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材-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长平分公司沁水公安局办案执法中心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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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方式:尺量及过磅,以实结算;2、付款方式:料具无预付款,建设单位进度款到位后*方按*方增值税发票挂账金额的 70 %付款,剩余 30 %的尾款在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为 * 年,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3、担保履约金支付情况说明:无;4、供应商保供情况说明:无
1、验收方式:尺量及过磅,以实结算;2、付款方式:料具无预付款,建设单位进度款到位后*方按*方增值税发票挂账金额的 70 %付款,剩余 30 %的尾款在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为 * 年,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3、担保履约金支付情况说明:无;4、供应商保供情况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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