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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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02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二批)招标人为 广西机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特种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二批)

2.2招标范围:包括以下设备(含包装、保险、运输搬运、仓储保管、关税、增值税等)的调试、维修保养和售后服务等:牵引杆(B737/A320通用型)10根、20吨飞机牵引车(无杆新能源)2辆、20吨飞机牵引车(有杆燃油)3辆、50吨飞机牵引车(燃油)1辆、清水车(新能源)2辆、污水车(新能源)2辆、垃圾车(新能源)1辆、加高客梯车(新能源)2辆、行李牵引车(新能源)13辆、传送带(燃油)车10辆、 (略) 车(燃油)3辆、摩擦系数车(新能源)1辆。

2.3交货期: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20吨飞机牵引车(无杆新能源)、20吨飞机牵引车(有杆燃油)、50吨飞机牵引车6个月内货到现场,其余车辆4个月内货到现场(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若非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授权产品名称和型号及唯一授权字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投标人非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拟投设备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拟供货物(20吨飞机牵引车(无杆新能源)、20吨飞机牵引车(有杆燃油)、50吨飞机牵引车(燃油)、清水车(新能源)、污水车(新能源)、垃圾车(新能源)、加高客梯车(新能源)、传送带车(燃油)、 (略) 车(燃油)、摩擦系数车(新能源))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或通告信息复印件,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格式自拟)

3.5 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加 (略) 站查询记录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4 月 2 日 09:00 至 2024 年 4 月 9 日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投标人非制造商时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截图、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邮寄地址以及电子邮箱等)。投标人需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民航咨询电子发票”支付招标文件费并开具发票。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 04 - 02 09:00:00 至2024- 04 - 09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顺义区首都 (略) 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 04 - 02 09:00:00 至2024- 04 - 09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 (略) (地址: (略) 天 (略) 333号)。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国 (略) 、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机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 (略)

地 址:

(略) 江南区壮锦大道24号

地 址:

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工(同异议联系人)

联 系 人:

苏胜奇、李爽、马驰

电 话:

0771- * (异议联系电话)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010-*

电子邮箱:

*@*q.com

电子邮箱:

*@*26.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北京空港支行

账 号:

/

账 号:

0200 3000 1910 0000 260


信息来源:http://**
,南宁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02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二批)招标人为 广西机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特种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二批)

2.2招标范围:包括以下设备(含包装、保险、运输搬运、仓储保管、关税、增值税等)的调试、维修保养和售后服务等:牵引杆(B737/A320通用型)10根、20吨飞机牵引车(无杆新能源)2辆、20吨飞机牵引车(有杆燃油)3辆、50吨飞机牵引车(燃油)1辆、清水车(新能源)2辆、污水车(新能源)2辆、垃圾车(新能源)1辆、加高客梯车(新能源)2辆、行李牵引车(新能源)13辆、传送带(燃油)车10辆、 (略) 车(燃油)3辆、摩擦系数车(新能源)1辆。

2.3交货期: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20吨飞机牵引车(无杆新能源)、20吨飞机牵引车(有杆燃油)、50吨飞机牵引车6个月内货到现场,其余车辆4个月内货到现场(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若非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授权产品名称和型号及唯一授权字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投标人非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拟投设备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拟供货物(20吨飞机牵引车(无杆新能源)、20吨飞机牵引车(有杆燃油)、50吨飞机牵引车(燃油)、清水车(新能源)、污水车(新能源)、垃圾车(新能源)、加高客梯车(新能源)、传送带车(燃油)、 (略) 车(燃油)、摩擦系数车(新能源))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或通告信息复印件,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格式自拟)

3.5 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加 (略) 站查询记录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4 月 2 日 09:00 至 2024 年 4 月 9 日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投标人非制造商时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截图、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邮寄地址以及电子邮箱等)。投标人需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民航咨询电子发票”支付招标文件费并开具发票。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 04 - 02 09:00:00 至2024- 04 - 09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顺义区首都 (略) 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 04 - 02 09:00:00 至2024- 04 - 09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 (略) (地址: (略) 天 (略) 333号)。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国 (略) 、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机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 (略)

地 址:

(略) 江南区壮锦大道24号

地 址:

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工(同异议联系人)

联 系 人:

苏胜奇、李爽、马驰

电 话:

0771- * (异议联系电话)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010-*

电子邮箱:

*@*q.com

电子邮箱:

*@*26.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北京空港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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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0200 3000 1910 0000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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