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受尉氏 (略) 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尉氏县2023年第二 (略) 建设项目(一期)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尉氏县2023年第二 (略) 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2.2 项目编号:尉交采 【2024】02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
2.4建设地点: (略) 尉氏县境内
2.5 建规内容:
第二标段:Y016(S102-西万村)、Y020(X002-王老)公路
2.6计划总投资额:1055.*元;本次招标额*
2.7质量要求: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8 计划工期:
第二标段:90日历天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第二标段:Y016(S102-西万村)、Y020(X002-王老)公路
2.10 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1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二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 (略) 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 (略) 上查询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6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略)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略) 站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3财务要求: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4社保和税收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对上述内容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投标人应注 (略) (略) 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
4.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登录“ (略) 公共 (略) (http://**
)”,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 4月24日 09时00分。
5.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5.5 (略) 开标室(尉 (略) 东段宏泰大厦三楼)(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项目)。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1.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尉氏 (略) 建设指挥部
地 址:尉 (略) 北段227号
联系人:睢先生
联系电话:037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1楼
联 系 人:李明
电 话:*
监督部门:尉氏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尉氏 (略) 建设指挥部 地 址:尉 (略) 北段227号 联系人:睢先生 联系电话:0371-*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1楼 联 系 人:李明 电 话:* | ||
1.1.4 | 项目名称 | 尉氏县2023年第二 (略) 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 ||
1.1.5 | 本标段建设地点 | (略) 尉氏县境内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 第2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 (略) 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以社保 (略) 上查询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6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略)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略) 站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财务要求: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5、社保和税收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6、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对上述内容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预备会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及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10)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14) (略) 一致的。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在《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网》上发布。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为准。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2.3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尉 (略) 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 ||
2.3.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公 (略) 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修改公 (略) 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二标段:*.00元(大写:*万*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 请 登 录 开 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http://**),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电子保函: (略) (略) 《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附件: (略) 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0年1月1日以来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1月1日以来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份( (略) 公共 (略) 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 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关注推送消息。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尉 (略) 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 ||
5.2 | 开标程序 | (略) 上开标。 1、 (略) (略) 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5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提示: 1.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30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 (略) (略) -重要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操作 (略)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4人,业主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7.1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定标的,通过尉 (略) 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 ||
7.2 | 定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 通过《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网》发布。 | ||
7.3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协同招标人 (略)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
7.4 | 签订合同 | 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
8 | 监督部门 | 尉氏县交通运输局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10 | 付款方式 | 以签订合同为准。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 招标控制(总)价 | □无 √有,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 ||
11.2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或保函的形式递交至招标人;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提交时间: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保函形式参照:http://** 咨询电话: 0371-* | ||
11.3 |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 (略) 公管办下发的“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关于线上质疑的程序;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按要求填写质疑(异议)、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 ||
11.4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现金或转账),不含税金。 | |||
11.5 | 特别提醒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和盖单位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371-*。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应独立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存在“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参与招标投标 (略) 上予以通报。【硬件特征码】。 | ||
11.6 | 注意事项 | 1.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每个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已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投标人依据豫建【2015】23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资料,且将项目负责人变更资料附至投标文件中,未附的视为有在建项目。 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行为依据豫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执行,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由招标人取消其定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 2.投标人中标后,需对中标的具体施工项目负责,需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 ||
11.7 | 是否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 | 不要求 | ||
11.8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 ||
11.9 | 未尽事宜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
注: 1、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其他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当投标函电子版与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 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法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或咨询服务的,但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程序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 (略) 站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及 (略) (略) 系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及 (略) (略) 系统。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预算书;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服务承诺书;
(9)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要求”的要求编制。
3.2.2 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要求企业无亏损,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如有还应)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只需在投标截止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3.开标程序
3.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3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3.4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5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按照第四章定标方法规定执行。
7.1.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其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 ||||||
其他承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4详细评审 | 施组方案评审标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合格 |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包含: (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主要情况和工程施工条件等) ; (2)施工准备; (3)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施工方案; (4)有详细的资源配备计划; (5)季节性施工等专项工程的技术措施; 否则不合格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包含: (1)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 (2)项目质量目标、制度及保障措施; (3)关键分部主体结构严格按照强制性标施实施; (4)建立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否则不合格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包含: (1)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与措施; (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识别、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否则不合格 |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垃圾处置方案 | 包含: (1)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2)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3)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4)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处置方案; 否则不合格 | ||||||
工期保证措施 | 包含: (1)编制各施工节点,月、旬作业计划,定期落实计划实施; (2)交叉、流水施工作业方案; (3)合理调配机械、材料、劳动力方案; 否则不合格 |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包含: (1)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配置计划(含运输、安装设备)总量及进退场时间; (2)劳动力:确定工程用工量并编制各施工阶段专业工种劳动力配置计划;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配置计划; 否则不合格 | ||||||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 包含: (1) (略) 清晰、准确、完整、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 (2)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否则不合格 |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包含: (1)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 (2)按要求标注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喷淋设备、施工区域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不可擅自更改内容。 否则不合格 |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 包含: (1)节能减排应用实施措施; (2)绿色施工应用实施措施; (3)工艺创新应用实施措施; 否则不合格 |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采用 |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技术等应用合理、科学、可行。 否则不合格 | ||||||
其他因素 评审标准 | 人员配备 | 项目机构组成符合项目需要,专业配套齐全。 否则不合格 |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 (略) 工程业绩,要求合同额不低于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 (业绩证明 (略) 页中标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否则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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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略) 受尉氏 (略) 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尉氏县2023年第二 (略) 建设项目(一期)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尉氏县2023年第二 (略) 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2.2 项目编号:尉交采 【2024】02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
