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赣榆LNG项目零星物资采购询价通知
江苏华电赣榆LNG项目零星物资采购询价通知
公告标题:江苏华电赣榆LNG项目零星物资采购询价通知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4-04 09:00:00
询价公告
中交(天津) (略) 承建的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项目码头工程EPC总承包LNGMT-EPC标段(疏浚工程)工程进行即将进行零星物资采购采询价,现进行公开询价,并采用电子化询价报价方式。
请报价人注意以下事项:
1.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暂定2024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6日,具体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通知为准。
2.领取询价文件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
3.报价截止时间:暂定2024年4月9日上午9:00,具体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通知为准。
开标时间:暂定2024年4月9日上午9:00,具体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通知为准。
4.开标地点:中 (略) 线上开标。
招 标 人: 中交(天津) (略)
地 址: (略) 滨海 (略) 增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苏鑫宇
电 话: *
询价方名称:中交(天津) (略)
2024年4月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告知书
为有效保护中 (略) (以下简称天航局)采购、分包、设备租赁、咨询服务等领域商务合作中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预防和治理破坏社会经营正常秩序的不诚信行为及商业贿赂等不廉洁行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公开 (略) 场环境,我司实行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制度,现将相应管理要求告知如下:
一、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 (略) 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 (略) 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 (略) 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 (略) 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 (略) 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注:《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的其他情形。
(一) (略) 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四)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五)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六)违反《中 (略)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 (略) 供应商管理办法》中有关黑名单管理规定的。
二、惩戒和处置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天航局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天航局对黑名单和重点关 (略) 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00-*的,或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上*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500-*的,或对公司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以上的,或对公司声誉影响严重的;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禁止行为引发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公司黑名单可依法依规提供给政府部门、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单位。推送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不诚信、 (略) 场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不诚信、不廉洁行为情况及有关处理情况等。
三、申诉处理和信用修复
(略) 场主体对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公司相应业务部门或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 (略) 信用管理 (略) 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可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中撤出。
公告标题:江苏华电赣榆LNG项目零星物资采购询价通知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4-04 09:00:00
询价公告
中交(天津) (略) 承建的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项目码头工程EPC总承包LNGMT-EPC标段(疏浚工程)工程进行即将进行零星物资采购采询价,现进行公开询价,并采用电子化询价报价方式。
请报价人注意以下事项:
1.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暂定2024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6日,具体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通知为准。
2.领取询价文件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
3.报价截止时间:暂定2024年4月9日上午9:00,具体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通知为准。
开标时间:暂定2024年4月9日上午9:00,具体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通知为准。
4.开标地点:中 (略) 线上开标。
招 标 人: 中交(天津) (略)
地 址: (略) 滨海 (略) 增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苏鑫宇
电 话: *
询价方名称:中交(天津) (略)
2024年4月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告知书
为有效保护中 (略) (以下简称天航局)采购、分包、设备租赁、咨询服务等领域商务合作中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预防和治理破坏社会经营正常秩序的不诚信行为及商业贿赂等不廉洁行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公开 (略) 场环境,我司实行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制度,现将相应管理要求告知如下:
一、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 (略) 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 (略) 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 (略) 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 (略) 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 (略) 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注:《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的其他情形。
(一) (略) 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四)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五)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六)违反《中 (略)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 (略) 供应商管理办法》中有关黑名单管理规定的。
二、惩戒和处置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天航局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天航局对黑名单和重点关 (略) 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00-*的,或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上*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500-*的,或对公司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以上的,或对公司声誉影响严重的;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禁止行为引发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公司黑名单可依法依规提供给政府部门、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单位。推送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不诚信、 (略) 场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不诚信、不廉洁行为情况及有关处理情况等。
三、申诉处理和信用修复
(略) 场主体对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公司相应业务部门或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 (略) 信用管理 (略) 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可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中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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