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客房杂件类竞价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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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客房杂件类竞价采购项目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总务处客房杂件类采购项目合作单位采购采用竞价方式组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竟价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总务处客房杂件类采购项目合作单位采购

2.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总务处客房杂件类采购项目合作单位采购,包括客房杂件类零星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竟价文件中的物品清单,以实际收货品类、数量为准。合作期限一年。

采购项目预算:*元

3.评审方法:低价中标法。

4.供应商资质:

⑴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酒店用品、日用品、清洁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日用家电、五金产品的经营销售。

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⑴获取时间:2024年 3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⑵获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允德楼212房。

⑶获取方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及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竟价采购文件。

6.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2 日14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⑵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4 月 2 日14时30分

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东门允德楼一楼会议室

7.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3 月 29 日止。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 总务处

联系人:谢凤辉

电 话:*

地 址: (略) 雨 (略) 375号


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总务处客房杂件类采购项目合作单位采购采用竞价方式组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竟价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总务处客房杂件类采购项目合作单位采购

2.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总务处客房杂件类采购项目合作单位采购,包括客房杂件类零星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竟价文件中的物品清单,以实际收货品类、数量为准。合作期限一年。

采购项目预算:*元

3.评审方法:低价中标法。

4.供应商资质:

⑴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酒店用品、日用品、清洁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日用家电、五金产品的经营销售。

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⑴获取时间:2024年 3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⑵获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允德楼212房。

⑶获取方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及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竟价采购文件。

6.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2 日14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⑵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4 月 2 日14时30分

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东门允德楼一楼会议室

7.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3 月 29 日止。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 总务处

联系人:谢凤辉

电 话:*

地 址: (略) 雨 (略) 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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