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大宁县安置小区项目配电箱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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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建设方支付工程款情况,按月计量,根据每月已供产品实际数量乘以单价(含税)作为结算金额,进行挂账,并按该月结算金额的70%比例支付;项目完工后支付到结算金额的80%;工程竣工并移交建设单位正式使用,支付到结算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质保期2年,质保金保修期满三月内付清。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方在4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维修产品,如不按时到达维修,*方有权找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按双倍扣除*方。
结合建设方支付工程款情况,按月计量,根据每月已供产品实际数量乘以单价(含税)作为结算金额,进行挂账,并按该月结算金额的70%比例支付;项目完工后支付到结算金额的80%;工程竣工并移交建设单位正式使用,支付到结算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质保期2年,质保金保修期满三月内付清。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方在4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维修产品,如不按时到达维修,*方有权找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按双倍扣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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