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2022年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智能化滴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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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2022年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智能化滴灌及

项目概况

乌什县2022年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智能化滴灌及辅助设施设备的潜在供应商 (略) 疆南名居4号楼3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JYQCS-[2024]01

项目名称:乌什县2022年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智能化滴灌及辅助设施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元(*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最高限价:*.76元(*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采购需求:新建1000亩智能化滴灌及辅助设施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自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疆南名居4号楼3单元1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 (略) 2号乌什县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

(乌什县政 (略) 三楼开标大厅 )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 (略) 2号乌什县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

(乌什县政 (略) 三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投标文件所需资料: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近六个月的授权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社保缴纳明细需盖有社保部门印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4.提供所在企业近六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5.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6.“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打印时间须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内);7.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阿克苏地区 (略) 、乌什县 (略) 同时发布;

9、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什县九眼泉现代 (略)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 (略) 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疆南名居4号楼3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露

电 话:*

,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阿克苏

项目概况

乌什县2022年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智能化滴灌及辅助设施设备的潜在供应商 (略) 疆南名居4号楼3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JYQCS-[2024]01

项目名称:乌什县2022年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智能化滴灌及辅助设施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元(*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最高限价:*.76元(*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采购需求:新建1000亩智能化滴灌及辅助设施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自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疆南名居4号楼3单元1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 (略) 2号乌什县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

(乌什县政 (略) 三楼开标大厅 )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 (略) 2号乌什县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

(乌什县政 (略) 三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投标文件所需资料: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近六个月的授权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社保缴纳明细需盖有社保部门印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4.提供所在企业近六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5.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6.“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打印时间须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内);7.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阿克苏地区 (略) 、乌什县 (略) 同时发布;

9、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什县九眼泉现代 (略)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 (略) 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疆南名居4号楼3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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