签订了一份《重庆万达城万达茂水乐园游乐设备钢结构制造工程合同》(合同编号:CQWDC-*-HT-045),委托我司完成万达城万达茂水乐园游乐设备建设工程中的钢结构制造供应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元,最终结算总价以重庆万达审定的最终金额为准。合同第9条支付方式约定:重庆万达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我司提供货物设计转化后的加工制造图纸和生产排期后重庆万达支付合同总价的10%;所有货物运抵现场,重庆万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设备整体工程最终取得法定检验机构签发的监督检验合格证且双方办理完成结算确认后,重庆万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我司提供结算总价3%金额的质量保修保函并经重庆万达确认后支付结算总价剩余的3%。合同第27条 (略) 沙坪 (略) 管辖。合同附件2约定第一批货发运时间为2019年3月1日,最后一批货发运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 后因税率调整,上述合同总价变更为3,*。 我司于2019年4月10日至6月21日分批发货。2020年7月30日前合同约定内容均已验收完成,2020年9月该项目所在乐园开业并投入运营。重庆万达累计支付3,402,000元,尚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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