2.4建设地点: (略) 尉氏县境内
2.5 建规内容:
第二标段:Y016(S102-西万村)、Y020(X002-王老)公路
2.6计划总投资额:1055.*元;本次招标额*
2.7质量要求: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8 计划工期:
第二标段:90日历天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第二标段:Y016(S102-西万村)、Y020(X002-王老)公路
2.10 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1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二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 (略) 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 (略) 上查询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6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略)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略) 站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3财务要求: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4社保和税收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对上述内容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投标人应注 (略) (略) 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
4.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登录“ (略) 公共 (略) (http://**
)”,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 4月24日 09时00分。
5.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5.5 (略) 开标室(尉 (略) 东段宏泰大厦三楼)(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项目)。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1.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尉氏 (略) 建设指挥部
地 址:尉 (略) 北段227号
联系人:睢先生
联系电话:037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1楼
联 系 人:李明
电 话:*
监督部门:尉氏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尉氏 (略) 建设指挥部 地 址:尉 (略) 北段227号 联系人:睢先生 联系电话:0371-*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1楼 联 系 人:李明 电 话:* | ||
1.1.4 | 项目名称 | 尉氏县2023年第二 (略) 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 ||
1.1.5 | 本标段建设地点 | (略) 尉氏县境内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 第2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 (略) 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以社保 (略) 上查询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6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略)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略) 站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财务要求: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5、社保和税收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6、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对上述内容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预备会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及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10)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14) (略) 一致的。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在《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网》上发布。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为准。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2.3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尉 (略) 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 ||
2.3.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公 (略) 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修改公 (略) 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二标段:*.00元(大写:*万*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 请 登 录 开 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http://**),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电子保函: (略) (略) 《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附件: (略) 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0年1月1日以来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1月1日以来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份( (略) 公共 (略) 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 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关注推送消息。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尉 (略) 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 ||
5.2 | 开标程序 | (略) 上开标。 1、 (略) (略) 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5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提示: 1.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30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 (略) (略) -重要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操作 (略)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4人,业主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7.1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定标的,通过尉 (略) 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 ||
7.2 | 定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 通过《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网》发布。 | ||
7.3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协同招标人 (略)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
7.4 | 签订合同 | 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
8 | 监督部门 | 尉氏县交通运输局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10 | 付款方式 | 以签订合同为准。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 招标控制(总)价 | □无 √有,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 ||
11.2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或保函的形式递交至招标人;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提交时间: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保函形式参照:http://** 咨询电话: 0371-* | ||
11.3 |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 (略) 公管办下发的“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关于线上质疑的程序;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按要求填写质疑(异议)、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 ||
11.4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现金或转账),不含税金。 | |||
11.5 | 特别提醒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和盖单位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371-*。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应独立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存在“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参与招标投标 (略) 上予以通报。【硬件特征码】。 | ||
11.6 | 注意事项 | 1.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每个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已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投标人依据豫建【2015】23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资料,且将项目负责人变更资料附至投标文件中,未附的视为有在建项目。 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行为依据豫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执行,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由招标人取消其定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 2.投标人中标后,需对中标的具体施工项目负责,需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 ||
11.7 | 是否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 | 不要求 | ||
11.8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 ||
11.9 | 未尽事宜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
注: 1、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其他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当投标函电子版与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 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法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或咨询服务的,但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程序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 (略) 站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及 (略) (略) 系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及 (略) (略) 系统。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预算书;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服务承诺书;
(9)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要求”的要求编制。
3.2.2 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要求企业无亏损,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如有还应)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只需在投标截止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3.开标程序
3.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3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3.4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5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按照第四章定标方法规定执行。
7.1.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其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 ||||||
其他承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4详细评审 | 施组方案评审标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合格 |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包含: (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主要情况和工程施工条件等) ; (2)施工准备; (3)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施工方案; (4)有详细的资源配备计划; (5)季节性施工等专项工程的技术措施; 否则不合格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包含: (1)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 (2)项目质量目标、制度及保障措施; (3)关键分部主体结构严格按照强制性标施实施; (4)建立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否则不合格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包含: (1)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与措施; (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识别、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否则不合格 |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垃圾处置方案 | 包含: (1)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2)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3)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4)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处置方案; 否则不合格 | ||||||
工期保证措施 | 包含: (1)编制各施工节点,月、旬作业计划,定期落实计划实施; (2)交叉、流水施工作业方案; (3)合理调配机械、材料、劳动力方案; 否则不合格 |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包含: (1)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配置计划(含运输、安装设备)总量及进退场时间; (2)劳动力:确定工程用工量并编制各施工阶段专业工种劳动力配置计划;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配置计划; 否则不合格 | ||||||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 包含: (1) (略) 清晰、准确、完整、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 (2)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否则不合格 |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包含: (1)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 (2)按要求标注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喷淋设备、施工区域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不可擅自更改内容。 否则不合格 |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 包含: (1)节能减排应用实施措施; (2)绿色施工应用实施措施; (3)工艺创新应用实施措施; 否则不合格 |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采用 |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技术等应用合理、科学、可行。 否则不合格 | ||||||
其他因素 评审标准 | 人员配备 | 项目机构组成符合项目需要,专业配套齐全。 否则不合格 |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 (略) 工程业绩,要求合同额不低于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 (业绩证明 (略) 页中标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否则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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