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拟新增、维修交安设施项目采购邀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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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拟新增、维修交安设施项目采购邀请公

四川鸿 (略) 受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拟对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拟新增、维修交安设施项目采用公开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D-*

2.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拟新增、维修交安设施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16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陇分网(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若有更正公告会及时在仪陇采购招标信息网(http://**)上发布 ,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自行下载更正公告内容,更正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因供应商未关注网站或报名时登记信息不准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

(3)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自2024 年03月27日至**日9: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 (略)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24号现场发售。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交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收款单位:四川鸿 (略) ;开户行:四川仪陇惠民 (略) 世纪城支行;银行账号:*4 (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用途;交款截止时间:**日18:00,若未缴纳、未按时到账及未注明项目名称等视为报名无效)},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后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鸿 (略)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24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 04月01日14:30(北京时间)-2024年 04月01日15:00(北京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5:00(北京时间)在采购地点开启。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817-*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24号。

邮 编:*。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17-*。

,四川, (略) ,仪陇县,南充
四川鸿 (略) 受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拟对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拟新增、维修交安设施项目采用公开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D-*

2.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拟新增、维修交安设施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16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陇分网(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若有更正公告会及时在仪陇采购招标信息网(http://**)上发布 ,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自行下载更正公告内容,更正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因供应商未关注网站或报名时登记信息不准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

(3)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自2024 年03月27日至**日9: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 (略)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24号现场发售。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交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收款单位:四川鸿 (略) ;开户行:四川仪陇惠民 (略) 世纪城支行;银行账号:*4 (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用途;交款截止时间:**日18:00,若未缴纳、未按时到账及未注明项目名称等视为报名无效)},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后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鸿 (略)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24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 04月01日14:30(北京时间)-2024年 04月01日15:00(北京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5:00(北京时间)在采购地点开启。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817-*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24号。

邮 编:*。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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