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以《关于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3〕28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西机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西机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特种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一批)
2.2招标范围:包括以下设备(含包装、保险、运输搬运、仓储保管、关税、增值税等)的调试、维修保养和售后服务等:引导车(新能源)2辆、机场摆渡车(燃油)2辆、散货平板车(无动力)100台、集装箱箱托(无动力)48台、集装箱板托(无动力)215台、摆渡电瓶车(11座敞开式(新能源))6辆、摆渡电瓶车(7座封闭式(新能源))3辆、接送单用车(新能源)4辆、场道照明车(新能源)1辆、巡道车(新能源)1辆、驱鸟车(新能源)1辆、雾炮车(燃油)1辆、皮卡车(新能源)1辆、助航灯光维修车(燃油)1辆。
2.3交货期:
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散货平板车、集装箱箱托、集装箱板托 2 个月内货到现场,其余车辆4个月内货到现场(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以下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代理产品名称和型号及唯一授权字样):机场摆渡车、巡道车、驱鸟车、助航灯光维修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拟投设备机场摆渡车、巡道车、驱鸟车、助航灯光维修车)的唯一授权,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代理商/制造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格式自拟)。
3.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加 (略) 站查询记录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 月3日起至2024年4月 10 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址):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登录 (略) http://**#/index),根据相应提示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 (略) “业务指南-资料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需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民航咨询电子发票”支付招标文件费并开具发票。*@*26.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9 时 30 分, (略) 顺义区首都 (略) 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略) 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若对 (略) 操作有疑问,可登录“ (略) ”(http://**#/index),查找页面下方 “服务热线”咨询。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广西机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 (略) |
地 址: | (略) 江南区壮锦大道24号 | 地 址: | 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王工(同异议联系人) | 联 系 人: | 苏胜奇、李爽、马驰 |
电 话: | 0771- * (异议联系电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010-* |
电子邮箱: | *@*q.com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北京空港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0200 3000 1910 0000 260 |
本招标项目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以《关于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3〕28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西机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西机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特种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一批)
2.2招标范围:包括以下设备(含包装、保险、运输搬运、仓储保管、关税、增值税等)的调试、维修保养和售后服务等:引导车(新能源)2辆、机场摆渡车(燃油)2辆、散货平板车(无动力)100台、集装箱箱托(无动力)48台、集装箱板托(无动力)215台、摆渡电瓶车(11座敞开式(新能源))6辆、摆渡电瓶车(7座封闭式(新能源))3辆、接送单用车(新能源)4辆、场道照明车(新能源)1辆、巡道车(新能源)1辆、驱鸟车(新能源)1辆、雾炮车(燃油)1辆、皮卡车(新能源)1辆、助航灯光维修车(燃油)1辆。
2.3交货期:
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散货平板车、集装箱箱托、集装箱板托 2 个月内货到现场,其余车辆4个月内货到现场(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以下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代理产品名称和型号及唯一授权字样):机场摆渡车、巡道车、驱鸟车、助航灯光维修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拟投设备机场摆渡车、巡道车、驱鸟车、助航灯光维修车)的唯一授权,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代理商/制造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格式自拟)。
3.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加 (略) 站查询记录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 月3日起至2024年4月 10 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址):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登录 (略) http://**#/index),根据相应提示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 (略) “业务指南-资料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需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民航咨询电子发票”支付招标文件费并开具发票。*@*26.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9 时 30 分, (略) 顺义区首都 (略) 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略) 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若对 (略) 操作有疑问,可登录“ (略) ”(http://**#/index),查找页面下方 “服务热线”咨询。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广西机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 (略) |
地 址: | (略) 江南区壮锦大道24号 | 地 址: | 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王工(同异议联系人) | 联 系 人: | 苏胜奇、李爽、马驰 |
电 话: | 0771- * (异议联系电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010-* |
电子邮箱: | *@*q.com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北京空港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0200 3000 1910 0000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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