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里香堤二期北侧沿河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九里香堤二期北侧沿河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九里香堤二期北侧沿河景观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 (略)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九里香堤二期北侧。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元。
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4年4月5日 ],竣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景观工程,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园建及绿化、照明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 (略) 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3.4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及以上的景观提升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
本招标项目九里香堤二期北侧沿河景观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 (略)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九里香堤二期北侧。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元。
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4年4月5日 ],竣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景观工程,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园建及绿化、照明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 (略) 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3.4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及以上的景观提升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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