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2、9地块消防及智能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2、9地块消防及智能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2#、9#地块消防及智能化工程。
1.2招标人:中交 (略) 。
1.3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招标项目概况: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为雄 (略) 场化开发项目之一,包含三宗土地,分别为XAZG-0022、XAZG-0023、XAZG-0024宗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8.*㎡,其中经营性用地面积约36.*㎡, (略) (略) 用地面积约7.*㎡。地上建筑面积约100.*㎡,其中经营性用地地上建筑面积约96.*㎡。
2#地块主要业态包含办公、配套商业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地上建筑面积约* ㎡,地下建筑面积约* ㎡;
9#地块主要业态包含商业,规划总建筑面积约9850 ㎡,地上建筑面积约5447 ㎡,地下建筑面积约4403 ㎡;
本次进行2#、9#消防及智能化工程 招标。
1.5中标单位数量: 1 家。
1.6标段划分: 1 个。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具体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承担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消防及智能化工程工程及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其它各专业施工单位的配合管理工作。承包人有责任对已经发包人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并发现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原施工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于施工前进行及时的完善。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指出施工图中明显的错、漏、碰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2消防及智能化工程分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规定。发包人有权视工程需要调整承包范围和工程量,独立分包人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索赔,独立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提出的范围和工程量调整。
2.3工期
2#、9#地块消防及智能化工程计划开竣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49天
上述工期为暂定开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进场通知为准,双方在确定本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出现多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沙尘暴、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中高考、道路施工、春节、夏收秋收、农忙、公祭日、不可进行夜间施工、两会、国家庆典、外交来访、政府重要会议、政策性因素影响等因素及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工期,且各分部分项的施工工期不得变更。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项目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东南部,毗邻雄安高铁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9)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一、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2#、9#地块消防及智能化工程。
1.2招标人:中交 (略) 。
1.3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招标项目概况: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为雄 (略) 场化开发项目之一,包含三宗土地,分别为XAZG-0022、XAZG-0023、XAZG-0024宗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8.*㎡,其中经营性用地面积约36.*㎡, (略) (略) 用地面积约7.*㎡。地上建筑面积约100.*㎡,其中经营性用地地上建筑面积约96.*㎡。
2#地块主要业态包含办公、配套商业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地上建筑面积约* ㎡,地下建筑面积约* ㎡;
9#地块主要业态包含商业,规划总建筑面积约9850 ㎡,地上建筑面积约5447 ㎡,地下建筑面积约4403 ㎡;
本次进行2#、9#消防及智能化工程 招标。
1.5中标单位数量: 1 家。
1.6标段划分: 1 个。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具体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承担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消防及智能化工程工程及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其它各专业施工单位的配合管理工作。承包人有责任对已经发包人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并发现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原施工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于施工前进行及时的完善。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指出施工图中明显的错、漏、碰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2消防及智能化工程分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规定。发包人有权视工程需要调整承包范围和工程量,独立分包人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索赔,独立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提出的范围和工程量调整。
2.3工期
2#、9#地块消防及智能化工程计划开竣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49天
上述工期为暂定开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进场通知为准,双方在确定本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出现多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沙尘暴、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中高考、道路施工、春节、夏收秋收、农忙、公祭日、不可进行夜间施工、两会、国家庆典、外交来访、政府重要会议、政策性因素影响等因素及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工期,且各分部分项的施工工期不得变更。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项目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东南部,毗邻雄安高铁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9)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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